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017-2008
西藏外三元猪杂交繁育技术规程
0017
2008
西藏
三元
杂交
繁育
技术规程
I C S6 5.0 2 0.3 0B4 3备案号:2 2 8 6 72 0 0 8西 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 B 5 4/T0 0 1 72 0 0 8西藏外三元猪杂交繁育技术规程 2 0 0 8-4-2 9发布2 0 0 8-1 0-0 1实施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前 言本标准根据西藏三元猪的杂交繁育现状,吸收了近年来外三元杂交猪的无公害生产技术成果,在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及部分省(市)地方标准编写而成。本标准按照G B/T1.12 0 0 0和G B/T1.22 0 0 2的规定格式编写。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农牧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林芝尼洋河养殖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强巴曲扎、徐平、曾强、郑应义、李景辉、黄鹏程、黄亮、任勃勃、吴寒梅。D B 5 4/T0 0 1 72 0 0 8西藏外三元猪杂交繁育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外三元猪杂交繁育过程中后备种猪的培育与选择、种猪的饲养管理与淘汰更新、杂交方案的制定与核心猪群的建立、种猪的选择与人工授精技术、三元猪从出生到保育结束时的日常饲养管理等技术。内三元猪和其他猪的杂交繁育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 B1 6 5 6 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NY/T3 8 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5 0 2 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D B 5 4/T0 0 1 8 西藏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三元杂交猪两个不同品种或品系猪交配所得的一代杂种母猪,再利用第三个品种或品系公猪与之交配所得的三元杂种后代,也简称三元猪。3.2后备公猪断奶至初配前,选择培育作为种用的公猪。3.3种公猪符合本品种生产性能和外貌特征,用于配种的公猪。3.4后备母猪断奶至初配前,选择培育作为种用的母猪。3.5二元母猪根据生产瘦肉型三元杂交猪的需要,用国外的优良品种公猪与国外的优良母猪杂交所产的经过选育作为二次杂交母本的杂一代母猪。3.6近亲繁殖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公母猪交配而产仔。1D B 5 4/T0 0 1 72 0 0 83.7外三元第一母本和两个父本均为外来瘦肉型品种猪的三元杂交组合。3.8核心群用于纯繁的祖代以上高纯度亲本种猪群。3.9基础猪群指用于生产繁殖三元杂交猪的亲本种猪群。3.1 0人工授精借助器械将公猪精液采出,经检验、处理后,再把符合要求的精液输入到发情母畜生殖道内,以代替家畜自然配种的技术。3.1 1本交公母猪之间的自然交配。3.1 2仔猪出生至保育结束的小猪。3.1 3强制断奶当仔猪达到断奶日龄时,将母猪和仔猪强制分开,以达到断奶的目的。3.1 4逐渐断奶当仔猪达到断奶日龄时,先将生长发育良好的仔猪断奶,然后将发育差一点的仔猪再哺乳几天后再次断奶的方式。4 场地环境4.1 猪舍选址应在地势高燥、采光充足、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猪场周围3k m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皮革、肉品加工、屠宰场或其他畜牧污染源。