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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GN
0017
S-2012
贵阳苗姑娘食品有限公司
小米鲊
2012
贵阳
姑娘
食品有限公司
小米
Q/MGN
贵 州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 /MGN0017S-2012
小米鲊
2012-05-10发布 2012-05-20实施
贵阳苗姑娘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
Q/MGN0017S-2012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指导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
本标准代替Q/MGN17—2006。
本标准由贵阳苗姑娘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阳苗姑娘食品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由贵阳苗姑娘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惠萍、王春梅。
本标准与Q/MGN17—2006主要差异:
1. 更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规范了引用文件名称、补充了相应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2. 增加了氯化钠限量标准;
3. 将亚硝酸盐残留限量直接写进标准中,取代了“按GB2760规定”的陈述。
Q/MGN0017S-2012
小米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米鲊食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糯小米、新鲜猪肉为原料、以白糖、食盐、果仁等辅料,经传统工艺蒸制而成的小米鲊。
2 规范性技术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 白砂糖
GB2722 鲜猪肉卫生标准
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4789.2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无菌的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4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T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机汞的测定
GB/T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5009.33 食品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测定
GB/T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461 食用盐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8950 罐头厂卫生规范
GB/T11766 小米
GB/T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10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监总局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MGN0017S-2012
3 产品分类
3.1甜小米鲊
以糯小米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比列的新鲜猪肉、白糖、食盐等辅料蒸制而成。
3.2咸小米鲊
以糯小米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比列的新鲜猪肉、食盐等辅料蒸制而成。
3.3什锦小米鲊
以糯小米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比列的新鲜猪肉、果仁、食盐等辅料蒸制而成。
4 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 糯小米应符合GB/T11766 的规定。
4.1.2 白糖应符合GB317 的规定。
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4 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4.1.5 其他辅料均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米黄色,有光泽,均匀一致。
组织状态
冷时呈凝固状态,加热后组织较软,肉粒分布均与,无霉变
滋味、气味
细腻软糯,香甜可口,咸、甜适当,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项 目
指标
水分,%
≤65.0
无机砷(以As计),mg/kg
≤0.05
铅(Pb), mg/kg
≤0.5
总汞(Hg),mg/kg
≤0.05
镉(Cd), mg/kg
≤0.1
锌(Zn), mg/kg
≤10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25
黄曲霉毒素B1 /(µg/kg)
≤5
氯化钠,%
≤1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30
Q/MGN0017S-2012
4.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4.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6 食品添加剂
4.6.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4.6.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添加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7 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8950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按感官品评法进行。
5.2 理化指标
5.2.1水分的测定按GB5009.3进行。
5.2.2无机砷的测定按GB/T5009.11进行。
5.2.3铅的测定按GB5009.12进行。
5.2.4总汞的测定按GB/T5009.17进行。
5.2.5锌的测定按GB/T5009.14进行。
5.2.6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按GB/T5009.22进行。
5.2.7亚硝酸盐按GB/T5009.33进行检验。
5.2.8过氧化值按GB/T5009.37进行检验。
5.2.9氯化钠含量按GB/T12457进行检验。
5.3 微生物指标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按GB/T4789.26进行。
5.4净含量
净含量负偏差的测定按JJF1070进行。
6 检验规则
6.1组批
应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2抽样
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4袋(盒)样品,2份作检验样品,另2份留样备检。
6.3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并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氯化钠和商业无菌。
Q/MGN0017S-2012
6.4 型式检验
6.4.1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中4.2-4.6 项内容。
6.4.2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1)连续停产3各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2)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3)国家质监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5判定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判为合格产品。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若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判定结果应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得进行复检。
7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7.1标志
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GB/T 191、GB7718和GB28050 的规定。
7.2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包装封口应密闭,不得破损。
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洁净干爽,在运输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合装运。
7.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卫生、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离墙里地20cm以上,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产品应按批次堆码,并遵循先入库先出库的发货原则。
7.5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及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