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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DJ
0006
S-2014
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
葡根牌葡根胶囊
2014
山东
天地
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
葡根牌葡根
胶囊
Q/SOM ××××—××××
Q/TDJ
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DJ 0006S-2014
代替Q/TDJ0006S-2011
保健食品
葡根牌葡根胶囊
2014-03-10发布 2014-03-25实施
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
1
Q/TDJ 0006S-2014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代替Q/TDJ0006S-2011《葡根牌葡根胶囊》企业标准。
本标准附录 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铁锁、周奔、杨界军。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III
葡根牌葡根胶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葡根牌葡根胶囊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D-氨基葡萄糖盐酸盐、葛根提取物、氯化钙为主要原料,添加硬脂酸镁辅料,经辐照灭菌、粉碎、混合、装囊、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本产品标志性成分为D-氨基葡萄糖盐酸盐、葛根黄酮、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92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6740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WS1-XG-028-2001 D-氨基葡萄糖盐酸盐
YBB 00122002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
3.1.1 原料
葛根提取物、D-氨基葡萄糖盐酸盐、氯化钙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3.1.2 辅料
硬脂酸镁、空心胶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的有关规定。
3.1.3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2 生产工艺
原料→辐照灭菌→粉碎→混合→填充→抛光→装瓶→包装→检验→入库。
注:辐照灭菌采用辐照物为 钴-60 ,辐照剂量 6KGY 。
3.3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内容物呈淡黄色至黄色
滋味、气味
微苦,无异味
性 状
硬胶囊,完整光洁、无破裂;内容物为粉末或颗粒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4 保健功能
增加骨密度。
3.5 标志性成分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标志性成分指标
项 目
指 标
D-氨基葡萄糖盐酸盐/(g/100g) ≥
22.1
葛根黄酮(以芦丁计)/(g/100g) ≥
2.2
钙(以Ca计)/(g/100g)
8.3~13.9
3.6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项 目
指 标
崩解时限 /(min) ≤
30
水分 /(g/100g) ≤
9
灰分 /(g/100g) ≤
32
六六六 /(mg/kg) ≤
0.2
滴滴涕 /(mg/kg) ≤
0.1
铅(以Pb计)/(mg/kg) ≤
1.5
总砷(以As计)/(mg/kg) ≤
1.0
总汞(以Hg计)/(mg/kg) ≤
0.3
表3 理化指标
3.7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
1000
大肠菌群/(MPN/100g) ≤
40
霉菌/(cfu/g) ≤
25
酵母/(cfu/g) ≤
25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3.8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产品规格
单件产品定量净含量
允许短缺量
0.45g/粒×40粒/瓶
18g
9%
0.45g/粒×60粒/瓶
27g
9%
0.45g/粒×120粒/瓶
54g
4.5g
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7405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取10粒产品,将其置于洁净无色透明的玻璃盘中,于自然光或相当于自然光的室内,用触觉鉴别其组织状态,视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5.2 理化检验
5.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灰分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 崩解时限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方法测定。
5.2.4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5.2.5 总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2.6 总汞
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6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
5.3 标志性成分检验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5.4 微生物检验
5.4.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5.4.2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2003规定的方法检验。
5.4.3 霉菌和酵母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
5.4.4 致病菌
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GB/T 4789.11规定的方法检验。
5.5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
6.2 抽样
批量在250箱以下,随机抽取6箱,每箱取样2瓶,其中8瓶用于检验,其余4瓶留样备查。
6.3 检验
6.3.1 出厂检验
6.3.1.1 检验项目
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灰分、崩解时限、标志性成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
6.3.1.2 产品出厂
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6.3.2 型式检验
6.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 新产品投产前;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
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6.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规定。
7.2 包装
7.2.1 产品内包装采用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材料,应符合YBB 00122002的规定。包装规格为40粒/瓶、60粒/瓶、120粒/瓶。
7.2.2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
7.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7.3 运输
7.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7.4 贮存
7.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15cm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
7.4.2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24个月。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标志性成分测定方法
A1 D-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的测定
A1.1 原理
本方法是利用氨基葡萄糖结构中具N-甲基葡萄糖胺,在碱性溶液中与乙酰丙酮反应生成吡咯,再与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在酸性醇溶液中形成红色缩合物,该缩合物于527nm有最大吸收。
实验采用Elson-Morgan反应比色法,建立了氨基葡萄盐酸盐的含量测定方法,该法简便、灵敏、准确,适合于常规分析。
A1.2 对照品和试剂
对照品:D-氨基葡萄糖盐酸盐(含量≥99.8%,购自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105℃干燥至恒重的D-氨基葡萄糖盐酸盐适量,加水溶解并制成30µg/ml的对照品溶液(Cr)。
乙酰丙酮:分析纯。
无水乙醇:分析纯。
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析纯。
去离子水:符合分析要求。
A1.3 仪器设备和装置 紫外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