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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YS
0002
S-2016
灵宝市宇龙春食品有限公司
醪糟饮品
2016
灵宝市
宇龙春
食品有限公司
醪糟
饮品
Q/LYS 灵 宝 市 宇 龙 春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LYS 0002S-2016 醪糟饮品 2016-04-27 发布 2016-05-06 实施 灵宝市宇龙春食品有限公司灵宝市宇龙春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Q/LYS 0002S-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由灵宝市宇龙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秀梅、王洪海、郑超、李高军。本标准于2016年04月27日首次发布。Q/LYS 0002S-2016 1 醪糟饮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醪糟饮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糯米为原料,经筛选、清洗、浸泡、蒸煮、加入酒曲拌曲、发酵,加入净化水、白砂糖、果葡糖浆、红枣汁、蜂蜜、柑橘果粒、结冷胶、柠檬酸钠、碳酸钙、魔芋粉、柠檬酸、乳酸、山梨酸钾、红枣香精、蜂蜜香精、橙香精、三氯蔗糖进行调配,杀菌、灌装、包装而成的醪糟饮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1354 大米 GB 19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98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89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202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Q/LYS 0002S-2016 2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清凉饮料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T 5009.48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4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678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0789 饮料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T 13508 聚乙烯吹塑容器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GB/T 18104 魔芋精粉 GB/T 20882 果葡糖浆 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 GB/T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Q/LYS 0002S-2016 3 GB 25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QB/T 4594 玻璃容器 食品罐头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分类 按照所用工艺不同分为:红枣醪糟饮品、蜂蜜醪糟饮品、橙醪糟饮品。3.1 红枣醪糟饮品 以糯米为原料,经筛选、清洗、浸泡、蒸煮、加入酒曲拌曲、发酵,加入净化水、白砂糖、果葡糖浆、红枣汁、结冷胶、柠檬酸钠、碳酸钙、魔芋粉、柠檬酸、乳酸、山梨酸钾、红枣香精、三氯蔗糖进行调配,杀菌、灌装、包装而成的红枣醪糟饮品。3.2 蜂蜜醪糟饮品 以糯米为原料,经筛选、清洗、浸泡、蒸煮、加入酒曲拌曲、发酵,加入净化水、白砂糖、果葡糖浆、蜂蜜、结冷胶、柠檬酸钠、碳酸钙、魔芋粉、柠檬酸、乳酸、山梨酸钾、蜂蜜香精、三氯蔗糖进行调配,杀菌、灌装、包装而成的蜂蜜醪糟饮品。3.2 橙醪糟饮品 以糯米为原料,经筛选、清洗、浸泡、蒸煮、加入酒曲拌曲、发酵,加入净化水、白砂糖、果葡糖浆、柑橘果粒、结冷胶、柠檬酸钠、碳酸钙、魔芋粉、柠檬酸、乳酸、山梨酸钾、橙香精、三氯蔗糖进行调配,杀菌、灌装、包装而成的橙醪糟饮品。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糯米应符合 GB 1354 的规定。4.1.2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和 GB 13104 的规定。4.1.3 果葡糖浆应符合 GB 20882 的规定。4.1.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5 柠檬酸应符合 GB 1987 的规定。Q/LYS 0002S-2016 4 4.1.6 乳酸应符合 GB 2023 的规定。4.1.7 红枣汁、柑橘果粒应符合 GB 17325 的规定。4.1.8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9 结冷胶应符合 GB 25535 规定。4.1.10 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6782 的规定。4.1.11 碳酸钙应符合 GB 1898 的规定。4.1.12 魔芋粉应符合 GB/T 18104 的规定。4.1.13 酒曲应符合 GB/T 20886 的规定。4.1.14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4.1.15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4.1.16 食品用香精(红枣香精、蜂蜜香精、橙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性状 液态、含有原料物质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味、滋味 具有酒香味和相应的香气,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pH值 3.0-5.0 酒精度(20),(v/v)0.5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4.0 铅(以Pb计),mg/kg 0.2 黄曲霉毒素B1,g/kg 5.0 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 0.5 三氯蔗糖,g/kg 0.25 Q/LYS 0002S-2016 5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 10 GB 4789.15*酵母,CFU/ml 10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ml)5 0 0-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 1 100 1000 GB 4789.10第二法 注1: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霉菌、酵母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 Qn(g/ml)允许短缺量 Qn百分比 g/ml 290-9 350 3-380 3-400 3-410 3-480 3-500 3-600-15 800-15 4.6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7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要求。Q/LYS 0002S-2016 6 4.8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4.9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从样品中取出一袋,将本品倒入一杯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色泽及性状及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应符合表 1 的规定。5.2 理化指标 5.2.1酒精度 按GB/T 5009.48规定的方法测定。5.2.2pH值 按GB/T 5750.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可溶性固形物的检验 按 GB/T 1214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铅的检验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黄曲霉毒素 B1的检验 按 GB/T 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山梨酸钾的检验 按 GB/T 5009.29 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三氯蔗糖的检验 按 GB/T 22255 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 6.1 原料 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者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6.2 组批 Q/LYS 0002S-2016 7 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3 抽样 每批产品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少不得低于12瓶(瓶、杯、袋)。6.4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公司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产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e)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6 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加倍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 GB/T 191 和 GB 7718 的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产品标准代号、商标,并有防雨、防潮等标志。7.2 包装 产品的内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聚乙烯吹塑容器杯、塑料袋包装和玻璃瓶包装。聚乙烯吹塑容器杯其质量标准应符合 GB/T 13508 的要求,其卫生标准应符合 GB 9687 的要求;塑料袋包装其质量标准应符合 GB/T 10004 的要求,其卫生标准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玻璃瓶其质量标准应符合 QB/T 4594的要求,其卫生标准应符合 GB 17762 的要求;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包装牢固,运输中不易破损。Q/LYS 0002S-2016 8 7.3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产品时避免雨淋、日嗮,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