4.2 城市内不得建设猪场,猪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k m以上,猪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4.3 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4.4 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4.5 猪舍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地面要有一定的坡度,要便于冲洗。4.6 猪舍内温度、湿度环境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4.7 猪舍内环境卫生应符合NY/T3 8 8要求,保持通风良好,保证适宜的温度、湿度。4.8 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猪场废弃物处理采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措施,防止渗漏、溢流、恶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4.9 猪场水源水质应符合NY5 0 2 7的规定。2D B 5 4/T0 0 1 72 0 0 85 杂交繁育5.1 杂交方案的制定5.1.1 在引进种猪进行三元杂交猪生产之前应制定选育方案。5.1.2 选育目标应根据各饲养场的当地自然条件、农业生产条件、社会经济状况、人民生活需要以及选育猪群质量,制定明确的选育目标。规模以上猪场三元杂交猪品种选育可优先考虑瘦肉型猪肉消费为主的外三元杂交组合。5.1.3 杂交组合三元杂交猪选育应以三个生产性能和纯度高的亲本品种(系),按规定程序进行两次杂交后,所生后代全部育肥。大约克长白 长大F 1杜洛克 杜长大F 2 ()全部育肥5.1.4 选育方案中所规定繁殖性状的选育指标要切实可行,选育项目应突出重点。选育指标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繁殖性能指标杂交方式窝均产仔/头产活仔数/头断奶育成仔猪数/头断奶日龄/d断奶均重/k g外三元1 1.51 0.59.52 87.05.1.5 三元杂交猪繁育应确定核心群、繁殖群和生产群母猪的规模比例,通常外三元为154 0。5.2 核心猪群的引进5.2.1 引进的核心猪群应具有明显的品种特征特性。母本品种以大约克夏猪为主,第一父本以长白猪为主,终端父本使用杜洛克猪。5.2.2 引进的核心猪群种猪应符合相应的品种标准。5.2.3 引进核心猪群的个体体质健壮、血统清楚。引进工作中及时排除遗传疾患的病猪。5.2.4 引进的公母猪比约为12 0。5.3 二杂母猪的制种5.3.1 培育二杂母猪的母本以大约克夏猪为主,父本以长白猪为主。5.3.2 生产出的二杂公猪全部阉割育肥。5.4 三元商品猪的生产以生产的二杂母猪做母本,以杜洛克猪做父本,杂交生产的后代全部用于育肥。3D B 5 4/T0 0 1 72 0 0 85.5 三元猪生产性能5.5.1 生长育肥性能:体重7k g 2 5k g时日增重约0.4 5k g,2 5k g 1 0 0k g时日增重约0.8k g。日龄1 6 5d,体重达1 0 0k g。5.5.2 饲料利用效率指标:体重7k g 2 5k g阶段料肉比1.61,2 5k g 1 0 0k g阶段料肉比2.81。5.5.3 产肉性能:体重1 0 0k g屠宰平均背脂厚度1.8c m2.2c m、胴体瘦肉率为6 0%6 5%。6 种公猪6.1 种公猪的引进6.1.1 引进种猪时,应从具有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并按照G B1 6 5 6 7进行检疫。6.1.2 不同种猪场的种猪经隔离观察1 5d 3 0d,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6.1.3 运输过程中应减少猪的应激反应,保证充足的饮水,及时补充电解质和维生素。6.1.4 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6.2 后备公猪的选择6.2.1 根据系谱考察其父母代和祖代的性状。一般选择第2、3、4胎中的后代作为后备公猪。6.2.2 后备公猪从出生后开始选择。6.2.2.1 后备公猪本身要具有雄性特征、发育良好、身体健康、骨骼坚实、骨架较大、前胸宽深、体质紧凑、后躯丰满、四肢强健、无遗传疾病和缺陷。6.2.2.2 日增重快、膘薄、饲料报酬高。6.2.2.3 两侧睾丸饱满、发育正常、大小相差不超过1 0%。6.2.2.4 性欲旺盛、射精量大、精液品质好。6.2.3 及时淘汰不能调教、精液品质差、生长发育达不到本品种标准的公猪。