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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951.1-1994
木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1951.1
1994
家具
质量检验
质量
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 B/T 1 9 5 1.1 1 9 9 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14 i 规定 了 木家具检验分类、检验项 目、抽样规则、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和检验结果的评定本标准适川于木家I 1 产品质量检验和评定。2引用标 准G B/T.1 8 9:;.1-4 8 9 3.8 家具表面漆膜测定法(B/T 1 0 3 5 7.1.1 0 3 5 7.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G B/T 1 0 3;7.6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Q践 r3 6 5,家兵表面软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Q B,T 3 6 5 6 家具表面硬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3.1 !:?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12 出1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交货时必须进行的各项检验口4 型式检验4 门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h.0: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i1 常!k.产时,定期或积累 一 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 i_j 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4-2 检验项 目4.2 门检验项 F l 应按附录 A 补充件)中与产品有关的项,1 逐项进行检验。42.2 当产品中出现附录 A以外的必须检验项目时,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作出规定。4.3 抽样 与组批规则4.3 门M式检验应采用抽样检验,在母样中编号后随机抽取检验子样4.3.2 单件产品的母样数不少于 2 0件。从中抽取.1 件,2 件送检,2 件封存。4.3.3 成套产品的母样数不少于5 套。从中随机抽取 2 套,1 套封存,对另一套受检产品应从相同的多们产品中随机抽取 2 件 不相同的产品,应按附录八所列项目,选取能做最多试验项目的具有代表性的产 扮各 1 件送检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1 9 9 4-0 4-2 3 批准1 9 9 4 一 1 2 一 0 1实施Q B/T 1 9 5 1.1 一1 9 9 44.3.4 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的试样一般应在受检产品上直接取得,也可在与受检产品相同的工艺条件下制作。试样的规格见G B/T 4 8 9 3.1-4 8 9 3.8 规定。4.4 试验方法4.4.1 外观检验 应 在 自然光或光照度 3 0 0-0 0 0 I X范 围内的近 似 自然光(例如 4 0 W 日光灯)下,视距 为 7 0 0l 0 0 0 m m,由三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测定值。4.4.2 木材含水率测定 木材含水率测定仪的误差不大于士2%。木材含水率应在抽样现场(或同一地 区)测定。测试部位取试件离地 l 0 0 mm以上,任选三个不同位置的零件,每一个零件上,任选三个点各测一次,分别求出三个零件上测得的平均值,以其中最大的平均值为该试件的木材含水率测定值。4.4.3 主要尺寸侧定 应采用每米误差不大于士0.6 mm的3 m钢卷尺(或者钢直尺)对安放在平板(或者平整地面)上的试件进行测定。4.4.4 翘曲度测定 应采用误差不大于 0.l m m 的翘曲度测定器具。测定时,将器具放置在试件的对角线上,测量试件中点与基准直线的距离,以其中一个最大距离为翘曲度侧定值。4.4.5 底脚着地平稳性测定 应采用塞尺。