Q/BZCF亳州市常富药业销售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BZCF0001S-2019代替Q/BZCF0001S-2016含茶制品2019-06-10发布2019-07-18实施亳州市常富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0320190456S备案日期:2019-07-18(有效期3年)Q/BZCF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比较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和DBS34/260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并根据产品特性予以制定。本标准Q/BZCF0001S-2019《含茶制品》修订、代替原标准Q/BZCF0001S-2016《含茶纸皮》(备案号:341485S),备案日期2016年9月1日;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修改了前言的表述;--修改了含茶制品的术语表述和在文本的位置;--更新了引用文件;--修改了文本的部分文字;--修改了保质期的表述;本标准由亳州市常富药业销售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屈廷亮。本标准于2016年08月22日首次发布。本标准于2019年06月10日首次修订。本标准有效期3年。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BZCF0001S-20191含茶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管理、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