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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XSY 0001 S-2014 山东省阳信县国粮商贸有限公司 学生用系列小麦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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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XSY 0001 S-2014 山东省阳信县国粮商贸有限公司 学生用系列小麦粉 2014 山东省 阳信县 粮商 有限公司 学生 系列 小麦粉
Q/BXSY 0001S-2014 Q/BGLSM ) 山东省阳信县国粮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XSY 0001S-2014 学生用系列小麦粉 2014-11-17发布 2014-11-18实施 山东省阳信县国粮商贸有限公司发布 1 Q/BXSY 0001S-2014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省阳信县国粮商贸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子鹏、张君、王希江。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III 学生用系列小麦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用系列小麦粉的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为原料,经清理、研磨、筛理、制粉、检验、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供制作面食制品用的学生用系列小麦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1355 小麦粉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指标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209 谷物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04 粮油检验 小麦粉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5 粮油检验 灰分测定法 GB/T 5506.1 小麦和小麦粉面筋含量 第一部分:手洗法测定面筋; GB/T 5507 粮油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法 GB/T 5508 粮油检验 粉类含砂量测定法 GB/T 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法 GB/T 5510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检验 脂肪酸值测定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役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T 23502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503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871 粮油检验 小麦粉粗蛋白质含量测定 近红外法 GB/T 24905 粮食包装 小麦粉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按加工精度、灰分含量、面筋不同分为:学生用小麦粉、学生用麦香粉。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 4.1.1 小麦 应符合GB 2715和GB 1351的规定 4.1.2 生活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 生产工艺 小麦→筛理→清洗→去石→磁选→打麦→风选→研磨→清粉→筛理→配粉→验粉→磁选→计量→包装→成品→检验→入库 4.3 感官指标 应符合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 白或略呈微黄色(按照实物标准对照样检验粉色麸星) 气味、口味 具有小麦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 粉末状 4.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学生用小麦粉 学生用麦香粉 灰分(干基)%/ ≤ 0.60 0.55 面筋质(湿基)/ % ≥ 33.0 29.0 粗细度/(g/100g) 全部通过CB 36号筛,留存在CB 42号筛的不超过10.0% 加工精度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符合标准样 含砂量/% ≤ 0.02 磁性金属物/% ≤ 0.003 水分% < 14.0 脂肪酸值(湿基)/(mg/100g) ≤ 60 无机砷(以As计)(mg/kg) ≤ 0.1 汞(以Hg计)/(mg/kg) ≤ 0.02 镉(Cd/(mg/kg) ≤ 0.1 铅(Pb)/(mg/kg) ≤ 0.2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μg /kg) ≤ 1000 赭曲霉毒素A/(μg /kg ) ≤ 5.0 玉米赤霉烯酮/(μg /kg) ≤ 60 黄曲霉毒素B1/(ug/kg) ≤ 5 农药最大残留量 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4.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霉菌/(cfu/g) ≤ 100 4.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3122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 按GB 549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 理化检验 6.2.1 水分 按GB/T 549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2 加工精度 按GB/T 5504规定的方法测定。 6.2.3 灰分 按GB/T 5505规定的方法测定。 6.2.4 面筋质 按GB/T 5506.1规定的方法测定。 6.2.5 粗细度 按GB/T 550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6 含砂量 按GB/T 5508规定的方法测定。 6.2.7 磁性金属 按GB/T 5509规定的方法测定。 6.2.8 脂肪酸值 按GB/T 5510规定的方法测定。 6.2.9 无机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0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1 镉 按GB/T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2 总汞 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3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18979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4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按GB/T 23503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5 赭曲霉毒素 按GB/T 23502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6 玉米赤霉烯酮 按GB/T 5009.209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7 农药残留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微生物检验 6.3.1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6.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同种产品为一组批。 7.2 抽样 按GB/T 5491的规定执行。 7.3 检验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出厂前,有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方可出厂。 7.3.2.2 出厂检验项目(新产品投产前)为:感官、加工精度、水分、粗细度、灰分、磁性金属物、含砂量。 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全部项目。 7.3.2.2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试检验: — 原料变化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产品停产6个月以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 出厂检验结果和上次型试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 判定规则 7.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7.4.2 理化指标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时,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检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复检。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1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8.2 包装 8.2.1 包装袋应符合GB/T 8946-2013 的规定。 8.2.2 包装外形完整,无污垢,不得破损,标签规整。 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8.3.3 运输过程不的暴晒、雨淋、受潮、冰冻。 8.4 贮存 8.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 8.4.2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有防蝇、防鼠措施。 8.4.3 产品堆放应放垫板,与地面距离不低于10cm,距墙面15cm以上。 8.4.3 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保质期为6个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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