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部标准SB228—85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涂漆、涂塑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机械产品的涂漆、涂塑。1名词和术语1.1涂膜:喷涂漆料,在物体表面形成的薄膜。1.2底漆:为使面漆附着力强和使面漆光亮而喷涂的漆。1.3腻子:填补物体表面的糊状物质。1.4涂料:喷涂在物体表面上的物料。1.5二道底漆:第二次喷涂的底漆。1.6面漆:喷涂在物体表面的漆。1.7流挂:喷涂漆或塑料过量,使其沿物体表面流下的流痕。1.8标准试板:为检验喷涂漆、塑料的质量,所用的样板。1.9塑料膜:喷涂塑料在物体表面上形成的薄膜。2技术条件2.1涂膜前的工件表面要求2.1.1工件涂膜前,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允许有明显的凸起、粘砂、毛刺、锐边、焊渣、焊瘤溅粒、披锋和残留浇冒口等缺陷。2.1.2工件涂膜前,必须进行彻底的除锈去污处理,以确保工件表面无氧化皮、锈斑、油污、脏物等。2.2涂漆、涂塑的技术要求2.2.1工件在除锈去污处理后,涂漆件要及时涂上配套底漆;涂塑件要及时进行防锈和磷化处理。涂刷底漆,防锈处理要均匀,不得遗漏。待干燥后,才可转入下道工序。2.2.2工件表面的局部凹陷,采用与涂膜材料配套性能良好的化学固化型腻子进行填补。2.2.3腻子应分次涂刮,每次涂刮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1mm,每次涂刮待上道腻子干燥后进行。腻子磨平后,涂漆件即涂上二道底漆或面漆,涂塑件即进行涂塑处理。2.2.4涂膜用的压缩空气应清洁干燥,喷涂设备中的压气通路应装有油水分离器。2.2.5烈日爆晒或严寒冻结的待涂膜表面不得进行喷涂施工。2.2.6喷涂面漆,如发现漆膜发白,应加入防潮剂或采用其他降低温度的措施。2.2.7产品涂膜完毕,必须干透后才可包装。2.3涂膜部位2.3.1产品的外表面(除接触食品的无毒耐腐蚀件外),均应涂漆或涂塑。2.3.2凡接触食品部位的零、部件表面,必须用无毒涂料复盖。2.3.3油箱内壁应涂耐油漆或耐油塑料。2.3.4接触食品的零、部件采用耐蚀材料的外表面可以不涂膜。2.3.5已涂膜的外购件、外协件可不再进行涂膜。2.3.6橡胶件、塑料件和经过电镀、氧化处理的零、部件,不得涂膜。2.4涂料2.4.1涂膜用的涂料须符合下列要求。2.4.1.1凡接触食品的涂料,需经卫生部门鉴定无毒的材料。2.4.1.2涂漆所用的底漆、腻子、二道底漆、面漆及稀释剂要配套使用。2.4.1.3涂塑所用的腻子、塑料粉末要配套使用。2.4.1.4各单层涂料必须符合化工部有关标准。2.4.1.5所用涂料须具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