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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XSCS
0033-2013
北京绿康源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果味系列维生素C饮料
0033
2013
北京
绿康源
食品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
企业
标准
果味
系列
净含量剥定3瓶(罐)。2瓶(罐)用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另4瓶(罐)留样备用。7.2.2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周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出厂必检项目,其它项日每半年送检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所有项目。7.2.3每批产品须经工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3型式检验7.3.1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试制域定型试验时:。生产原料、设备、工艺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2抽样方法和数量每批随机抽取16瓶(罐),6瓶(罐)用作感官要求、净含量、理化指标的检验,其中净含量测定3瓶(罐)。2瓶(罐)用作细南、大肠南群的检验,另8瓶(罐)留样备用。7.3.3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7.4判定规则7.4.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结果中,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有不合格项目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货批中加倍抽样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细菌和大肠菌群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7.4.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结果,除净含量以外,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有1瓶(罐)净含量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或平均净含量低于标明净含量,允许复检3瓶(罐),若仍有上述情况之一,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8.1标签、标签、8.1.1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的规定。8.1.2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2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8.3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