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辞书编纂符号LexicographicalsymbolsGB/T11617—2000neqISO1951:1997代替GB/T11617—198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辞书编纂符号及其用法。本标准适用于:——语文辞书——专业辞书——词汇集——术语库——有关辞书编纂和信息文献工作的著作本标准不涉及术语标准编排格式中所使用的规则,有关这方面的内容见GB/T1.6—1997。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6—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6部分:术语标准的编写规定(neqISO10241:1992)GB/T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eqvISO3166—1:1997)GB/T4880—1991语种名称代码(eqvISO639:1988)GB/T4880.2—2000语种名称代码第2部分:3字母代码(eqvISO639—2:1998)GB/T8565.3—1988信息处理文本通信用编码字符集第三部分:按页成象格式用控制功能(eqvISO6937/3:1987)GB13000.1—1993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第一部分:体系结构与基本多文种平面(idtISO/IEC10646.1:1993)ISO999:1975文献出版物索引3定义本标准使用以下定义。3.1辞书编纂符号lexicographicalsymbol表述某些术语数据或辞书编纂数据的字母、标点符号、其他排版符号或图形符号,或上述元素的任意组合。注:两个单词之间的间空可看作有意义的“字符”。3.2术语编纂terminography收集、记录、编排和描述术语及提供有关资料(如文献出处)的工作。注:术语集可以用下述几种形式提供给使用者:术语库、术语附录、词汇表及其他形式的出版物。4语种名称代码和国家(地区)名称代码在辞书编纂中使用语种名称代码和国家(地区)名称代码,应遵照GB/T4880、GB/T4880.2和GB/T2659的规定。5辞书编纂使用的符号下面列出适用于各类辞书编纂的符号和汉语辞书编纂使用的符号以及双语、多语辞书编纂使用的符号。它们的形式(包括间空的安排)应与GB/T8565.3和GB13000.1中制定的标准的字符集的原则一致。辞书编纂常用符号如下。5.1各类辞书编纂使用的符号编号符号名称说明举例5.1.1X1,X2,X3…同形(同音)异义词序号homonymnumber按阿拉伯数字顺序排列,数字置于词目右上角白1像霜或雪的颜色。白2错误△写~字。白3陈述,说明△表~│辩~。5.1.2132…①②③…义项序号sensenumber置于多义项释文义项的起始处两种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