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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KHC 0003 S-2020 调味豆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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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KHC 0003 S-2020 调味豆脯 2020 调味
Q/ZKHC漳 州 咔 好 吃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ZKHC 0003S2020调味豆脯2020-03-20 发布2020-04-20 实施漳州咔好吃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ZKHC 0003S2020I前言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特性指标(蛋白质、氯化物)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铅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制定并严于 GB 2762,大肠菌群依据 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中即食豆制品制定,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依据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由漳州咔好吃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漳州咔好吃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建军、林必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KHC 0003S20201调味豆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豆脯的技术要求、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组织蛋白或膨化豆制品为主要原料,以熟肉制品、白砂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花生蛋白、小麦蛋白、葡萄糖、黄酒、酿造酱油、味精、酵母提取物、香辛料、D-异抗坏血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丙酸钙、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大豆组织蛋白或膨化豆制品浸泡、脱水、卤煮调味、与熟肉制品混合或相互裹夹、包装、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调味豆脯。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7白砂糖GB 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1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KHC 0003S20202GB/T 13662黄酒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186酿造酱油GB 203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T 20880食用葡萄糖GB/T 23530酵母提取物GB 255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酸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SB/T 10453膨化豆制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3.1.1大豆组织蛋白、花生蛋白、小麦蛋白:应符合 GB 20371 的要规定。3.1.2膨化豆制品:应符合 SB/T 10453 的要规定。3.1.3熟肉制品:应符合 GB 2726 的规定。3.1.4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5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6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7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3.1.8黄酒:应符合 GB/T 13662 的规定。3.1.9酿造酱油:应符合 GB/T 18186 的规定。3.1.10味精: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3.1.11酵母提取物:应符合 GB/T 23530 的规定。3.1.12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13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要求。3.1.14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1 的规定。3.1.15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16丙酸钙:应符合 GB 25548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KHC 0003S202033.1.17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18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 目指标色 泽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色泽。组织形态呈块状、片状、条状或不规则状,有韧性。滋味与气味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咸淡适中,无异味。杂 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蛋白质,g/100g12.0氯化物(以Cl计),%6.0山梨酸钾a(以山梨酸计),g/kg1.0丙酸钙a(以丙酸计),g/kg2.5铅(以Pb计),mg/kg0.5a仅限于添加了相应品种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丙酸钙(以丙酸计)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要求。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大肠菌群,CFU/g52102103沙门氏菌,/25g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KHC 0003S20204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D-异抗坏血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3.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试验方法4.1感官检验正常条件下,将被测样品倒在洁净的白搪瓷盘中,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4.2理化检验4.2.1蛋白质: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氯化物:按 GB 5009.44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山梨酸:按 GB 5009.28 规定的方法进行。4.2.4丙酸钙:按 GB 5009.120 规定的方法进行。4.2.5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检验4.3.1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平板计数法的方法进行。4.3.2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方法测定。4.3.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4.4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按每批产品总箱数 3%随机抽取,再从每箱中随机抽取若干包,每批样品量不少于 6 个最小独立包装,样品总数不得少于 1.0kg。5.3检验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KHC 0003S202055.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必须经生产企业质量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许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大肠菌群。5.3.2型式检验每年进行12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须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a)新产品投产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原料或工艺出现大的变化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检验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4.3检验结果中如有不合格项,可双倍取样复检,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及国家相关规定。6.2包装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包装应严密,确保无泄漏。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雨、防潮,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气味的物品混装。6.4贮存成品在常温常湿下保存,成品库应清洁、卫生、通风、干燥。不得兼贮有毒、有气味的物品,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7保质期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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