侧定时,将试件放置在平板上,测t某一底脚与平板间距离口 4.4.6 平整度测定 应采用误差不大于 0.0 3 m m 的平整度侧定器具。测定时,将器具放置在试件的被测表面,同时选择 不平整程度最严重的三个部件,测量 0-1 5 0 mm长度内与基准直线间距离,以其中一个最大距离为平 整度测定值。4.4.7 邻边垂直度测定 应采用每米误差不大于士0.6 mm的3 m钢卷尺(或钢直尺)。测定时,用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矩 形试件的两对角线,其差值即为邻边垂直度测定值。4.4.8 位差度测定 应采用误差不大于。.l m m的位差度测定器具。测定时,应选择门与框架(或抽屉与框架、门与门)相邻两表面间距离最大部位,在该相邻表面中任选一表面为测童墓准面,将器具的基面安放在测量基面 上,器具的测1 t 面对另一相邻表面进行测量(并沿着该相邻表面再测量一个或一个以上部位),当测得都 是正(或负)值时,以最大绝对值为位差度测定值;当测得值为正负时,以最大的绝对值之和为位差度测 定值。当设计要求门(或抽屉)与框架相邻两表面间为某一距离值时,应在每次测得的量值上扣除该距离 值 4.4.9 分缝测定 应采用塞尺进行测量。抽屉分缝测定时,抽屉应紧靠任意一边,测蛋另一边的最大分缝;门分缝测定时,应测量分缝最大部 位,测得最大值即为分缝测定值。4.4-1 0 抽屉下垂度、摆动度测定 应采用每米误差不大于士0.6 mm的 3 m钢卷尺(或钢直尺)和长度大于 7 0 0 m m、直线度不大十 0.2 m m的钢尺。测定时,钢尺放置在与试件侧A部位相邻的水平面和侧面上,测量试件在伸出总长的万 分之二时,抽屉面水平边的自由下垂和抽屉面侧边左右摆动的值。测得的最大值即为下垂度和摆动度的 测定值。4.4.1 1 理化性能试验Q B/e 1 9 5 1.1一 1 9 9 4 漆膜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试验应符合(,B/,r 1 8 9 3.1 一4 8 9 3.8 规定4.4.1 2 力学性能试验4.4.1 2.1 力学性能试验应符合G B/T 1 0 3,7.1-1 0 3 5 7.6 规定。4.4-1 2.2 软、硬质覆A材料剥离强度R l 定应分别符合Q 13/1 3 6 5 5,Q B/F 3 6 5 6 规定4.5 检验程序 送检试样的检验程序:外观检验、力学性能试验、理化性能试验4.6 检.T,;结果计定4-6.1 不符合技术要求项H的不合格类别评定,应按附录A(补充件夕 的规定。4.6.2 单件产品检验结巢若不存在 A类不合格项,1,其他不合格项l 1“类不合格项1 1 4 1 超过2 项或者 B类小合格项,1 不超过 1 项和 C类不合格项 不超过 2 项,或者c下合格项 日小超过 I 项时则评定该m号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即为不合格品。4.6.3 成套产品中的协件产品应按 1.6.2 条评定。当每件产品均为介格品时,评定该型号成套11品为介格品 否则即为不介格品。4-了 复验规则4.7.1 产品经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可进行次复验47.2 应对第次检验不合格的项 1以及因试件损坏而未能检验的项 11 进行复验。4.7-3 试样必须从封存样品中抽取件与第 一 次检验结果评为不合格品的相同产品。47月 检验结果评定应按 4.6.2,4.6.3 条规定。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复验合格(或不合格)”洁论、5 出厂检验 出 一 检验户在本产:品型式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5.1 检验J O li5.1.1 检验项目按附录八(补充件)外观检验项目表Al中与产品有关的项目进行检验51.2 当产品中出现外观检验项 目以外的必须检验项目时,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作出规定5.,.3 必 要时,山购销双方协议增加检验项 目。5.2 抽样 与 组批规则52-飞 单件产品和成套产品出厂检验应全数进行检验,但当检查批数量达到表 1 规定且全数检验有困准时.叮实行抽样检查 表 I件(套)检 查 批 数 嫩抽 取 受 检 产 品 数合 格 判 定 数 不 合 格 判 定 数 左2 6 一刁 0一 十一 兀可一一一8一一一!扣9 1 一 L 5 0l 5,一 2 8 1 12 R 卜 5 0 0,川 _,2 山护1=u,一 1 20 05-2-2 抽样检验时,在r#样 f-编号,随机抽取规定1 1 数5.3 试验 力丫 上Q B/r 1 9 5 1.1 1 9 9 4 试验方法按 4.41-4.4.1 0 条规定。5.4 检验结果评定 每件(套)产品的评定按 4.6 条规定。