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A10备案号: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DB33DB33DB33/T725—2008美容美发业服务质量规范及星级评定Servicequalitycriterionanddemarcationandevaluationofservicequalityrankforhairdressing2008-12-30发布2009-01-30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725—2008I前言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浙江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秀华、姚德昌、浙江永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DB33/T725—20081美容美发业服务质量规范及星级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美容美发服务操作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以及美容美发企业的星级划分及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美容美发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916化妆品卫生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66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9085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监总局2008年第100号令《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商务部、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221号)《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2007年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美容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多种美容技术、器械和化妆品,为其提供真皮层以上的护肤美容、化妆美容及其相关服务。3.2美发指根据宾客头型、脸型、发质、职业特点和要求,为其设计、剪修、制作发型及相关服务。3.2星级指用星表示美容美发企业的等级。共分五级,一星为最低,五星为最高。4星级评定4.1星级的划分和依据4.1.1美容美发企业按设备设施、技术力量所占比例及主营方向划分为星级美容店、星级美发店二个类别,每个类别各分为五个等级,即一星级至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的综合服务质量越高。4.1.2星级等级的划分以企业的经营规模、设备设施、技术力量、卫生安全及服务质量为依据。4.2星级评定原则DB33/T725—200824.2.1星级评定采取企业申请、分级评定的方法。4.2.2星级评定实行单店归类考核,即星级美容店不作美发方面的要求,星级美发店不作美容方面的要求;如企业由若干分店、附属店或连锁店等组成,则按各店实际情况分别单独评定星级。5安全、卫生、环境和建筑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