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00一一A80荡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453.2-2004危险货物电石包装检验安全规范使用鉴定Safetycodeforinspectionofpackagingofdangerousgoodsforcalciumcarbide一Useappraisal2004-03-04发布2004-10-01实施率督豁臀霭赞臀蓬臀臀暴发“GB19453.2-2004前门本标准第4.1条、4.6条、第4.7.2条、第4.8条~4.10条、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00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规章范本和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做了编辑性修改。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危险品中心实验室。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亚太地区危险品协会、江南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李宁涛、刘金凤、张勇、马军、高建。本标准为首次制定。GB19453.2-2004危险货物电石包装检验安全规范使用鉴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电石包装钢桶使用鉴定的要求、抽样、鉴定和鉴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电石包装钢桶的使用鉴定。危险货物电石的其他包装的使用鉴定也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19433.1-2004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通则GB19453.1-2004危险货物电石包装检验安全规范性能检验3术语和定义GB19453.1-2004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要求4.1外观要求:4.1.1钢桶_L铸印、印刷或粘贴的标记、标志和危险货物彩色标签应准确清晰,符合GB19433.1-2004中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应明显标注“已充氮气”字样。4.1.2包装件外表应清洁,不允许有残留物、污染或渗漏。4.1.3凡采用铅封的包装件应在货运部门现场查验后进行封识。4.2使用单位选用的钢桶应与运输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其性能应符合GB19453.1--2004的规定。4.3钢桶的包装等级应等于或高于盛装货物要求的包装级别。4.4在下列情况时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