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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61T
455-2008
桑蚕干茧分级及检验方法
61
455
2008
桑蚕
分级
检验
方法
ICS 65.020.99 B47 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4552008 桑蚕干茧分级及检验方法 20081105 发布20081105 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1/T4552008 前 言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Q/SB61B47.00190 的修订。本标准适用于桑蚕干茧质量检验。本标准由陕西省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纤维检验局、陕西省蚕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时宏彦、林晓煜、刘洋、赵呵、赵建芬。DB61/T4552008 1 桑蚕干茧分级及检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干茧名词术语、计算公式、分级、定级及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桑蚕干茧的收购、加工、经营、交易、质量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SBW40001 桑蚕茧(干茧)下茧实物样照 3 名词术语、计算公式 a 上车茧率:上车茧量占光样茧量的百分率。上车茧率(%)=100)()(克光样茧量克上车茧量b.次茧率:次茧量占光样茧量的百分率 次茧率(%)=100)()(克光样茧量克次茧量c.下茧率:下茧量占光样茧量的百分率。下茧率(%)=100)()(克光样茧量克下茧量d.茧衣率:茧衣量占全茧量的百分率。茧衣率(%)=100)()(克样茧全茧量克茧衣量e.匀净度:指在上车茧中选出的特小、薄头、薄腰、轻黄斑、轻绵茧、轻柴印、轻畸形等次茧外,其余上茧占原上车茧量的百分率。匀净度(%)=100)()(克上车茧量克上茧量f.茧层率:茧层量占切剖样茧量的百分率。茧层率(%)=100)()(克切剖样茧量克茧层量g.平均粒茧重量:平均每粒上车茧的重量。DB61/T4552008 2)()(粒上车茧总粒数克上车茧总重量平均粒茧重量(克/粒)=h.好蛹率:好蛹粒数占茧层率检验用茧粒数的百分率。好蛹率(%)=100)()(粒茧层率检验用茧粒数粒好蛹粒数i.内霉茧率:内霉茧粒数占切剖样茧总粒数的百分率。内霉茧率(%)=100)()(粒切剖样茧总粒数粒内霉茧粒数j.适干蛹率:适干蛹粒数占检验蛹总粒数的百分率。适干蛹率(%)=100)()(粒检验蛹总粒数粒适干蛹粒数k.茧层含水率:茧层中的水分重量占茧层量的百分率。茧层含水率(%)=10021WW无水干茧恒重茧壳量1W茧壳量 4 分级 4.1 上茧分级 4.1.1 主要项目:上车茧光茧茧层率 4.1.2 补正项目:茧层含水率、色泽、匀净度、好蛹率、内霉茧率、蛹体适干率。4.1.3 分级表 茧级 上车光茧茧层率(%)备 注 特 2 55.98 特 1 55.33 1 54.68 2 54.01 3 53.33 4 52.65 5 51.95 6 51.24 7 50.51 8 49.78 9 49.03 10 48.27 11 47.50 1、上车茧率为 100%。2、茧层率小数保留二位。3、茧层率一律上靠,如 50.52 按 51.24 计算。4、上茧中混入的下茧按照下茧标准进行定级,分别计算。DB61/T4552008 3 12 46.71 13 45.91 14 45.10 15 44.27 16 43.43 17 42.57 18 41.70 19 40.81 4.2 次下茧分级 4.2.1 次茧 等 级 标 准 1 茧层厚、茧色白、次茧占 80%及以上。2 茧层中等、茧色一般、次茧满 60%到不满 80%。3 茧层薄、茧色差、次茧不满 60%。4.2.2 双宫茧 等 级 标 准 1 茧层厚、茧色好、印烂双宫在 20%以内。2 茧层中等、茧色一般、印烂双宫占 20%到不满 40%。3 茧层薄、茧色差、印烂双宫在 40%以上。4.2.3 印烂茧(包括印烂茧、印头茧、薄皮茧、血茧等)等 级 标 准 1 印头茧占 70%以上。2 印头茧占 50%到不满 70%。3 印头茧不满 50%。4.2.4 其它下茧(包括重黄斑茧、重柴印茧、穿头茧、重畸形茧、绵茧)等 级 标 准 1 重黄斑、柴印、穿头、畸形、绵茧等及次茧满 80%。2 重黄斑、柴印、穿头、畸形、绵茧及次茧占 60%到不满 80%。3 重黄斑、柴印、穿头、畸形、绵茧及次茧不满 60%。DB61/T4552008 4 4.2.5 口茧 4.2.5.1 剪口茧、削口茧为一类,不分等级。4.2.5.2 蛾口茧、鼠口茧为一类,不分等级。5 定级 5.1 基本级:分级表中茧层率所对应的茧级为基本茧级。5.2 补正级 5.2.1 茧层含水率 干茧茧层含水率在 12.5%以下者升一级,干茧茧层含水率在 12.5%至 15.5%者不升不降,干茧茧层含水率在 15.6%至 18.5%者降一级,干茧茧层含水率在 18.6%以上者晾干复烘。5.2.2 色泽匀净度 5.2.2.1 色泽匀净度两项都好,且无钉、条柴印者升二级。