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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HLH
0004
S-2015
柳河县柳河镇老花调料加工厂
肉串粉
2015
柳河县
柳河
老花
调料
加工厂
Q/LHLH0004S-2015 225993S-2015 2015 11 09 201811 08 Q/LHLH备案号:225993S-2015 有效期至:2018 年 11 月 8 日柳河县柳河镇老花调料加工厂企业标准Q/LHLH0004S-2015 肉串粉 2015-09-18 发布 2015-09-18 实施柳河县柳河镇老花调料加工厂 发布 发布 Q/LHLH0004S-2015 1 肉串粉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辣椒、芝麻、孜然、盐为原料,经粉碎、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串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0 味精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2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T 5009.51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1761 芝麻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 13736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22267 整孜然 Q/LHLH0004S-2015 2 GB/T 23183 辣椒粉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1173 单晶体冰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干辣椒应符合 GB/T 23183 的规定。4.1.2 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4.1.3 孜然应符合 GB/T 22267 的规定。4.1.4 盐应符合 GB 5461 的规定。4.1.5 味素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黄色、红色 组织形态 均匀粉状 滋、气味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取适量试样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和外观,以鼻嗅、口尝的方法检查气味和滋味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干燥失重,g/100g 5.0 GB/T 8967 总氮(以N计)50 SB/T 10371 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 50 GB/T 12457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2 GB/T 5009.51 4.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1.0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 0.5 GB/T 5009.11 Q/LHLH0004S-2015 3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8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100g 30 GB/T 4789.2-2003 采样方案及限量a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2 100 CFU/g 10000 CFU/g GB 4789.10第二法 注1: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观指标、理化指标、净含量、标签。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时,每批次随机抽取 12 袋样品,8 个样品供感观、理化、微生物检验,4 个留校备用。7.5 判定规则 Q/LHLH0004S-2015 4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8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 标签式样 食品名称:肉串粉 配料表(原料):干辣椒、芝麻、孜然、盐、味精。净含量/规格:1000 克/袋、100 克/袋。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柳河县柳河镇老花调料加工厂 柳河县柳河镇太平村 2479 号(大米姐酒店左侧)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开封,12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干燥通风处常温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LHLH0004S 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2 营养成分表 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 6 营养成分表 项 目 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 1284 千焦 15%蛋白质 16 克 27%脂肪 9.5 克 16%碳水化合物 36.5 克 12%钠 7667 毫克 383%9 包装 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 保质期 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