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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GT 0001 S-2016 陕西九归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魏羽萱牌枸杞桂圆片压片糖果 2016 陕西 九归 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 魏羽萱牌 枸杞 桂圆 压片 糖果
Q/JGT陕 西九 归 堂 生 物 医 药有 限公 司 企 业标 准Q/JGT 0001S2016魏羽萱牌枸杞桂圆片(压片糖果)2016-04-20 发布2016-05-20 实施陕西九归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 布Q/JGT 0001S2016I前言本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格式按照GB/T 1.1-2009的规定制定。本标准由陕西九归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九归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金萍。本标准属于首次发布。Q/JGT 0001S20161魏羽萱牌枸杞桂圆片(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魏羽萱牌枸杞桂圆片(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枸杞、桂圆肉、山药、丁香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干燥、粉碎、配以D-甘露糖醇、甜菊糖苷,混合、压片、包装工艺制成的魏羽萱牌枸杞桂圆片(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GB/T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672枸杞GB/T 22300丁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YBB 0012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YBB 0017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方法王光亚Q/JGT 0001S20162卫生部关于指定 D-甘露糖醇的等 58 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公告(2011 年第 8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2桂圆肉、山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的规定。3.1.3丁香:应符合 GB/T 22300 的规定。3.1.4D-甘露糖醇:应符合卫生部 2011 年第 8 号公告 食品添加剂指定标准的规定。3.1.5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3.1.6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深棕色组织性状片状,无缺角、无裂纹滋味、气味微甜,无其他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粗多糖/(mg/100g)5.0水分/(%)5.0铅(以 Pb 计)/(mg/kg)0.5总砷(以As计)/(mg/kg)0.5铜(以 Cu 计)/(mg/kg)10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1柠檬黄/(g/kg)不得检出日落黄/(g/kg)不得检出苋菜红/(g/kg)不得检出胭脂红/(g/kg)不得检出3.4微生物指标Q/JGT 0001S2016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750大肠菌群/(MPN/g)0.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3.5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为的任何物质。3.7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10g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观察其外观,品其滋味,嗅其气味,检查有无杂质。4.2理化指标4.2.1粗多糖: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方法规定的方法测定。4.2.2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铅: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总砷: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5铜:按 GB/T 5009.1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6二氧化硫残留量:按 GB/T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4.2.7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按 GB/T 5009.35 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指标4.3.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2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Q/JGT 0001S201644.3.3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4志贺氏菌:按 GB 4789.5 规定的方法测定。4.3.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测定。4.4净含量允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规格、同一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一次投料为一批。5.2抽样每批次产品随机抽取1%产品为检样(总量不少于1000g),平均分成两份,一份用于留样,一份用于检验。5.3出厂检验成品出厂前必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技术要求中 3.23.5 规定的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原、辅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产品为合格。5.5.2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微生物指标除外)不符合要求时,在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符合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判该产品合格,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5.3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和标识产品的标签和标识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GB/T 191的规定。Q/JGT 0001S201656.2包装6.2.1内包装:采用复合膜或罐包装;复合膜应符合 YBB 0017 的规定,瓶应符合 YBB 0012 的规定。6.2.2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包装,外包装质量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3运输6.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6.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挤压。6.3.3运输中应防止暴晒、雨淋以及受潮。6.4贮存贮存产品的仓库应当保持清洁、阴凉、干燥、通风,严防受热或太阳暴晒。本产品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同库贮存。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离墙 15cm 以上,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为限,且堆放整齐、稳固、方便,不混物混批号堆放。在符合上述贮存和运输条件下,本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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