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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RK
0004
S-2013
大连普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雪莲培养物
2013
大连
普瑞康
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雪莲
培养
Q/PRK
大连普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PRK 0004S—2013
代替 Q/ PRK 0004S-2010
雪莲培养物
2013 - 08 - 14发布
2013 - 09 - 03实施
大连普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Q/PRK 0004S—2013
前言
本标准是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PRK 0004S-2010《雪莲培养物》。
本标准与Q/PRK 0004S-2010相比,主要修订如下:
——修订了前言;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雪莲培养物鲜品的相关要求;
——修订了组批与抽样;
——修订了出厂检验项目;
——本文删除了所有关于雪莲培养物鲜品的相关内容。
——修订了附录A中引用的中国药典附录号。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大连普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汉石、刘雅萍、马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PRK 0004S-2010
7
Q/PRK 0004S—2013
雪莲培养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雪莲培养物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食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雪莲愈伤组织为主要原料,采用先进的植物细胞培养方法制成的雪莲培养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298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7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317 白砂糖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7)第56号《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3 术语及定义
3.1 雪莲培养物
雪莲培养物是采用植物细胞培养的方法,选取菊科植物天山雪莲Saussurea involucrata(Kar.et
Kir.)Sch.-Bip.离体组织通过脱分化形成的愈伤组织作为继代种子,给予一定条件进行继代培养而获
得的紫红色团块状果粒,经干燥粉碎得到的粉末。
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外观:鲜艳的紫红色,生长旺盛,团粒状,有独立的单元结构,疏脆,易分离,无染菌,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年第9号公告”的规定。
4.2 培养基要求
以琼脂、白砂糖和饮用水按比例配置营养基。
琼脂:应符合GB 197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的要求。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白砂糖》的要求。
饮用水:应符合GB 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4.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紫灰色
组织状态
均一的粉末
滋、气味
呈本品固有的滋气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黄酮/(g/kg) ≥
70
蛋白质/(g/kg) ≥
200
表2续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10
灰分/% ≤
10
铅(以Pb计)/(mg/kg) ≤
1.0
砷(以As计)/(mg/kg) ≤
0.3
汞(以Hg计)/(mg/kg) ≤
0.1
4.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
30000
大肠菌群/(MPN/100g) ≤
90
霉菌/(CFU/g) ≤
25
酵母/(CFU/g) ≤
25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4.6 生产加工过程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4.7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在自然光线下采用视觉和口尝方法进行。
5.2 理化指标
5.2.1 总黄酮
按附录A规定方法进行。
5.2.2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方法进行。
5.2.3 灰分
按GB 5009.4规定方法进行。
5.2.4 蛋白质
按GB 5009.5规定方法进行。
5.2.5 铅
按GB 5009.12规定方法进行。
5.2.6 砷
按GB/T5009.11规定方法进行。
5.2.7 汞
按GB/T5009.17规定方法进行。
5.3 微生物指标
5.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方法进行。
5.3.2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2003规定方法进行。
5.3.3 霉菌和酵母
按GB 4789.15规定方法进行。
5.3.4 致病菌
按GB 4789.4;GB 4789.5;GB4789.10;GB/T 4789.11规定方法进行。
5.4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按JJF 1070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抽样
以同班次生产的相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200克作为检验样品。
6.2 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应经公司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水分,总黄酮、微生物指标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6.3.2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批量投产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 原料产地、工艺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e) 国家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6.3.3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7 标志、食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
7.2 食用说明
食用说明包括如下内容:
a) 产品概述;
b) 食用量;
c) 保存方法。
7.3 包装
产品包装应严密、牢固,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材料的标准规定。
7.4 运输
运输工具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运输时应有遮盖物,防晒、防潮、防雨淋和防压。
7.5 贮存
应保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应挤压,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挥发气味的物质混贮。
7.6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雪莲培养物总黄酮的测定方法
A.1 试验仪器和试剂
芦丁对照品 5%亚硝酸钠溶液 10%硝酸铝溶液
4%氢氧化钠试液 分析纯甲醇 分析天平
紫外分光光度计
A.2 试验方法
A.2.1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经120℃干燥至恒重的芦丁对照品10mg,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A.2.2 标准曲线的制备
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1、2、3、4、5与6mL,分别置25mL量瓶中,各加水至6mL,加入5%亚硝酸钠溶液1mL,摇匀,放置6分钟,加10%硝酸铝溶液1mL,摇匀,放置6分钟,加4%氢氧化钠试液10mL加水至刻度,摇匀,放置15min,以相应试剂为空白,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附录IV A),在500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以吸收度与其对应的浓度计算线性回归方程。得方程:y=kx+b
A.2.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约0.2克(干品),精密称定,置索氏提取器中,加甲醇适量,加热回流至提取液无色,放冷,提取液定量移入100mL量瓶中,并用甲醇少量洗涤容器,洗液并入同一量瓶中,加甲醇至刻度,摇匀。
A.2.4 测定法
精密吸取供试品溶液3mL,置25mL量瓶中,照标准曲线制备项下的方法,自“加水至6mL”起,依法操作;另取相应试剂为空白,在500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从线性回归方程计算供试品溶液中芦丁的量。
含量计算公式:
X=(A样-b)×V样/(k×M样)×100% ……………………………(A.1)
式中:X--样品中含有总黄酮的百分含量:
A样--样品测定的吸收度值
k、b--标准曲线中斜率及截距
V样--样品提取过程中稀释的倍数
M样--样品测定时样品的取样量
Q/PRK 0004S-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