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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
T1011
2000
粉状
物料
散装
I C S 5 3.0 8 0J 8 3备案号:5 9 5 3-2 0 0 0v V 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WB/T 1 0 1 1 一2 0 0 0粉状物料散装机Po wd e r s o l i d s b u l k ma c hi n e2 0 0 0 一0 1 一0 4 发布2 0 0 0 一 0 2 一 0 1 实施国家国内贸易局发布WB/T 1 0 1 1-2 0 0 0前言 为适应我国散装水泥行业技术装备迅速发展的需要,结合国内粉状物料散装机的生产实际,在企业通用标准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行业标准。本标准由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由山东建材学院设计研究院、浙江省计经委散装水泥办公室、杭州光宇建材装备有限公司、杭州巨龙散装水泥设备制造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 绍龙、梁朝明、孙娟、吴加模李坚贞、茅伟平、乌 r 志红、韩正奎。本标准委托山东建材学院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备案号:5 9 5 3-2 0 0 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粉状物料散装机Po wd e r s o l i d s b u l k m a c h i n eWB/T 1 0 1 1 一ra i l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状物料散装机(以下简称散装机)的 规格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贮运。本标 准适用于粉状物料 水泥、粉煤灰、矿粉等)从贮库中卸至专用散装车(船)箱袋的散装机。散装机由卸料、装料、除尘、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四部分组成。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 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 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 9 1 一1 9 9 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 B/T 7 0 0 一1 9 8 8 碳素 结构钢 G B/T 1 1 8 4-1 9 9 6 形状和位 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 B/T 1 8 0 4 一1 9 9 2 一般公差 线 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 B/T 2 8 8 8-1 9 9 1 风机和罗茨 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G B/T 3 0 7 7-1 9 8 8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 B/T 5 1 1 7-1 9 9 5 碳钥焊条 G B/T 5 1 1 8-1 9 9 5 低 合 金 钢 焊 条 G B/T 9 4 3 9-1 9 8 8灰 雌 锌 件-厂 G B/1 1 3 3 0 6-1 9 9 1 标牌 G B/T 1 6 1 5 7-1 9 9 6 固 定污染源排气中 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J C/T 3 5 5-1 9 8 4 水泥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 C/T 4 0 2 一1 9 9 1 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J C/T 4 0 6-1 9 9 1 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J C/T 6 0 9-1 9 9 5 水泥散装 设备电动流量控制阀 J C/T 6 1 0-1 9 9 5 水泥散装 设备气动开关阀 J C/T 8 2 0-1 9 8 8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国家国内贸 易局2 0 0 0-0 1-0 4 批准2 0 0 0-0 2-0 1 实施 1WB/T 1 0 1 1 一2 0 0 03 型号与基本参数3.1 型式 型式见图 1,尸,一 卸料装置一-一:一/咬水泥贮库(也)/厂一-料位检测及白动控制装置)图 1 散装机(由卸料、装料、除尘、料位检测及自 动控制装置四部分组成)。3.2 散装机的型号 散装机的型号按照J C/T 3 5 5 规定编制。定为 S Z J XX一XA(B.),示例如下:S Z J。xx一X AM.)改进序号结构形式装载能力(c/6)散装机拼音字 冠缩写3.3 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见表1,4 技术条件4.1 基本要求4.1.1 本产品设计制作,按照一定程序批准的图样与技术要求和工艺的 规定。4.1.2 图样和技术文件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建材、机电行业等有关通用标准的规定。