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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SH 0001 S-2016 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配方谷蔬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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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SH 0001 S-2016 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配方谷蔬粉 2016 西安市 营养食品 有限公司 配方 谷蔬粉
Q/QSH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QSH 0001S2016配方谷蔬粉2016 05-25 发布2016-06-25 实施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QSH 0001S2016I前言本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依据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由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市千仕和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原晓强、雷红飞、纪永胜。本标准首次发布。Q/QSH 0001S20161配方谷蔬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方谷蔬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米或小米粉、玉米或玉米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葡萄糖、全脂豆乳粉、低聚果糖、苹果粉、芹菜粉、香蕉粉、山楂粉、复合维生素(维生素B1、维生素B2)、复合矿物质(富马酸亚铁、葡萄糖酸锌),经部分膨化、配料、混合、包装加工制成的配方谷蔬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3玉米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1的测定GB/T 5009.185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4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413.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B1的测定GB 5413.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C 的测定GB 5413.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GB 5413.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63玉米粉GB/T 11766小米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0食用葡萄糖Q/QSH 0001S20162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3528低聚果糖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小米:应符合 GB/T 11766 的规定。3.1.2玉米:应符合 GB 1353 的规定。3.1.3小米粉: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3.1.4玉米粉:应符合 GB/T 10463 的规定。3.1.5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3.1.6复合维生素: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3.1.7复合矿物质: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3.1.8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3.1.9苹果粉: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3.1.10香蕉粉:应符合附录 E 的规定。3.1.11山楂粉:应符合附录 F 的规定。3.1.12芹菜粉:应符合附录 G 的规定。3.1.13全脂豆乳粉:应符合附录 H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项目要求色泽呈均匀一致的类白色或乳黄色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干燥粉末、无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Q/QSH 0001S20163表 2项目指标能量/(kJ/100g)1250蛋白质/(g/100g)4.0水分/(g/100g)6.0脂肪/(g/100g)2.0碳水化合物/(g/100g)60.0低聚果糖(水溶性膳食纤维)/(g/100g)3.0维生素 B1/(mg/100g)0.751.75维生素 B2/(mg/100g)0.751.75钠/(mg/100g)45铁/(mg/100g)3.58.0锌/(mg/100g)3.7511.25铅/(mg/kg)0.2无机砷/(mg/kg)0.2黄曲霉毒素 B1/(g/kg)0.5展青霉素/(g/kg)50脲酶定性阴性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500010000大肠菌群/(CFU/g)51101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210100沙门氏菌500/25g-霉菌和酵母菌/(CFU/g)503.5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3.6.1原料、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和 GB 1488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生产过程要求Q/QSH 0001S20164生产过程卫生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4.2理化指标4.2.1能量: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实际测定值,分别乘以能量系数 17、37、17 所得之和。4.2.2蛋白质: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2.3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2.4脂肪:按 GB 5413.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2.5碳水化合物计算法:碳水化合物含量g/100g=100-蛋白质含量g/100g+脂肪含量g/100g+水分含量g/100g+灰分含量g/100g。4.2.6低聚果糖(水溶性膳食纤维):按 GB/T 23528 的方法进行检验。4.2.7维生素 B1:按 GB 5413.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2.8维生素 C:按 GB 5413.18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2.9钠、铁、锌:按 GB 5413.21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2.10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2.11无机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2.12黄曲霉毒素 B1:按 GB/T 5009.22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2.13展青霉素:按 GB/T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检验。4.2.14脲酶定性:按 GB 5413.31 中定性测定法(常规检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限量4.3.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3.2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3.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3.4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3.5霉菌和酵母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4净含量允差Q/QSH 0001S20165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种产品同一规格为一批。5.2抽样所抽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0个销售包装。抽样数量:500g以下包装16个销售包装;500g以上包装的抽样数量为10个销售包装。所抽取的样品应分成2份,1份为检验用样,1份为为备查样品。5.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5.3.2每批产品需经工厂质检部门按标准中 3.23.5 中项目进行,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出厂产品应附有合格检验报告单。5.3.3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脲酶定性。5.3.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须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主要原料、配方、关键工艺时;c)停产3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6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6.1.1标签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1.2适宜人群:缺乏膳食纤维的人群。6.2包装Q/QSH 0001S20166本产品包材均为铝箔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不得与其他有害、有异味及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在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6.4贮存本产品应存放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仓库内。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本产品应离地 2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Q/QSH 0001S20167AA附录A(规范性附录)小米粉的质量要求A.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 A.1项目要求滋、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粉状、无硬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A.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A.2的规定。表 A.2项目指标粗细度/(%)全部通过 CQ19-CQ2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g/kg)0.003水分/(%)13.0脂肪酸值/(mgKOH/100g)80.0Q/QSH 0001S20168附录B(规范性附录)复合维生素的质量要求B.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B.1的规定。表 B.1项目要求滋、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粉状、无硬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B.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B.2的规定。表 B.2项目指标化合物来源维生素 B1/(mg/100g)0.751.75盐酸硫胺素维生素 B2/(mg/100g)0.751.75烟酸吡哆醇B.3卫生指标应符合表B.3的规定。表 B.3项目指标砷(以 As 计)/(mg/kg)2.0铅(以 Pb 计)/(mg/kg)2.0菌落总数/(CFU/g)3000大肠菌群/(CFU/g)10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BQ/QSH 0001S20169附录C(规范性附录)复合矿物质的质量要求C.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C.1的规定。表 C.1项目要求滋、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粉状、无硬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C.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C.2的规定。表 C.2项目指标化合物来源铁/(mg)3.58.0富马酸亚铁锌/(mg)3.7511.25葡萄糖酸锌C.3卫生指标应符合表C.3的规定。表 C.3项目指标砷(以 As 计)/(mg/kg)2.0铅(以 Pb 计)/(mg/kg)2.0菌落总数/(CFU/g)3000大肠菌群/(CFU/g)10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Q/QSH 0001S201610C D附录D(规范性附录)苹果粉的质量要求D.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D.1的规定。表 D.1项目要求色泽类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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