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ZQSJ
0004
S-2021
仙草凉粉草汁罐头
2021
仙草
凉粉
罐头
广东肇庆衫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ZQSJQ/ZQSJ 0004S-2021仙草(凉粉草)汁罐头2021-01-05 发布2021-01-25 实施备案号:44120042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3月26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ZQSJ 0004S-2021I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有关规定进行制定。本标准由广东肇庆衫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泽群。本标准于 2021 年 01 月 05 日首次发布;本标准于 2021 年 01 月 25 日起实施。Q/ZQSJ 0004S-20211仙草(凉粉草)汁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仙草(凉粉草)汁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仙草(凉粉草)、水、碳酸钠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柠檬酸、苹果酸、乙基麦芽酚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原料验收、配料投料、萃取、调配、过滤、灌装、封盖、杀菌、冷却、包装而成的仙草(凉粉草)汁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886.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6544瓦楞纸板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ZQSJ 0004S-2021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第3号)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3产品分类按产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同分为:3.1仙草(凉粉草)汁浓浆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高于 6%。3.2仙草(凉粉草)汁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 2.5%-6%。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仙草: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0 第 3 号)中规定的凉粉草(仙草),并应干燥、无腐烂、无生霉、无异味,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和 GB 13104 的规定;4.1.4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4.1.5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4.1.6苹果酸:应符合 GB 1886.40 或 GB 25544 的规定;4.1.7乙基麦芽酚:应符合 GB 1886.208 的规定;4.1.8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 及 GB 2763 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感官要求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 2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GB/T 10786容 器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内容物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呈黑褐色滋气味滑溜、爽口,具有仙草(凉粉草)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液体,久置后略有沉淀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Q/ZQSJ 0004S-20213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仙草(凉粉草)汁浓浆仙草(凉粉草)汁可溶性固形物/(%)6.02.5-6.0GB/T 10786pH 值8.0-10.5QB/T 2489铅(以 Pb 计)/(mg/kg)0.50.3GB 5009.12锡(以 Sn 计)/(mg/kg)240GB 5009.164.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4.5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4.6食品添加剂4.6.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碳酸钠、柠檬酸、苹果酸、乙基麦芽酚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8950、GB 14881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出厂检验6.2.1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6.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pH 值、可溶性固形物、商业无菌和净含量。6.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规定项目,一般情况下,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投产后,如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d)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和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督检验机构进行抽检时。6.4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Q/ZQSJ 0004S-202146.5抽样方法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数量不少于3kg,检样分成2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6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他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芦荟罐头产品标签应符合原卫生部相关公告中的要求。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7.2包装6.2.1 瓦楞纸箱按GB/T 6543的要求,瓦楞纸按GB 6544的要求。6.2.2 马口铁罐头包装应符合GB 4806.9、GB 4806.10的要求,表面须清洁、无锈斑、封口完整、卷边出无铁舌、不漏气、不胖罐、无变形。6.2.3 罐头外贴以商标纸,商标纸须清洁、完整、牢固而整齐地贴在罐外。商标纸与罐身内高相等,其负公差不得超过2mm。7.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应具有防尘、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 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装运时要轻放、轻装、轻卸、防止重压。7.4贮存和保质期产品应在清洁、干燥、通风避光、无虫害、无鼠害的仓库内贮存,堆放时与周围墙壁隔离30cm以上且防雨、防晒、防潮,离地面10cm以上。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贮。罐头包装:常温保存,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