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部标准SB227—85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电气装置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中的电气控制装置及小型成套、组合设备的控制装置。出口和热带地区产品的电气装置除按本标准外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1总则1.1电气装置应在正常使用中安全可靠地运行,不给人及外界环境带来危害。1.2电气装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其用途、工作原理、使用方法、保养及维修,并附有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1.3凡不能明确表明其中装有电器的控制柜和壁龛都必须涂有红色闪电标志。2一般要求2.1产品上的电机、电热元件、仪表以及其它电气元器件均应符合相应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2电气装置应根据使用需要设计成防尘、防潮、防震、防爆等结构型式。2.3成套组合设备应有集中控制装置(开关柜、控制箱)。装置中应装设紧急停车开关(按钮)。各操作件、调节装置均应给出明确标志或模拟简图。当不能明确表示装置的工作状态时,应设有明显的灯光指示。2.4电气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B2682—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的规定。2.5电气装置应有短路保护。功率大于1.5kW的,连续运转的电动机都应有过载保护。2.6当电气装置失压断电后,一旦电压恢复而能自行接通,造成危及操作者、对产品或对食品加工有破坏作用时,必须设有失压保护。2.7电器必须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并位于便于检修、更换的地方。2.8在电热设备中,电热丝下弯或烧断后不应触及到金属部件。2.9布线2.9.1布线应正确、合理、整齐、美观,接点应牢固可靠。2.9.2电气装置内的导线或线束,应根据不同工作条件,选择金属管、软管、塑料管套接或用塑料带包缠。导线通过的金属孔应安装绝缘环。同一线束中的工作电压不一时,所有导线的绝缘强度应适应于最高电压。2.9.3不同电路应采用不同颜色的导线。连接导线的两端都应有标号,其标号应与电气原理图(或接线图)上的一致,标号应清晰耐久。2.10保护接地2.10.1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装置。接地端应位于便于接线的位置,并标有耐久、醒目的“接地”字样或接地符合(〨)。接地端子应连接不小于电源线截面50%的导线。2.10.2接地端子与要求接地的金属部件间的阻值,不应大于0.1Ω,并有防腐蚀措施。2.11电气强度与绝缘2.11.1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应符合JB911—66《一般工业用低压电器的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的规定。2.11.2电气装置不接地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