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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TJM
0008
S-2019
人参香菇固体饮料
2019
人参
香菇
固体
饮料
益阳景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TJM0008S-2019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人参香菇固体饮料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备案号:V36875-2o19各案有效期:叁年备案起止日期饰5月o日至年奶o日2019-03-10发布2019-05-10实施益阳景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Q/YTJM0008S-2019人参香菇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参香菇固体饮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香菇、黄豆、绿豆、大米、生姜、葱、大蒜、韭菜、洋葱、西芹、橄榄、扁豆、甘草、蒲公英、红枣、山楂、山药、枸杞子、桂圆、麦芽糊精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干燥、粉碎、过筛、混合、包装等工艺生产而成的人参香菇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安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瓦楞单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3要求3.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Q/YTJM0008S-2019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和有关规定。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黄色至棕黄色或褐色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霉味及其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滋味气味他异味和组织形态,倒入装有100ml,25左右组织形态粉末状,无霉变、无结块蒸馏水的透明的玻璃烧杯中,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收防有无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50。指标检验方法企水分/(g/100g)5.0GB5009.3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8GB5009.123.5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真菌毒素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展青霉素/(g/kg)10.0GB5009.1853.6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六六六/(mg/kg)0.1GB/T5009.19滴滴涕/(mg/kg)0.1GB/T5009.193.7微生物限量3.7.1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项目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510GB4789.2大肠菌群/(CFU/g)10102GB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4789.15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20/YTJM0008S-20193.7.2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致病菌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项目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25g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公100CFU/g1000CFU/gGB4789.10第二法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3.8食品添加剂3.8.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3.8.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中14.06.04的规定。3.9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公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生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嫁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生产日期、同一投料、同一工艺过程内生产的,质量具有均一性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包装,抽样数量为500g,不少于30个最小独立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5.3出厂检验5.3.1每批产品应由公司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附合格证方能出厂销售。5.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5.5.2如有检验项目(微生物项目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应对同批次产品留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判定不合格。5.5.3微生物项目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