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范文.docx
下载文档

ID:270007

大小:12.02KB

页数:7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3-18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四川 人口 计划生育 条例 修正案 范文
四川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修正案   1月22日下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省人大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表示,表决通过后即实施。本文是办公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修正案)  2023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了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   ――再婚夫妻享有相同生育权利   ――生育1孩2孩由家庭自主决定,不再审批   ――两种特殊情形可申请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   ――特殊情形再生育申请程序更加简化方便   ――1月1日后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生育登记效劳制度   一、生育登记的对象: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上述夫妻包含再婚夫妻。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生育登记。   二、生育登记的内容:   夫妻双方根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孕情信息。   三、生育登记的途径:   1.公民自行四川省方案生育便民效劳网站登记,下一步公民通过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也可登记。   2.公民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现场填写生育登记表格完成登记。   四、生育登记所需材料:   男女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外地户籍在现居住地登记的同时出示居住证。   五、生育登记的作用:   妇幼保健方案生育效劳机构主动为办理生育登记的公民提供相关的公共效劳(需公民自费的工程,遵循自愿原那么)。   效劳工程包括:1.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免费增补叶酸;3.孕产期健康管理;4.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5.人类辅助生殖技术;6.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效劳;7.孕产妇住院分娩;8.新生儿疾病筛查;9.0-6岁儿童健康管理;10.免费方案生育根本技术效劳。   我省方案生育政策   一、生育政策:   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以下情形,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程序:符合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的,由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受理上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取消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环节,确需核实信息的,由乡镇(街道)按照内部工作流程主动联系有关乡镇(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批准生育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发给生育证;未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办理时限为自乡级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公民也可通过四川省方案生育便民效劳网站预约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审批通过后可在全省任何乡镇(街道)打印领取生育证。今后公民还可通过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申请。申请人户籍、婚姻屡次变动或婚育情形难以核查的,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办理;基层办证机构可探索代理办理。   二、方案生育奖励政策:   1.2023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2.2023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共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   3、2023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夫妻,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4.2023年1月1日以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5.已纳入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继续享受。2023年1月1日后未发生生育行为,到达规定年龄、符合条件的,仍纳入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2023年1月1日后发生生育行为的,不纳入农村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违法生育处理政策:   对违法生育对象,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为:1.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那么,2023年12月31日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对已经依法处理的不再改变,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依法处理。 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修正案解读  据了解,修正案取消了晚婚晚育假的奖励,但是增加了生育假。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不分一孩二孩   男方也可享20天护理假   现行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晚育假的奖励,这就意味着晚婚目前可以享受的23天假期,或将变为3天。   虽然取消了晚育假,但生育假那么有可能延长。修正案(草案)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生育假、护理假不区分一孩、二孩等孩次,只要合法生育均同等享受,且生育假增加到了158天,比原来的晚育假还延长了30天。  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两种情况还可申请再生一个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会会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的决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修正案(草案)根据上位法授权和国家卫计委的指导性意见,具体规定了照顾生育的两类情形为病残和伤残。修正案(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但并没有放任生育,保存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第三十四条将征收对象缩减为两种: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计征标准与原条例保持协调一致,原来是对生育双方合计按计征基数6~8倍征收,现在对生育双方各自按3倍征收。  元旦后出生独生子女   父母不再享独生子女奖励优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的规定,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夫妻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在方案生育奖励扶助方面,明确了“老人老方法〞的原那么,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方案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对2023年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故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方案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修正案(草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第二款规定:“领有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继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方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猜你喜欢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