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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RK 0005 S-2013 大连普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速冻雪莲培养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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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RK 0005 S-2013 大连普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速冻雪莲培养物 2013 大连 普瑞康 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速冻 雪莲 培养
Q/PRK 大连普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PRK 0005S—2013 代替 Q/ PRK 0005S-2010 速冻雪莲培养物 2013 - 08 - 26发布 2013 - 09 - 25实施 大连普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Q/PRK 0005S—2013 前言 本标准是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PRK 0005S-2010《速冻雪莲培养物》。 本标准与Q/PRK 0005S-2010相比,主要修订如下: ——修订了前言;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订了出厂检验项目; ——修订了运输要求; ——修订了附录A中检测的取样量及引用的中国药典附录号。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大连普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汉石、刘雅萍、马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PRK 0005S-2010 7 Q/PRK 0005S—2013 速冻雪莲培养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雪莲培养物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食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雪莲培养物为原料,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速冻雪莲培养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298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7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317 白砂糖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7)第56号《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3  术语及定义 3.1  速冻雪莲培养物 速冻雪莲培养物是以雪莲培养物(Q/PRK 0004S-2013)鲜品为原料,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产品。 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外观:鲜艳的紫红色,团粒状,有独立的单元结构,疏脆,易分离,无染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年第9号公告”的规定。 4.2  培养基要求 以琼脂、白砂糖和饮用水按比例配置培养基。 琼脂:应符合GB 197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的要求。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白砂糖》的要求。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4.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紫红色 组织状态 果粒状 滋、气味 呈本品固有的滋气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黄酮/(g/kg) ≥ 4 蛋白质/(g/kg) ≥ 10 水分/% ≤ 96 灰分/% ≤ 1 铅(以Pb计)/(mg/kg) ≤ 0.3 续表2 项 目 指 标 砷(以As计)/(mg/kg) ≤ 0.1 汞(以Hg计)/(mg/kg) ≤ 0.1 4.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 10000 大肠菌群/(MPN/100g) ≤ 90 霉菌/(CFU/g) ≤ 25 酵母/(CFU/g) ≤ 25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4.6  生产加工过程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4.7  净含量及允许偏差 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在自然光线下采用视觉和口尝方法进行。 5.2  理化指标 5.2.1  总黄酮 按附录A规定方法进行。 5.2.2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方法进行。 5.2.3  灰分 按GB 5009.4规定方法进行。 5.2.4  蛋白质 按GB 5009.5规定方法进行。 5.2.5  铅 按GB 5009.12规定方法进行。 5.2.6  砷 按GB/T 5009.11规定方法进行。 5.2.7  汞 按GB/T 5009.17规定方法进行。 5.3  微生物指标 5.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方法进行。 5.3.2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2003规定方法进行。 5.3.3  霉菌和酵母 按GB 4789.15规定方法进行。 5.3.4  致病菌 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GB/T 4789.11规定方法进行。 5.4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按JJF1070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抽样 以同班次生产的相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500克作为检验样品。 6.2  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应经公司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水分、总黄酮,微生物指标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6.3.2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批量投产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 原料产地、工艺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e) 国家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6.3.3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7  标志、食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规定。 7.2  食用说明 食用说明包括如下内容: a) 产品概述; b) 食用量; c) 保存方法; 7.3  包装 产品包装应严密、牢固,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标准规定。 7.4  运输 运输工具应具备–18℃以下的移动冷藏箱,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运输时有遮盖物,防晒、防潮、防雨淋和防压。 7.5  贮存 产品应保存在–18℃以下的冷藏库内,温度波动控制在±2℃以内,运输过程中其温度上升不应高于–16℃。 7.6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为24个月。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速冻雪莲培养物总黄酮的测定方法 A.1 实验仪器和试剂 芦丁对照品 5%亚硝酸钠溶液 10%硝酸铝溶液 4%氢氧化钠试液 分析纯甲醇 分析天平 紫外分光光度计 A.2 实验方法 A.2.1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经120℃干燥至恒重的芦丁对照品10mg,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A.2.2 标准曲线的制备 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1、2、3、4、5与6mL,分别置25mL量瓶中,各加水至6mL,加入5%亚硝酸钠溶液1mL,摇匀,放置6分钟,加10%硝酸铝溶液1mL,摇匀,放置6分钟,加4%氢氧化钠试液10mL加水至刻度,摇匀,放置15min,以相应试剂为空白,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附录IV A),在500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以吸收度与其对应的浓度计算线性回归方程。得方程:y=kx+b A.2.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约4克,精密称定,置索氏提取器中,加甲醇适量,加热回流至提取液无色,放冷,提取液定量移入100mL量瓶中,并用甲醇少量洗涤容器,洗液并入同一量瓶中,加甲醇至刻度,摇匀。 A.2.4 测定法 精密吸取供试品溶液3mL,置25mL量瓶中,照标准曲线制备项下的方法,自“加水至6mL”起,依法操作;另取相应试剂为空白,在500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从线性回归方程计算供试品溶液中芦丁的量。 含量计算公式:X=(A样-b)×V样/(k×M样)×100%  式中:X为样品中含有总黄酮的百分含量: A样--样品测定的吸收度值 k、b--标准曲线中斜率及截距 V样--样品提取过程中稀释的倍数 M样--样品测定时样品的取样量 Q/PRK 0005S-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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