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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JN 0002S-2012 圣宣牌彼德胶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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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JN 0002S-2012 圣宣牌彼德胶囊 0002 2012 圣宣牌彼德 胶囊
Q/HLS 0002—2001 沈阳海吉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2012-03-02实施 2012-01-05发布 圣宣牌彼德胶囊 Q/HJN 0002S-2012 代替Q/HJN002—2009 Q/HJN 沈阳海吉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1 Q/HJN 0002S-201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要求 …………………………………………………………………………………………………… 1 4 试验方法 …………………………………………………………………………………………… 3 5 检验规则 ……………………………………………………………………………………………… 4 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 5 附录A …………………………………………………………………………………………………………6 Ⅰ Q/HJN 0002S-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修订。 本标准代替Q/HJN002—2009《圣宣牌彼德胶囊》。 本标准与Q/HJN002—2009《圣宣牌彼德胶囊》的主要差异: ——核查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调整了标准结构。 本标准由沈阳海吉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童星。 本标准所代替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 ——Q/HJN002—2009。 Ⅱ Q/HJN 0002S-2012 圣宣牌彼德胶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圣宣牌彼德胶囊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食用说明书、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用于以刺五加、淫羊藿、枸杞子、黄精、麦门冬为主要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干燥、粉碎、装囊、包装,再经60Co杀菌等工艺制成的保健食品圣宣牌彼德胶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2 食品中放射物质限制浓度标准 GB 16740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YBB 0021 PVC硬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 1 3 要求 Q/HJN 0002S-2012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刺五加、淫羊藿、枸杞子、黄精、麦门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的要求。 3.2 感官要求 2 感官要求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呈棕色,色泽均匀 滋、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微苦、无异味 性 状 胶囊剂,完整光洁,内容物为粉末 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2 保健功能 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功能。 3.3 功效成分指标 功效成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功效成分 功 效 成 份 指 标 总皂甙(以人参皂甙Re计)/(g/100g) ≥ 1.86 总黄酮(以芦丁计)/(g/100g) ≥ 0.14 粗多糖(以葡聚糖计)/(g/100g) ≥ 0.10 3.4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份(%) ≤ 8.0 灰份(%) ≤ 8.0 铅(以Pb计)/(mg/kg) ≤ 1.5 砷(以As计)/(mg/kg) ≤ 1.0 汞(以Hg计)/(mg/kg) ≤ 0.3 崩解时限/(min) < 30 3.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要求。 2 Q/HJN 0002S-2012 表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 (cfu/g) ≤ 1000 大肠菌群 (MPN/100g) ≤ 40 霉菌(cfu/g) ≤ 25 酵母计数(cfu/g) ≤ 25 致病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3.6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见表5的规定。 表5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净含量, g/盒 负偏差,% 12 9 3.7 辐照剂量 辐照剂量为60Co6KGy。 3.8 食品添加剂 3.8.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3.8.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感官要求 4.1.1 色泽、组织状态、杂质 在自然光线下用目测进行。 4.1.2 滋、气味 取适量样品以品尝、鼻嗅进行。 4.2 功效成份 4.2.1 总皂甙、总黄酮、粗多糖 按附录A方法测定。 4.3 理化指标 4.3.1 水份 按GB 5009.3规定进行测定。 4.3.2 灰份 按GB 5009.4规定进行测定。 4.3.3 砷 按GB/T 5009.11规定进行测定。 4.3.4 铅 3 按GB 5009.12规定进行测定。 Q/HJN 0002S-2012 4.3.5 汞 按GB/T 5009.17规定进行测定。 4.3.6 崩解时限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执行。 4.4 微生物指标 4.4.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进行测定。 4.4.2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规定进行测定。 4.4.3 霉菌、酵母计数 按GB 4789.15规定进行测定。 4.4.4 致病菌 按GB 4789.4、GB/T 4789.5、GB 4789.10、GB/T 4789.11规定进行测定。 4.5 净含量偏差 按JJF 1070规定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原、辅料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5.2 组批 以一次投料生产包装好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随机抽样,取样量不得低于1千克,供检验用。 5.3 抽样 试样品按批随机抽取,设批量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当3≤X≤300时,按随机取样;当X≥300时,按/2+1随机取样。每批试样取样3份,每份样品应为全检所需样品的3倍量,一份做微生物学检验,一份做其他项目检验,另一份贮存备样。 5.4 出厂检验 5.4.1 出厂的质量检验部门须对出厂前的产品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的产品可出厂。 5.4.2 出厂检验项目为标准中感官要求、水分、崩解时限、功效成分和微生物指标和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5.5 型式检验 5.5.1 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5.5.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投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原辅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或更新主要生产设备时; d) 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和质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 e)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方进行仲裁时; f)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4 Q/HJN 0002S-2012 5.5.3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6 标志、食用说明书、包装、运输与贮存 6.1 标志 产品的标志按GB 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执行。 6.2 食用说明书 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产品概述; b) 主要原料 c) 标志性成分及含量 d) 保健功能; e) 适用人群; f) 不适宜人群; g)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h) 产品规格; i) 保质期; j) 贮存方法; k) 注意事项; l) 批准文号; m) 执行标准编号; n) 委托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生产许可证号(或卫生许可证号); o) 受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生产许可证号(或卫生许可证号)。 r)联系电话或网址。 6.3 包装 6.3.1 产品包装规格及包装材料 产品内包装采用铝塑袋或PVC硬片,0.35g/粒,12粒/板,3板/盒。铝箔应符合GB12255的规定,PVC硬片应符合YBB0021要求。中包装用纸板盒,大包装采用符合GB/T 6543标准规定的瓦楞纸箱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天蓝色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商标、保健功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箱内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证。 6.3.2 产品包装材料应当清洁卫生、干燥并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6.3.3 包装箱表面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 6.4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 6.5 贮存 6.5.1 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干净通风的仓库中,不得与有害、有腐蚀性、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 6.5.2 入库产品应分批堆放,堆叠高度不得超过六层,并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6.6 保质期 5 在上述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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