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寨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ZSQ/BZS0004S—2012薏仁米2012-01-10发布2012-02-09实施本溪寨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发布Q/BZS0004S―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本溪寨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丙轩、周野。本标准属首次发布。ⅠQ/BZS0004S―2012薏仁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薏仁米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薏仁米为原料,经清理、筛选等工艺精制而成的商品薏仁米。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T5009.36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2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5494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测定法GB/T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5502粮食、油料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测定法GB/T5503粮食、油料检验碎米检验法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3.1原料要求3.1.1薏仁米:应符合GB2715的规定。3.2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质量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正常色泽形态米(仁)状滋、气味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水分/%≤14.0杂质/%≤0.2碎米/%≤5.0Q/BZS0004S―20123.3卫生要求应符合GB2715的规定。3.4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3.5生产加工过程的生规范应符合GB14881规定。4试验方法4.1色泽、滋、气味按GB/T5492进行。4.2形态取试样50g,在自然光下目测。4.3水分按GB/T5497进行。4.4杂质按GB/T5494进行。4.5碎米按GB/T5503进行。4.6卫生指标按GB/T5009.36进行。4.7净含量偏差按JJF1070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与抽样以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个批次。按GB/T5491执行。5.2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时需按本标准的3.2条中规定的色泽、形态、滋、气味、水分、杂质、碎米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3型式检验5.3.1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的全部项目。5.3.2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