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YZJHS
0005
S-2020
葛根玉米低聚肽饮料
2020
葛根
玉米
低聚肽
饮料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寿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ZJHS 0005S-2020 葛根玉米低聚肽饮料 2020-11-18 发布 2020-12-16 实施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寿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 Q/YZJHS J S Q B备案编号:3 2 3 48 6 S-2 0 2 0备案日期:2 0 2 0-1 2-0 7Q/YZJHS 0005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贯彻执行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和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的规定。本标准中指标铅(以Pb计)0.2mg/L,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规定的铅(以Pb计)0.3mg/L的限值要求。本标准由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寿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敏、朱建华、姚仲青、李鹏、孟凡莉。本标准于2020年11月首次发布。J S Q BQ/YZJHS 0005S-2020 1 葛根玉米低聚肽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葛根玉米低聚肽饮料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葛根粉、枳椇子粉、玉米低聚肽为原料,选择性添加姜黄素、米糠脂肪烷醇、蛹虫草粉、白果粉、壳寡糖、甜橙果汁(粉)、百香果果汁(粉)、水蜜桃果汁(粉)、草莓果汁(粉)、麦芽糊精、白砂糖、果葡糖浆、木糖醇、山梨糖醇、赤藓糖醇、维生素 C、维生素 B6、柠檬酸、DL-苹果酸、柠檬酸钠、果胶、黄原胶、卡拉胶、瓜尔胶、结冷胶、阿斯巴甜、三氯蔗糖、甜菊糖苷、罗汉果甜苷、食品用香精、山梨酸钾,经水加热、调配、过滤、灭菌、灌装等制成的葛根玉米低聚肽饮料(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素 GB 1886.7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 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J S Q BQ/YZJHS 0005S-2020 2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2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9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7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2 果葡糖浆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 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T 30637 食用葛根粉 QB/T 4707 玉米低聚肽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 2010 年第 15 号关于批准蔗糖聚酯、玉米低聚肽粉、磷脂酰丝氨酸等 3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 2014 年第 6 号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卫计委 2014 年第 10 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卫计委 2017 年第 7 号关于乳木果油等 10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葛根粉应符合 GB/T 30637、GB 2762、GB2763 的规定。3.1.3 枳椇子粉、白果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J S Q BQ/YZJHS 0005S-2020 3 3.1.4 玉米低聚肽应符合卫生部 2010 年第 15 号公告和 QB/T 4707 的规定。3.1.5 姜黄素应符合 GB 1886.76 的规定。3.1.6 米糠脂肪烷醇应符合卫计委 2017 年第 7 号公告的规定。3.1.7 蛹虫草粉应符合卫计委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的规定。3.1.8 壳寡糖应符合卫生部 2014 年第 6 号公告的规定。3.1.9 甜橙果汁(粉)、百香果果汁(粉)、水蜜桃果汁(粉)、草莓果汁(粉)应符合 GB/T 29602、GB2762、GB 2763 的规定。3.1.10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11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12 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 的规定。3.1.13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14 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规定。3.1.15 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规定。3.1.16 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17 维生素 B6 应符合 GB 14753 的规定。3.1.18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19 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规定。3.1.20 果胶应符合 GB 25533 的规定。3.1.21 卡拉胶应符合 GB 1886.169 的规定。3.1.22 瓜尔胶应符合 GB 28403 的规定。3.1.23 结冷胶应符合 GB 25535 的规定。3.1.24 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规定。3.1.25 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规定。3.1.26 罗汉果甜苷应符合 GB 1886.77 的规定。3.1.27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28 黄原胶应符合 GB1886.41 的规定。3.1.29 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1886.25 的规定。3.1.30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31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1886.39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 J S Q BQ/YZJHS 0005S-2020 4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色泽 棕色至棕黄色 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 50mL 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状态 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g/100g 2.0 GB/T 12143 总膳食纤维,g/L 1.0 GB 5009.88 铅(以Pb计),mg/L 0.2 GB 5009.12 食品添加剂 符合GB 2760的规定 3.4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试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mL 5 2 1 10 GB 4789.3 MPN 计数法 霉菌和酵母,CFU/mL 20 GB 4789.15 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符合 GB 29921 中饮料的规定 GB 4789.4、GB 4789.10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 3.5 净含量允差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件净含量允许负偏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J S Q BQ/YZJHS 0005S-2020 5 3.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和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2 出厂检验 4.2.1 每批产品须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4.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允差。4.3 型式检验 4.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3.2、3.3、3.4、3.5 规定的全项目。4.3.2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c)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本批次出厂检验结果与以往批次有较大波动时。4.4 组批与抽样 4.4.1 以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4.4.2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该批次产量的 1,抽样总数不得少于 8 个最小包装单位(总量不少于 1000mL,用于净含量允差检验样本除外)。4.4.3 型式检验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最小包装单位(总量不少于 2000mL,用于净含量允差检验样本除外)。4.5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其余指标若有不合格,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 标志 5.1.1 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5.1.2 运输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质量(重量)、体积、标准号、许可证号及符合 GB/T 191 要求的图形类标志符号。5.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外包装采用纸盒;运输包装采用瓦楞纸箱。5.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J S Q BQ/YZJHS 0005S-2020 6 5.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室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6 保质期 在上述贮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