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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2300-2013
湖泊清洁型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2300
2013
湖泊
清洁
鱼类
增殖
技术规范
ICS 65.150B 52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23002013湖泊清洁型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2013-04-01 发布2013-05-01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37/T23002013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贯仓、刘超、冷春梅、刘峰、董俊、师吉华、客涵。DB37/T230020131湖泊清洁型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湖泊清洁型鱼类增殖放流的环境条件、本底调查,种类选择,苗种规格与质量、检验、运输、投放、验收、保护与监测、效果评价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湖泊水域清洁型鱼类的增殖放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 11777鲢鱼苗、鱼种GB 11778鳙鱼苗、鱼种GB/T 18407.4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NY 5070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SC/T 9102.3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第3部分:淡水SC/T 940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SC/T 94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利用,以下重复列出了SC/T 9401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3.1增殖放流采用放流、底播、移植等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活动。选自SC/T 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3.2清洁型鱼类可以通过其对水体中初级生产者直接或间接的摄食作用转移水体营养物质,从而达到水域环境治理效果的鱼类。主要包括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3.3苗种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的幼体、稚体、受精卵、种子及孢子等。DB37/T230020132选自SC/T 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3.4资源监测对增殖放流资源状况(包括数量和质量)进行连续或定期的观测和分析。选自SC/T 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3.5效果评价通过分析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所达到的预定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来对增殖放流活动的价值做出科学的判断。4水域条件4.1基本条件4.1.1水源稳定,水质符合 GB 11607 和 GB/T 18407.4 的要求。4.1.2底质适宜,表层为非还原性淤泥。4.1.3饵料生物丰富,水域浮游生物量在 1.0 mg/L 以上,敌害生物较少。4.2放流水域4.2.1选择 N、P 含量丰富的水域;4.2.2选择渔业资源衰退严重、系增殖放流对象索饵场或产卵场的天然渔业水域。4.2.3选择非废弃倾倒区,避开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等污水直接汇入区。5本底调查增殖放流前,按照SC/T 9102.3的方法,对拟增殖放流水域进行生物资源与环境因子状况的调查,并据此确定适宜放流物种的生态放流量、放流数量比例等实施方案。6种类选择原则6.1放流苗种来源符合 SC/T 9401 的相关要求。6.2放流鱼类主要为滤食性鱼类,并搭配少量刮食性和吃食性等鱼类。譬如,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以及草鱼、鲂鱼和鲤鱼等鱼类。7放流鱼苗规格与质量7.1苗种质量放流苗种应符合GB 11777、GB 11778、NY 5070等标准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参照表1。表 1增殖放流苗种质量要求DB37/T230020133项目苗种感官质量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85%,死亡率、残存率、体色异常率、挂脏率之和5%疫病细菌性出血败血症、指环虫病和锚头蚤病不得检出药物残留孔雀石绿和氯霉素药物不得检出,Hg+残留符合NY5070的要求7.2规格分类主要增殖放流苗种规格分类见表2。