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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44T
361-2006
农业用堆肥有害物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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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堆肥
有害物
限量
ICSB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19679-2006广东省地方标准DBDB44/T 3612006农业用堆肥有害物限量Control limits against harmful substances in composts for agricultural use2006-10-12 发布2006-11-12 实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发布DB44/T 3612006I前言本标准由广东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土壤肥料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启堂、张桥、卫泽斌、郑惠典。DB44/T 36120061农业用堆肥有害物质限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用堆肥的有害物的限量、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生产或销售的农业用堆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284-19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7959 附录A 堆肥、粪稀中粪大肠菌群菌值检验法GB 7959 附录B 堆肥蛔虫卵检验法GB 8172-1987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T 17134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7135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7136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 土壤质量 总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0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NY 525-2002 商品有机肥料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所指的堆肥(Compost)为各种有机物质经过堆制(Composting)而成的稳定化(Stabilized)的有机肥料。所指的有机物质包括畜禽粪便、植物残体、城市生活废物(城市垃圾、粪渣、污泥等)以及工业有机废物。4有害物限量要求4.1化学污染物农业用堆肥化学污染物的最高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且堆肥最大用量不超过干重15吨/公顷/年。表1 农业用堆肥化学污染物的最高允许含量mg/kg序号项目用于酸性土壤(pH6.5)用于中、碱性土壤(pH6.5)序号项目用于酸性土壤(pH12 mm 的塑料、石块等杂物的质量小于堆肥质量的 0.5%。4.2.2不含粒度5 mm 的金属、玻璃、陶瓷有害杂物。4.3生物性有害物4.3.1蛔虫(Ascaris lumbricoides)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Escherichia coli)值指标应符合 GB 8172的要求。4.3.2植物毒性用水堇(Cress,Lepidium sativum)种子发芽系数或萝卜(Radish,Raphanussativus)种子发芽率表示。具体要求见表 2。表2 农业用堆肥生物性有害物质指标及要求4.4其它要求为防止堆肥中无用成分过高,还必须符合农业用堆肥的基本性质要求(见表3)。若作为商品有机肥,表3中的指标则应符合NY 525-2002商品有机肥料标准。表3 农业用堆肥其它要求5试验方法5.1农业用堆肥污染物和有害生物分析方法5.1.1总镉含量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或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按GB/T17141或GB/T17140规定进行。5.1.2总汞含量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按GB/T17136规定进行。5.1.3总铅含量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按GB/T17141或GB/T17140规定进行。表1(续)序号项目用于酸性土壤(pH6.5)用于中、碱性土壤(pH6.5)序号项目用于酸性土壤(pH5mm金属、玻璃、陶瓷有害杂物,否则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经过适当处理后重新检验合格者,可视为合格产品。6.3.3生物性有害物生物性有害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经过适当处理后重新检验合格者,可视为合格产品。6.3.4基本性质要求基本性质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经过适当处理后重新检验合格者,可视为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