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14-2003国境口岸处理炭疽杆菌污染可疑物品操作规程Codesfordisposalofsuspectedobjectscontaminatedbyanthraxbacillusatfrontierports2003-03-17发布2003-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1214-2003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德观、王凝岚、黄鹏。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14-2003国境口岸处理炭疽杆菌污染可疑物品操作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国境口岸被炭疽杆菌污染的可疑物品的甄别、采样、送检、卫生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境口岸对炭疽杆菌污染可疑物品的处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981-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3炭疽污染可疑物品的判定3.1可疑信件或邮包的特征3.1.1不适当或特别的标记—邮资过多;—地址手写或者打印不清晰、错别字;—没有寄件人地址;—不合常规的标题或无标题;—没有收件人姓名;—写有“私人”、“秘密”或“不能通过X光”等限制标注;—标注有恐吓字词;—邮戳地址与寄件人地址不符。3.1.2外观异常—邮件内或表面有粉末物质、有油污斑点或异味;—信封或邮包不平整;—包装材料过多。3.1.3其他可疑特征—超重;—有穿出金属线或铝箔。3.2其他可疑来源物3.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人境动物及其产品:—来自炭疽疫区;—讯问中发现有炭疽相关流行病学重要意义的事件;—出现炭疽临床症状的动物。3.2.2右以下情形之一的出人境物品:SN/T1214-2003—带有白色粉末的;—来自炭疽疫区的;—讯问中发现有炭疽相关流行病学重要意义的事件。采样4.1采样注意事项—至少有两名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遵照附录A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在准备好采样工具及消毒剂后,方可进人现场采样。—对可疑动物不应用解剖的方式获取标本。所需的血液与组织标本,均应以穿刺方式获得。—可疑物品数量较多时,采集其中部分样品后,其余应立即就地封存。封存方法可选用由防水的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