5.2.2.2 色泽匀净度两项都好升一级。5.2.2.3 色泽匀净度两项都差降一级。5.2.2.4 色泽匀净度其余情况者不升不降。5.2.2.5 匀净度不满 50%者为一级次茧。5.2.2.6 500 克茧满 1000 粒者为一级次茧。注:a.色泽指茧的颜色和光泽。茧色洁白,有光泽者为好;茧色灰白或米黄,光泽呆滞为差;介于两者之间为一般。b.匀净度满 85%者为好;满 70%至 84.99%者为一般;不满 70%者为差。5.2.3 好蛹率 5.2.3.1 好蛹率满 95%者升一级。5.2.3.2 好蛹率满 90%至 94.99%者不升不降。5.2.3.3 好蛹率满 80%至 89.99%者降一级。5.2.3.4 好蛹率满 70%至 79.99%者降二级,以此类推。5.2.3.5 僵蚕茧(蛹)满 5%者,好蛹率、色泽匀净度不予升级。5.2.3.6 僵蚕茧(蛹)率满 30%者为一级次茧。5.2.4 内霉茧率 5.2.4.1 内霉茧满 5%者,色泽匀净度不予升级。5.2.4.2 内霉茧满 10%的降一级。5.2.4.3 内霉茧满 20%的降二级。DB61/T4552008 5 5.2.4.4 内霉茧满 30%的降三级。5.2.4.5 内霉茧满 40%的为一级次茧。5.2.5 适干蛹率 5.2.5.1 适干蛹率满 90%的升一级。5.2.5.2 适干蛹率不满 85%的降一级。5.2.5.3 适干蛹率不满 75%的降二级。5.2.5.4 适干蛹率不满 65%的降三级。5.2.5.5 适干蛹率不满 60%的为一级次茧。5.2.5.6 过嫩蛹茧满 10%者必须复烘。5.2.5.7 一粒过老或过嫩蛹,作两粒偏老或偏嫩计算。注:a.适干蛹:蛹体留油,用微力揉捏,碎成小片或酥粒状,捻之成条块,指上染油有香味。b.偏嫩:蛹体重油,揉捏成薄片或软块有腻性。c.过嫩:蛹体软,未断浆,捏之成饼状。d.偏老:蛹体捏之指上不见油,成碎状、捻之不能成条块。e.过老:蛹体硬,断油,不易揿碎,重力捏之成硬块或硬粒。f.蛹体虽能捻成条块,但不见油仍属偏老。所谓捻成条块,不能用重力多次反复地捻,如蛹体多油有腻,捏之成小块和酥粒状者可算适干。g.如有过嫩情况应酌情扣除茧量,满 10%的应由供货方复烘,如由收货方复烘,费用由供货方负担。5.3 最终茧级 最终茧级等于基本级降内霉茧率补正级,升或降茧层含水率、色泽、匀净度、好蛹率、适干蛹率补正级。6 检验方法 6.1 技术要求:6.1.1 以公制为计量单位。6.1.2 抽样后,样茧需在四小时以内过秤。6.1.3 检验衡器:1)量秤 1000 克,分度值 1 克;2)量称 200 克,分度值 0.01 克。6.1.4 仲裁检验:要求室内温度 205,相对湿度 655%的条件下进行。样茧应放置一小时进行水份平衡。6.2 检验项目 6.2.1 切剖前检验项目:色泽、匀净度、茧衣率、上车茧率、下茧率、平均粒茧重量。DB61/T4552008 6 6.2.2 切剖后检验项目:茧层率、茧层含水率、好蛹率、内霉茧率、适干蛹率、僵蚕(蛹)率。6.3 检验方法 6.3.1 抽样要求 买卖双方参加,由检验人员或收货方负责抽样,样茧必须随机抽取,并具有代表性。6.3.2 抽样数量 6.3.2.1 抽大样 100 包以下的庄口抽 25 公斤;100 包以上的庄口,每增加 50 包增抽样茧 10 公斤,样茧抽好后,应充分混匀。(注:本期茧结束前,大样必须保存)。6.3.2.2 分类样茧 100 包以下的从大样中抽取 1.5 公斤毛干茧,剥光后称准 0.5 公斤光茧两区;100 包以上的庄口,抽取 2.5 公斤毛干茧,剥光后称准 1 公斤光茧两区,各庄口两区样茧,一区作检验用,另一区备作复验用。必须妥善保存。6.3.3 检验程序 6.3.3.1 色泽检验。将剥光的样茧在分类前按色泽鉴别标准(5.2.2)用目光检验色泽,应注意品种的固有光泽。6.3.3.2 分类检验 将分类检验的样茧(光茧),按 GB/T9111-2006 进行分类,称准各类茧量,计算出上茧率、下茧率、次茧率。6.3.3.3 切剖检验 6.3.3.3.1 从分类样茧中的上车茧中抽取,将上茧、次茧混匀,称准重量,数准粒数,求出平均粒重。按等粒等量法在 100 包以下的庄口中抽取切剖样茧 100 粒一区,100 包以上的庄口,抽取样茧两区各 100粒。6.3.3.3.2 将切剖的样茧进行检验,如发现死笼茧污染,以等粒等量从分类后的上车光茧中调换后切剖,称准茧层量、计算茧层率。对 100 包以上的庄口,用两区样茧的茧层量和样茧量平均计算茧层率。6.3.3.3.3 茧层含水率测定:将称准茧层量(W1)放入 105烘箱中烘至恒重(W2)计算,也可用茧层含水率测定仪测定。6.3.3.3.4 把切剖过程中发现的内霉茧、内印茧、僵蚕茧分别选出,以粒数分别计算出内霉茧率和好蛹率。6.3.3.3.5 庄口在 100 包以下的,取切剖后的正常蛹 50 粒,庄口在 100 包以上的取切剖后的正常蛹100 粒,按蛹体适干标准(5.2.5)的要求进行检验,求出适干蛹率。DB61/T4552008 7 6.3.4 复验、仲裁 6.3.4.1 复验:干茧原则上实行一次检验有效,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接到检验单一周内(以取出邮戳为准)提出理由,要求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6.3.4.2 仲裁: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省纤维检验局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