6.3 种公猪饲养管理6.3.1 参照附录C的营养标准制定种公猪的饲料配方。在保证全价营养、定时定量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富含碳水化合物的饲料用量,防止公猪过肥和垂腹。6.3.2 远离母猪,单圈饲养。保持圈舍冬暖夏凉、干净卫生。6.3.3 日喂2次,保证供给符合NY5 0 2 7规定的饮用水。6.3.4 每天上、下午各运动0.5h1h,每天刷拭1次。6.3.5 妥善安排种公猪每天的喂料、饮水、运动、休息、配种(或采精)、刷拭、洗浴等活动日程,形成制度化。6.3.6 参照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做好消毒、驱虫和传染病预防工作。6.4 种公猪的利用与淘汰6.4.1 良种公猪开始参与配种的年龄为8月龄以上(或体重1 0 0k g以上)。6.4.2 人工采精时,初配公猪每一周采精1次,青壮年公猪每3d采精1次,老龄公猪每周采精1次。6.4.3 本交时,初配公猪每周配种1次;青壮年公猪每天配种1次,连续2次3次休息1d2d,或者每周配种2次3次;老龄公猪每周配种1次2次。6.4.4 种公猪使用年限为3年左右。6.4.5 种公猪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淘汰:精液品质差;4D B 5 4/T0 0 1 72 0 0 8 性欲低,配种能力差;所配母猪分娩率低、产仔数少;患肢蹄病、传染病和其他不宜采精或配种的疾病;后代有遗传缺陷类疾病;对人有攻击行为;使用年限超过4年以上。7 二元母猪7.1 二元母猪的选择二元母猪最好从第2、3、4胎所产的仔中选择。7.1.1 初选7.1.1.1 初选从出生开始。7.1.1.2 查看系谱,亲代种用价值高,且无近亲繁殖。7.1.1.3 个体体重应在群体平均值以上。7.1.1.4 有该杂交组合的特征,无遗传缺陷,四肢健壮,有效乳头6对以上。7.1.2 第二次选择7.1.2.1 第二次选择在4月龄6月龄时进行。7.1.2.2 个体在同窝猪中体重较大、体质结实、健康无病。7.1.2.3 身体各部位发育良好,尤其是背腰结合处要平直、臀腿部要平整、胸阔、体长、后躯宽深、腹部不下垂,肢体结实,四蹄无畸形。7.1.2.4 外貌符合该杂交组合特征。7.1.2.5 乳头发育良好。7.1.2.6 采食量大,采食速度快,更换饲料适应快。7.1.2.7 进入初情期的母猪。7.1.3 终选7.1.3.1 终选在第一胎产仔后进行。7.1.3.2 所产仔猪发育良好,无遗传缺陷。7.1.3.3 母猪母性强,泌乳力高。7.1.3.4 产仔数多,成活率高,初生和断奶窝重大。7.2 后备母猪的培育7.2.1 按猪体的大小、强弱调整猪群。7.2.2 营养标准参照附录C,适当补充优质青绿饲料。7.2.3 后备母猪体重在5 0k g前自由采食。5 0k g后至配种前3周,参照附录C的标准制定后备母猪饲料配方,采用限量饲喂的方式,将后备母猪的体况控制为肥不露膘,瘦不见骨。7.2.4 配种前2周至配种结束期间,在原日粮基础上,每头母猪每天适当增加精料和优质青绿饲料。7.2.5 自由饮用清洁水,水质符合NY5 0 2 7规定的标准。7.2.6 每天刷拭后备猪身体1次。注意保护和修整蹄部,保持内外蹄整齐。7.2.7 圈舍每天清扫2次,每周消毒1次。5D B 5 4/T0 0 1 72 0 0 87.2.8 观察后备母猪发情情况,并做好发情记录。7.2.9 参照附录A和附录B要求做好消毒、驱虫和传染病预防工作。7.2.1 0 按照生产的要求,及时淘汰不符合种用的母猪。7.3 配种7.3.1 后备母猪8月龄左右、第三次发情、体重达到1 1 0k g左右可开始配种。7.3.2 发情鉴定及适时配种7.3.2.1 发情鉴定当母猪出现外阴红肿,有少量黏液流出,或躁动不安,四处张望,部分猪有减食或停食现象,两耳树立、站立不动,手压背腰部呈静立反射等现象时可鉴定为发情。7.3.2.2 适时配种当母猪阴户流出的黏液呈透明、可牵拉成丝,手压背腰部呈静立反射时应及时进行配种。7.3.3 母猪配种一般采取人工授精方式进行,也可采用本交方式。7.4 妊娠母猪饲养管理7.4.1 母猪配种后安静、温顺、食量增加、腹围渐大,到第二个发情期不再有发情征兆,可视为已妊娠。7.4.2 对已确定妊娠的母猪及时转入妊娠舍,并要提供安静、舒适的妊娠环境。7.4.3 参照附录C的标准配制妊娠母猪饲料。7.4.3.1 对妊娠的母猪,其日粮营养水平可随着胎儿体重的增长而逐步增高。7.4.3.2 对体况较好的经产母猪,怀孕前期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