表 2主要增殖放流苗种规格分类项目规格分类小规格大规格鱼类苗种80 mm平均全长20 mm平均全长80 mm7.3规格测定增殖放流苗种的规格以放流现场测量为准。增殖放流苗种苗出池前,应随机抽取50%以上的池塘进行取样,每池取样总数量不少于50尾,测量规格,计算规格合格率。规格合格率达到表1要求,准许出池放流。规格测定后一并填写增殖放流记录表(附录A)。8苗种检验8.1总则增殖放流苗种须由具备资质的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相关文件。8.2检验内容应按照表1内容,对苗种的外观、感官质量、可数指数、疾病和药物残留进行检验。8.3检验时限放流苗种必须在放流前7 d内经具有资质的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检疫合格。8.4组批以1个放流批次作为1个检验检疫组批。8.5抽样以1个放流批次苗种为基数,按不低于1随机抽样检验检疫。9计数采用抽样测算法,计算苗种数量:抽样重量法,随机称重并计尾数,大规格苗种每次抽取重量不低于2.5 kg,小规格苗种每次抽取重量不低于0.25 kg,至少检测5次以上,求重量平均值和单位重量尾数,再求得每放流容器苗种数量和重量,进而求得本计量批次增殖放流苗种的总重量和总尾数。DB37/T23002013410运输10.1运输前准备苗种必须经过拉网锻炼、停食处理。10.2运输方式与工具放流苗种采用陆运方式,使用活鱼箱充氧运输。运输过程中,随行人员应随时观察容器内是否缺氧,以随时调整充氧强度。10.3运输密度根据水体温度和运输距离确定运输密度。运输时间控制在24 h以内,大规格苗种密度为200 kg/m3250 kg/m3;小规格苗种密度为2104尾/m33104尾/m3。10.4装苗方法装苗种时,应先将活鱼箱加水至总容积的60%70%,然后将苗种装入箱内,再加满水。在装卸苗种时,应注意快速细致。10.5运输方法10.5.1苗种运输前停食 24 h 以上。10.5.2运输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水温应根据苗种原池水温提前进行调节,温差不大于2,运输途中控温 18 上下。10.5.3运输时宜采取遮光措施。10.5.4尽可能缩短运输距离以节省运输时间,运输途中应避免剧烈颠簸以免苗种受伤,提高运输成活率。11鱼苗投放11.1时间苗种的投放时间选在温度12 18 的季节,即冬末春初,秋末冬初,3月底5月上旬或10月下旬11月中旬。11.2地点水位稳定,被风向阳且水位3 m4 m以上。11.3天气选择在晴天进行,在上风头放流,在岸边或船上缓慢投放。如遇雨天或放流水域风浪过大应暂停放流。11.4方法将放流苗种运至放流水域后,放种前2 h4 h进行“和水”,让苗种所处水温与放种水域的水温大体一致。可在顺风一侧放流,也可用机动船运至水域上流顺风浅水处分散放流。尽可能地贴近水面分散投放水中,动作要轻缓。减少机械性损伤,禁止采用抛洒或“高空”倾倒等不科学的放流方式。DB37/T23002013511.5放流结果确认放流结束后,应根据实际放流情况,撰写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监督报告。12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12.1资源保护殖放流资源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放流后,以放流区为中心 2km 范围内,禁止拖网、定置网等破坏性渔具作业;加大对放流水域的巡查力度,打击电、毒、炸和密网密箔等非法捕捞行为,巩固放流成果,维护水域生态环境。12.2资源监测增殖放流后,按照SC/T 9102.3的方法,定期监测增殖资源生长及活动分布情况。必要时可通过标志放流加强资源监测。13效果评价增殖放流后,进行增殖放流效果评价,编写增殖放流效果评价报告。效果评价内容包括生态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等。其中,生态效果评价中的生态安全评价前后间隔不超过5年。13.1资源增殖量采用生产船生产监测和专门湖区调查跟踪监测,根据对回捕鱼类种群中渔获物统计和放流标识的分析,推断苗种成活率和自然增殖效果,结合当年的自然、气候条件等,以综合评价渔业生产效果。并根据综合评价效果调优鱼种投放模式。13.2环境治理效果针对清洁型鱼类增殖放流的水体生物净化功能目标,定期对增殖放流水域水质和底质及水生生态系统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以评价及优化清洁型鱼类增殖放流的生态效果。DB37/T230020136AA附录A(规范性附录)(鱼种)增殖放流现场记录表放流鱼苗供应单位:放流日期:年月日 供应地点:检验检疫合格日期:检验检疫证书文号:药物检测合格日期:药物检测证书文号:亲本来源:生物生产许可证编号:规格及参数测量随即取样鱼苗数量(尾)育苗池数量(个)规格合格鱼苗数量(尾)培育水体(m3)或水面(m2)规格合格率(%)水温()平均规格(mm)溶解氧(mg/L)规格分类大规格小规格pH单位水体(或水面)鱼苗生产量(尾/m3或尾/m2)计数计数方法技术参数抽样数量法ABC计算鱼苗数量(万尾):计数时间:时分至时分投放投放水域:投放时间:时分至时分投放方式:常规投放 滑道投放底质:水深(m):水温():溶解氧(mg/L):pH:风向:风力(级):天气:注:A:抽样桶数量(桶),B:平均每桶鱼苗数量(尾/桶),C:抽样总桶数(桶)。组织放流(验收)单位:现场负责人:抽样人:测量人:计数人:记录人:放流监督单位:监督人: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