批产品的评定,按表 1 规定抽取受检产品件数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 4 应评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 于不合格判定数 R,.应评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Q B/T 1 9 5 1.1 一1 9 9 4 附录A木家具质t检验项目和不合格类别的评定 (补充件)A l 检验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按下列各条分别评定。A l.1 被检产品的检验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按表A l 的规定,评定为A、B、C类不合格。同一序号内有几个不同的检验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分别评定几个 A、B、C类不合格。A l.2 表八 1 规定的同一部件或相同部件上,有相同的检验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只计一个A、B、C类不合格。表A l 没有明确规定的部件上,权同娜脸项目有多处不符合技术要隶时,只计一个A、B、C类不采用合格系数评定不合格类别的,总数之比值大于等于规定的合格系数时A 3 合格系数的计算和修约在规定检脸分项内,符合技术要求的检验项目数与检验分项目,评定该检验分项合格,否则应评为某类不合格。合 格 系 数日 产公 式C=从/N,.(Al):C一 气 尸 该检验分项的合格系数;抽一该检验分项目的总数;n-检验分项内符合技术要求的检验项目数。合格系数的修约匀以州,勺钾A式象 滩合格系数的有效位数应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一位,修约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 时,则舍去,即保留的一位数字不变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大于等于5 时,而其后跟有并非全部为。的数字时,则进1,即保a.卜留的一位小数上加 1 C。3,5,7,d,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为5,而右面无数字或皆为。时,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l9)则进 1,为 0 或偶数(2,4,6,8)则舍弃。不许连续修约。表 A l 外观检验项 目序 号检验项 目名称检 验 内 容 及 技 术 要 求不合格类别评定AB -产 品 外 形 尺 寸 的 极 限 偏 差受检产品图样尺寸与实侧值允差士s m m高度宽度深 度Q B/T 1 9 5 1.1 一1 9 9 4续表 A1序 s 检 6$A fl 名 称检 验 内 容 及 技 术 要 求不合格类别评定AB(2 假 i un黔寸 即”一桌类(卫桌面高 7 0 0,7 2 0,7 4 0,7 6 0又 中间净空高5 8 0C 中间净空宽妻5 2 0 桌椅(凳)配套产品的高差2 8 0-3 2 0椅凳类 座高4 0 0.4 2 0,4 4 0O 扶手椅扶手内宽4 6 0O柜类 挂衣棍下沿至底板内表面间距挂长衣李1 3 5 0挂短衣)8 5 0 挂衣空间深度5 0 0O 折亚衣物放置空间深多4 5 0 书柜搁板层高夕2 2 0O床类 床铺面净长1 9 2 0 床铺面宽8 0 0,9 0 0,1 0 0 0,1 2 0 0,1 5 0 0 床铺面高4 0 0-4 4 0 双层床层间净空高)9 5 0厂.a层床安全栏板高-1 2 0,长)1/2 床长O3翘曲度 m m面板 正视面板件对角线长度 李 1 4 0 0瞥 700簇2 7 0 01底脚平稳性.mm底脚粉地平祖性乓 25平整度.mm面板、正视面板件0.2十飞6邻边垂直度 mm面板对角线长度簇2.5框架对角线长度 )1 0 0 0 1 0 0 0允许值 蕊 3 1 2.5 p m(粗光)合格系数为0.7(仓 雕刻的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对称,凹凸 和大挖、过桥、梭角、圆弧处应无缺角,铲底应平,各部位不 得有锤印或毛刺合格系数为 0.7 车木的线型应一致,凹凸台级应匀称,对称部位应对称,车 削线条应清晰,加工表面不得有崩茬、刀痕、砂痕I 2 涂饰要求 整件产品或成套产品色泽应相似 产品表面漆膜不得有皱皮、发粘和漏漆现象0 产品不涂饰部位应保持清洁合格系数为。7 正视面(包括面板)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木孔沉陷。其他部位涂层手感应光滑,无明显粒子 允许有木孔沉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