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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ZXT
0001
S-2016
辽源市龙山区朕起香油调味品厂
调和芝麻油
2016
辽源市
龙山
区朕起
香油
调味品
调和
芝麻油
Q/LZXT0001S-2016 227073S-2016 2016 11 21 2019 11 20 Q/LZXT备案号:227073S-2016 有效期至:2019 年 11 月 20 日辽源市龙山区朕起香油调味品厂企业标准Q/LZXT0001S-2016 调和芝麻油 2016-10-18 发布 2016-10-18 实施辽源市龙山区朕起香油调味品厂 发布 发布 Q/LZXT0001S-2016 1 调和芝麻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油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大豆油、玉米油,经混合调配、灌装而成的主体保持芝麻油味的一种食用调和芝麻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535 大豆油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525 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8 动植物油脂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 GB/T 5530 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测定 GB/T 5531 粮油检验 植物油脂加热试验 GB/T 5533 粮油检验 植物油脂含皂量的测定 GB/T 5538 动植物油脂 过氧化值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233 芝麻油 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 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 19111 玉米油 GB/T 19649 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0770 粮谷中48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795 植物油脂烟点测定 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 罗维朋色泽的测定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24694 玻璃容器 白酒瓶 Q/LZXT0001S-2016 2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DXYT001 玻璃包装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芝麻油应符合 GB 8233 的规定。3.1.2 玉米油应符合 GB 19111 的规定。3.1.3 大豆油应符合 GB 1535 的规定。3.1.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棕褐色或棕黄色 GB/T 5525 滋味、气味 具有芝麻油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GB/T 5525 透明度 透明,允许微浊 GB/T 5525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黄 70 GB/T 22460 色泽(罗维朋比色法,25.4mm)红 16 GB/T 22460 水分及挥发物,%0.2 GB/T 5528 不溶性杂质,%0.1 GB/T 15688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3.0 GB/T 553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 GB/T 5538 溶剂残留量/(mg/kg)50 GB/T 5009.37 加热试验,(280)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4.0,蓝色值增加小于0.5 GB/T 5531 含皂量,%0.03 GB/T 5533 总砷(以As计)/(mg/kg)0.1 GB/T 5009.11 铅(以Pb计)/(mg/kg)0.1 GB/T 5009.12 黄曲霉毒素 B1/(ug/kg)8 GB/T 18979 抗氧化剂(HHA/HHT)不得检出 GB/T5538 苯并(a)芘/(ug/kg)10 GB/T 5009.27 Q/LZXT0001S-2016 3 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8955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及挥发物、酸值、过氧化值、净含量。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在成品库内抽样,抽样单位以瓶计。每批按千分之三抽取,但每批不应少于 12 瓶,均匀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其中两瓶用于感官检验,两瓶用于理化指标检验,两瓶用于卫生指标检验。6.5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验结果为准。复检结果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7 标签 7.1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的规定。7.1.1 标签式样 食品名称:调和芝麻油 Q/LZXT0001S-2016 4 配料表:芝麻油,玉米油,大豆油 净含量/规格:500ml 生产日期:见标签右侧打码处 保质期:18 个月 贮存条件:请置于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避光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LZXT0001S 产地:吉林省辽源市 生产者名称:辽源市龙山区朕起香油调味品厂 生产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永兴村二组 联系电话:13604370292 7.1.2 营养成分表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营养成分表 项 目 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 3677kj 44%蛋白质 0.8g 1%脂肪 99g 165%碳水化合物 0g 0%钠 0mg 0%7.2 包装 包装瓶选用玻璃材料,应符合大庆鑫运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DXYT001 的规定,封口严密、牢固。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货物品混装混运。运输中 防止挤压、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抛掷、重压和挤压。9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避光、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仓库内,不得与非食用植物油混贮,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隔墙离地 20cm 以上,堆码高度以提取方便为宜。10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