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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WST
0003
S-2015
吉林海维斯特酒业有限公司
水果配制酒
2015
吉林
海维斯特
酒业有限公司
水果
配制
Q/HWST0003S-2015 225947S-2015 2015 10 28 20181027 Q/HWST备案号:225947S-2015 有效期至:2018 年 10 月 27 日吉林海维斯特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WST0003S-2015 水果配制酒 2015-10-09 发布 2015-10-09 实施吉林海维斯特酒业有限公司 发布 发布 Q/HWST0003S-2015 1 水果配制酒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朗姆酒、白兰地、伏特加为酒基,加入浓缩果汁(葡萄汁、蓝莓汁、百香果汁、水蜜桃汁、柠檬汁、野莓汁、草莓汁、橙汁、苹果汁、金桔汁、蔓越莓汁、芒果汁、荔枝汁、菠萝汁、樱桃汁、梨汁、黑加仑汁、山楂汁、哈蜜瓜)、纯净水、食用酒精、白砂糖、二氧化碳、苹果酸、柠檬酸、柠檬酸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食用香精、瓜拉纳提取物、苋菜红、亮蓝、诱惑红、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经混合、过滤、调制、灌装、灯检、杀菌、包装而制成的水果配制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198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47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80.1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85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67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纳 GB 7655.1 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10343 食用酒精 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792 碳酸饮料(汽水)GB/T 11856 白兰地 GB/T 11858 伏特加(俄得克)GB 13736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3737 食品添加剂 苹果酸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Q/HWST0003S-2015 2 GB 175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732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GB/T 22255 食品三氯蔗糖的测定 GB 25531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T 27588 露酒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1505 食用香精 BB/T 0018 包装容器 葡萄酒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分类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朗姆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4.1.2 白兰地应符合 GB/T 11856 的规定。4.1.3 伏特加应符合 GB/T 11858 的规定。4.1.4 葡萄汁、百香果汁、水蜜桃汁、柠檬汁、野莓汁、草莓汁、橙汁、苹果汁、金桔汁、蔓越莓汁、芒果汁、荔枝汁、梨汁、黑加仑汁、山楂汁、菠萝汁、樱桃汁应符合 GB 17325 的规定。4.1.5 纯净水应符合 GB 17323 的规定。4.1.6 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10343 的相关规定。4.1.7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的规定。4.1.8 二氧化碳应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的规定。4.1.9 苹果酸应符合 GB 13737 的规定。4.1.10 柠檬酸应符合 GB 1987 的规定。4.1.11 柠檬酸纳应符合 GB 6782 的规定。4.1.12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3736 的规定。4.1.13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4.1.14 食用香精应符合 QB/T 1505 的规定。4.1.15 诱惑红应符合 GB 17511.1 的规定。4.1.16 日落黄应符合 GB 6227.1 的规定。4.1.17 柠檬黄应符合 GB 4481.1 的规定。4.1.18 苋菜红应符合 GB 4479.1 的规定。4.1.19 胭脂红应符合 GB 4480.1 的规定。4.1.20 亮蓝应符合 GB 7655.1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Q/HWST0003S-2015 3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红色、黄色、桔黄色、紫红色、紫色、白色、绿色、蓝色、粉色、深红色。组织形态 清亮透明,无沉淀和悬浮物。滋、气味 醇和、舒顺协调,具纯正酒香。杂质 无杂质。GB/T 15038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酒精度(20)(voL)1-35 总糖(以葡萄糖计)(g/L)200 总酸(以乙酸计)(g/L)6.0 干浸出物(g/L)0.30 GB/T 15038 甲醇(g/L)0.25 GB/T 5009.48 氰化物(以 HCN 计)/(mg/L)8.0 GB/T 5009.48 二氧化碳气容量(20)/(MPa)0.05 GB/T 10792 注: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甲醇、氰化物指标按 100%酒精度折算;总糖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0%。4.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污染物限量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2 GB/T 5009.48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限 量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50 大肠菌群,MPN/100g 3 GB/T 4789.25 展青霉素b,g/kg 50 GB/T 5009.185 采样方案及限量a 项 目 n c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mL GB/T 4789.25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b仅限于以苹果为原料制成的产品 Q/HWST0003S-2015 4 4.6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量和残留限量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5 食品添加剂 品种 使用功能 使用量(g/kg)残留量 检验方法 二氧化碳 防腐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GB 10621 苹果酸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GB 13737 柠檬酸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GB/T 8269 柠檬酸纳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GB 6782 山梨酸钾 防腐剂 0.4 按GB/5009.29 三氯蔗糖 甜味剂 0.25 按GB/T 22255 瓜拉纳提取物 食用香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苋菜红 着色剂 0.05 亮蓝 着色剂 0.025 诱惑红 着色剂 0.05 日落黄 着色剂 0.1 柠檬黄 着色剂 0.1 胭脂红 着色剂 0.05 按GB 5009.35 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酒精度、总酸、总糖、净含量。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Q/HWST0003S-2015 5 在生产线上或成品库中每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5L 样品供交收检验,或 4L 样品供型式检验。每批样品不得少于 6 个包装。7.5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8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 标签式样 食品名称:水果配制酒 配料表(原料):朗姆酒、白兰地、伏特加、浓缩葡萄汁、蓝莓汁、百香果汁、水蜜桃汁、柠檬汁、野莓汁、草莓汁、橙汁、苹果汁、金桔汁、蔓越莓汁、芒果汁、荔枝汁、菠萝汁、樱桃汁、梨汁、黑加仑汁、山楂汁、纯净水、食用酒精、白砂糖、二氧化碳、苹果酸、柠檬酸、柠檬酸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食用香精、瓜拉纳提取物、苋菜红、亮蓝、诱惑红、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净含量/规格:269ml/瓶、275ml/瓶、330ml/瓶、750ml/瓶、1L/瓶。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名称:吉林海维斯特酒业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柳河镇站前路 158 号 电话:0435-7329777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18 个月,36 个月,5 年,10 年。贮存条件:请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和强光,禁止加热或 0度以下冷冻,切勿撞击,防止爆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220515050141 产品标准代号:Q/HWST0003S-2015 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少量沉淀不影响饮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 9 包装 商品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内包装玻璃瓶应符合BB/T 0018的规定,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8 个月,36 个月,5 年,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