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IT1560-1999前言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存在着大面积的低产用材林。近些年,各地在造林绿化和林种树种结构调整中,开始改造低产用材林。为规范低产用材林改造的行为,提高用材林的科学经营水平,特制定本规程。本标准包括低产用材林改造的范围、原则、对象、方式、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本标准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国献、傅秀文、苏永荔、陈蓬、宋云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560-1999Technicalregulationsonimprovementoflowyieldtimberforest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产用材林改造的原则、对象、方式、方法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种权属的人工或夭然起源的低产用材林。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5776-1995造林技术规程GB/T15781-1995森林抚育规程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低产用材林lowyieldtimberforest在用材林的立地上,并确定为用材林,因未能适地适树或经营管理不当,或受自然、人为不良因素影响,造成林木生长慢、质量差,明显低于所在立地条件应有生产力的林分。3.2低产用材林改造improvementoflowyieldtimberforest依据低产林成因,采取综合性技术措施,将低产用材林改变为高产、优质、结构合理、密度适中林分的经营活动4总则4.1为规范低产用材林的改造技术,更有效地改造低产用材林,加快后备森林资源培育,特制定本规程。4.2低产用材林改造的原则4.2.1因林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和注重改造效果。4.2.2坚持选用优良品种,优化树种结构。4.2.3坚持先易后难,集中连片改造。4.2.4遵循生物学原理,保护生物多样性。5改造对象,5.1定性标准5.1.1未能适地适树,林木生长势衰退、趋于老化、无法成材的林分。5.1.2病虫害严重、生长不良、无培育前途的林分。国家林业局1999一08一16批准1999一12一01实施LY/'r1560-19995.1.3受自然或人为不良因素严重危害,林相残破的林分。5.1.4有培育前途的目的树种,株数不足适宜密度40%(含4000)的林分。5.1.5未抚育或抚育不及时而失去价值的中、幼龄林分。5.1.6枯立木、濒死木株数占林木总株数50%以上的林分。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