4.1.3 外购件、外协加工件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4.2 环境工作条件 2WB/T 1 0 1 1 一2 0 0 0表 1项目单位参数装 载 能 力 长c/h6 01 0 01 5 0_ 一 二 卜,_2 0 03 oo4 0 05 0 06 0 0装料装置升降速度m/s0.1 4-装料装置调节范围 11.5+.X 0.5任 选n=1,2,3 噪声d B(A)毛 8 5粉尘浓度m g/Nmz(6,按水泥物料计4.2.1 散装机适用于装 御粒径小于I m m,容重5 0 0-1 5 0 0 k g/m ,水分小于1.5%的粉粒状物料。4.2.2 散装机安装在水泥贮库(仓)底或库(仓)侧,出料口高度不得影响车(船)运行及作业,库底出 料口离 作业平台高度为1.3 5-1.4 5 m,4.3 技 术条件4.3.1 卸料装置图样上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 B/T 1 8 0 4规定执行,其中机械加工尺寸按 I T1 4 级制造,铸件的非加工尺寸按 I T 1 6 级制造,金属结构件的非加工尺寸按 I T 1 5 级制造。4.3.2 卸料装置未注形位公差的切削加工面按GB/T 1 1 8 4 中的A级公差制造。4.3.3 焊条应符合G B/T 5 1 1 7,G B/T 5 1 1 8 的 规定,焊缝的机械性能应不低于用材。4.3.4 所有钢结构件的焊接质量要求牢固、无漏焊、脱焊等现象。所有焊缝均应磨平无毛刺。4.3.5 散装机的外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4.3.6 卸料装置采用螺旋闸门、斜槽、充 气箱、电动流量控制阀的 组合件,其电动流量控制阀符合J C/T 6 0 9 的 规定;卸料装置采用螺旋闸门、气动开关阀、充 气箱组合件,其气动开关阀符合 J C/T 6 1。的规定。空气斜槽的上、下槽体制造要求按J C/T 8 2 0的规定执行。4.3,7 散装机的所有金属材料应符合GB/T 7 0 0,GB/T 3 0 7 7 和GB/T 9 4 3 9 中的规定。4.3.8 所有零部件须检验合格。4.4 装配要求4.4.1 卸料、装 料、除 尘、料位检测及自动 控制装置部件分别 按总装图组装。4.4.2 装料装置应伸缩灵活,运行可靠。卸料装置的卸料能力应满足散装机装载能力的要求。4.4.3 料位检测及自 动控制装置管路要求密 封,操作控制灵活可靠,并符合气(电)自 动控制要求。4.4.4 除尘装置按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装配。4.4.5 卸料装置、装 料装置、除尘装置联接件要求密封联接,防止粉尘外逸。4.5 涂漆防 锈要求 产品涂漆应符合图样及工艺要求,并符合J C/T 4 0 2 的规定,未涂防锈漆部件不允许装配,未涂防锈油的产品不准出厂。5 试验方法5.1 空载试运转要求WB/T 1 0 1 1 一2 0 0 05.1.1 各传动部件运转平稳无异常噪晋。5.1.2 检测运行噪声距声源 l m处,不得大于8 5 d B(A)5.1.3 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料满0.2 s 内报警并关闭卸料阀。反复进行三次不得有误。5.2 负载试运转要 求5.2.1 各联接件法兰接合处,除尘器各接口 处不应有泄露冒灰现 象。5.2.2 测定散装机工作间粉尘浓度应小于6 m g/N m3.5.3 装载能力测定 a)启动装料装置对准散装车(船)箱(袋)的进料口,至装料结束为止,记录时间;b)装载次数不少于 3 次,分别记录时间;c)计算结果:将 3 次装载的水泥重量之和除以 3 次装料时间(包括启动装料器升降时间)之和,即为 散装机装载能力;d)计算公式如公式(1):(1)式中:W装载能力,t/h;Q三次装载的水泥重量之和,卜 T-一 三次装料时间(包括启动装料装置升降时间)之和,h。5.4 噪声测定5.4.1 噪声测定按照GB/T 2 8 8 8的规定。5.4.2 用声级计在距散装机 1.O m远和离安装平台高 1.5 m处,分前、后、左、右四点测定取其最大值。5.5 粉尘浓度测定5.5.1 粉尘浓度测定按照 G B/T 1 6 1 5 7 的规定。5.5.2 采用粉尘采样仪现场取样。6 检验规则及方法6.1 检验规则6.1.1 常规检验分制造中检验和出厂检验。6.1.2 散装机所用金属材料、焊条分别按G B/T 7 0 0,GB/T 9 4 3 9,GB/T 5 1 7 7,G B/T 5 1 1 8标准规定,须有出 厂材料质量合格证,方可使用。6.1.3 散装机分卸料装置、装料装置、除尘装置、料位检测及 自动控制装置四部分检测和整机检测两种。6.2 检验方法6.2.1 制造中检验 按本标准4.3,4.4.1,4.5 和经一定程序批准的图样与技术要求、工艺规范的 规定进行检验。6.2.2 出厂检验 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中4.4.2,4.4.3,4.4.4,4.4.5 产品的规格型号 及基本参数(除粉尘浓度)等质量终检,全部达标为合格品,准许签发产品合格证 4WB/T 1 0 1 1 一2 0 0 062.3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满三年时;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7 标志、包装、贮运 散装机应 安置产品标牌,其型 式与尺寸应符合G B/T 1 3 3 0 6 的 规定。7.1 产品标牌内容: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产品标准编号、商标;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7.2 产品包装应符合 I C/T 4 0 6 中的有关规定。7.3 随机附带的文件应包括下 列内 容: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 使用 说明书。7.4 产品储运标志应符合 G B 1 9 1 的规定。7.5 散装机在安装使用前,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均须妥善贮存保养,严防腐蚀、变形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