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50B50遐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s/T18654.1-2002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1部分:检验规则Inspectionofgermplasmforculturedfishes-Part1:Inspectionrule2002一02一19发布2002一05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T18654.1-2002前言GB/T18654《养殖鱼类种质检验》分为下列部分:—第1部分:检验规则;—第2部分:抽样方法;—第3部分:性状测定;—第4部分:年龄与生长的测定;—第5部分:食性分析;—第6部分:繁殖性能的测定;—第7部分:生态特性分析;—第8部分:耗氧率与临界窒息点的测定;—第9部分:含肉率测定;—第10部分:肌肉营养成分的测定;—第11部分:肌肉中主要氨基酸含量的测定;—第12部分:染色体组型分析;—第13部分:同工酶电泳分析;—第14部分:DNA含量的测定;—第15部分:RAPD分析;本部分为GB/T18654的第1部分。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部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上海水产大学。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忠法、李思发、姚爱琴、周瑞琼、何力。GB/T18654.1-2002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1部分:检验规则范围GB/T18654的本部分规定了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的分类,各类检验所包含的试验项目,检验结果的判定和复检规则。本部分适用于养殖鱼类种质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865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8654.2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2部分:抽样方法检验分类根据我国水产养殖业科研、生产和销售的实验情况,养殖鱼类种质检验分为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两类。3.1鉴定检验鉴定检验是对鱼类种质标准中所规定的所有特性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鉴定检验:—鉴定原、良种;—新引进或新开发的养殖品种;—经选育等而成的养殖品种;—正常生产的原、良种场,更换亲本或亲本数量变动较大时,应进行一次检验;—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鉴定检验时。3.2质It一致性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是对鱼类种质标准中规定的关键指标和重要特性进行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况:—正常生产的原、良种场进行周期性检验;—新引进的、群体数量较少的鱼类进行的初始检验;—用作繁殖的亲本检验;—供需双方协议或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