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RJC
0004
S-2013
瑞丽市金纯食品有限公司
油炸食用菌罐头
2013
瑞丽市
食品有限公司
油炸
食用菌
罐头
0/RJC0004S-2013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规定,按GBT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4.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6食品添加剂4.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班次生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少于200罐(瓶、袋)样品,随机抽取18罐(瓶、袋),样品平均分为两份,一份检验,另一份留样备查5.3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固形物、氯化钠、商业无菌。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日,每半年进行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检验:)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发生较大改变时:b)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5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指标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6.1.1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6.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