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CCGF 309-2008 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pdf
下载文档

ID:2697586

大小:151.98KB

页数:7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CCGF 309-2008 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 309 2008 建筑 装饰 装修 胶粘剂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309-2008 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 2008-7-22 发布 2008-1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309-2008 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聚乙酸乙烯酯乳液胶粘剂、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橡胶胶粘剂、聚氨酯胶粘剂。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表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309/分类名称 建材 胶粘剂/2.2 产品种类 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可以分为水基型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及其他胶粘剂。其中水基型胶粘剂包含了聚乙酸乙烯酯乳液胶粘剂(俗称白乳胶)、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俗称 108 胶、801胶)和其他水基型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包含了橡胶胶粘剂、聚氨酯胶粘剂(俗称 PU 胶)和其他溶剂型胶粘剂。表 2 产品种类及其标准 产品种类名称 产品标准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 HG/T 2727 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 JC/T 438 水基型胶粘剂 其他水基型胶粘剂 溶剂型多用途氯丁橡胶胶粘剂 HG/T 3738 通用型聚酯聚氨酯胶粘剂 HG/T 2814 溶剂型胶粘剂 其他溶剂型胶粘剂 3 术语和定义 水基型胶粘剂是指以水为溶剂或分散介质的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是指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胶粘剂。1CCGF 309-2008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胶粘剂是指以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或其改性物质为主体成分的胶粘剂。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是指以聚乙烯醇为主要原料经化学改性制得的水溶性高分子建筑胶粘剂。橡胶胶粘剂是指以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如氯丁橡胶、丁腈橡胶、硅橡胶、丁苯橡胶等)为粘料制成的胶粘剂。聚氨酯胶粘剂是指以聚氨酯树脂或其改性物质为主要原料的胶粘剂。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下表:表 3 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10000 3000 且10000 3000 5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943 胶粘剂术语 GB/T 7635.1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 1 部分:可运输产品 GB/T 11175 合成树脂乳液试验方法 GB/T 12954 建筑胶粘剂通用试验方法 GB/T 20740 胶粘剂取样 HG/T 2727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 HG/T 2814 通用型聚酯聚氨酯胶粘剂 HG/T 3075 胶粘剂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规定 HG/T 3738 溶剂型多用途氯丁橡胶胶粘剂 JC/T 438 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 国家质检总局第 13 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同一型号、同一批次企业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2CCGF 309-2008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 50 个独立包装。随机抽取 5 个独立包装,每个包装不少于 1 kg;若每个独立包装少于 1 kg,则抽取 5 组独立包装,且每组不少于 1 kg。其中一份作为检验样品,其余作为备用样品。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取样品量要求与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相同。6.3 样品处置 对抽取的 5 份样品,用封条进行封样,在封条上分别注明序号 1 5,1为检验样品,2、3、4、5为备用样品,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7.1.1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胶粘剂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表 4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胶粘剂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表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类 B 类 C 类1 游离甲醛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2 苯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3 甲苯+二甲苯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4 总挥发性有机物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5 压缩剪切强度 干强度 HG/T 2727 推荐性 HG/T 2727 6 压缩剪切强度 湿强度 HG/T 2727 推荐性 HG/T2727 7 最低成膜温度 HG/T 2727 推荐性 HG/T2727 8 标识 HG/T 3075 推荐性 HG/T 3075 7.1.2 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 表 5 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表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类 B 类 C 类1 游离甲醛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3CCGF 309-2008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类 B 类 C 类2 苯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3 甲苯+二甲苯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4 总挥发性有机物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5 粘结强度 JC/T 438 推荐性 JC/T 438 6 低温稳定性 JC/T 438 推荐性 JC/T 438 7 标识 HG/T 3075 推荐性 HG/T 3075 7.1.3 橡胶胶粘剂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表 6 橡胶胶粘剂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表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类 B 类 C 类1 游离甲醛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2 苯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3 甲苯+二甲苯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4 总挥发性有机物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5 剪切强度 HG/T3738 推荐性 HG/T3738 6 剥离强度 HG/T3738 推荐性 HG/T3738 7 标识 HG/T 3075 推荐性 HG/T 3075 7.1.4 聚氨酯胶粘剂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表 7 聚氨酯胶粘剂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表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类 B 类 C 类1 游离甲醛 HG/T 2727;JC/T 438;强制性 GB 18583 2 苯 HG/T 2727;JC/T 438 强制性 GB 18583 3 甲苯+二甲苯 HG/T 2727;JC/T 438 强制性 GB 18583 4 总挥发性有机物 HG/T 2727;JC/T 438 强制性 GB 18583 5 甲苯二异氰酸酯 GB 18583 强制性 GB 18583 6 剪切强度 HG/T2814 推荐性 HG/T2814 7 标识 HG/T 3075 推荐性 HG/T 3075 4CCGF 309-2008 注:A 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 类重要质量项目,C 类一般质量项目。7.2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和标识质量检查项目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为表 4 中序号第 1 至 7 的检验项目,表 5 中序号第 1 至 6 的检验项目,表 6 中序号第 1 至 6 的检验项目,表 7 中序号第 1 至 6 的检验项目;产品标识质量检查项目包括表 4 中序号第 8 项,表 5、表 6、表 7 中序号第 7 项的标识检验项目。标识质量检查项目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或联系方式)、净含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依据、检验合格标识、使用范围、使用说明以及运输、贮存说明。7.3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对于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应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验。若企业产品明示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应按照企业标准检验和判定。对于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按产品明示的标准或明示技术条件来检验,若其他有效的明示标准中缺少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按本规范规定的项目检验。8 判定原则 8.1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为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无 A 类不合格项目但存在 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 C 类不合格项目时,属于轻微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合格。8.2 标识质量判定原则 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或联系方式)、净含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依据、检验合格标识、使用范围、使用说明以及运输、贮存说明中缺任一项或一项以上的,判定该批产品标识质量为不合格,属于轻微不合格。反之,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8.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抽取样品实物质量和标识质量均合格时,综合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无 A 类不合格项目但存在 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 C 类不合格项目时,属于轻微不合格。9 异议处理复检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5CCGF 309-2008 9.2 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应采用原样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6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