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语种名称代码第2部分:3字母代码CodesfortherepresentationOfnamesOflanguages—Part2:Alpha-3codeGB/T4880.2—2000eqvISO639—2:199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431个语种(包括集合语种)的3字母代码,每个语种有其对应的用于术语学(T)的代码和用于目录学(B)的代码,其中除23个语种的T代码与B代码不同外,其他语种的T代码与B代码均相同。本标准适用于术语学、辞书学、语言学、目录学等,也适用于任何信息处理和需要以代码形式表示语种的工作领域,包括图书馆、信息服务和出版工作中用于交换信息(尤其是计算机系统)的场合。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neqISO3166:1997)GB/T4880—1991语种名称代码(eqvISO639:1988)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语种代码languagecode用于代表一种语言或一组语言的字符组合。3.2集合语种代码collectivelanguagecode用于代表一组语言的语种代码。4语种代码4.1语种代码的形式语种代码由3位小写拉丁字母组成,不使用发音符和变音符。这些代码不是语种的简写形式,而是某个语种的标识。语种代码源于语种名称。它包括两个代码组,一个用于目录学(GB/T4880.2/B),另一个用于术语学(GB/T4880.2/T)。B代码组选择语种代码形式的规则是:——使用该语言的各个国家优先;——在国家或国际目录数据库中已经使用的代码;——语种的本语形式或英语形式。T代码组选择语种代码形式的规则是:——语种的本语形式;——使用该语言的各个国家优先。有23个语种在这两个代码组中有不同的代码。尽可能以语种的本语形式为基础,是语种代码的发展趋势,除非使用该语言的国家要求使用另外的语种代码。目录代码组或术语代码组必须整体使用,并且信息交换的双方必须在交换前做出明确的选择。用于目录学时,使用者应使用GB/T4880.2/B代码组,用于术语学时应使用GB/T4880.2/T的代码组。为保证连续性和稳定性,代码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能改变。如果改变,原代码至少5年内不应再分配给其他语种。为保证众多的应用语种代码的系统的连续性,如果语种名称或它的简写改变时,GB/T4880.2/B中的代码仍不应改变。当对GB/T4880.2进行改编以适应使用其他字母(如,古斯拉夫字母)的语言时,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则来规范语种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