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bz001008091.pdf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ID:2693785

大小:203.42KB

页数:7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bz001008091
GB 6 8 1 9 一 1 9 9 6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日 本工业标准J I S K 1 9 0 2-8 0(9 2 年确认)(溶解乙炔。在试验方法上,对磷、硫杂质检测时,本标准规定了吹扫距离与气流大小。取样前的释放量,本标准增加了气温高于2 8 的地区,可释放乙炔充装量的 1 5%a 本标准根据J I S K 1 9 0 2-8 0(9 2 年确认),对G B 6 8 1 9-8 6 做了一定的修改,其中在乙炔纯度的试验方法中,增加了发烟硫酸法;对磷、硫杂质的指标规定1 0 0 o A g N O,试纸吹扫 1 0 s 不变色,并在操作方法上明确了调节乙快气流及吹扫距离,这样可以统一操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可比t.本标准自 生效之日 起,同时代替G B 6 8 1 9-8 6 e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化工部北京化工研究院技术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吴淞化工总厂。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三明化工总厂电石厂、广州化工厂、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联合化工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家敏、何祖楹、徐娟。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溶解乙炔G B 6 8 1 9 一 1 9 9 6代替G B 6 8 1 9-8 6D i s s o l v e d a c e t y l e n e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安全等。本标准适用于碳化钙与水作用或天然气裂解制得的粗乙炔气,经净化、压缩、干燥、溶解于丙酮中,贮存在充满多孔填料气瓶内的乙 炔气。本产品主要作为 金属焊接、切割、加热的燃料气 分子式:CHZ 相对分子质量:2 6.0 4(按1 9 9 3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 B/T 1 2 5 0-8 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 B 7 1 4 4-8 6 气瓶颜色标志 G B 1 3 5 9 1-9 2 溶解乙 炔充装规定 劳动部劳锅字(1 9 9 3)4 号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3 要求3.1 溶解乙炔的质量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 溶解乙快的质量要求项目指标乙炔纯度,写(v/v)芬9 8.0磷化氢、硫化氢1 0 写 硝酸银试纸不变色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使用符合现行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实验室用蒸馏水或相应纯度的水。4 门采样条件 气瓶充气后,静置8 h以上,各地区根据气温,在取样前放出乙炔气充装量的5 0 a,在气温高于 2 8 C以上地区,取样前可放出乙炔气充装量的 1 5 y,1 3.采用说明:1 二 J I S K1 9 0 28 0(9 2 年确认)规定“应在供试容器放出其乙炔充装量的5%之后取样”国家技术监督局 1 9 9 6 一 1 0 一 2 8 批准1 9 9 7 一 0 6 一 0 1 实施G s 6 8 1 9 一 1 9 9 64.2 采样方法 用乳胶管联接气瓶嘴与吸收管,用溶解乙炔充分置换吸收管内的空气后取样。4.3 乙炔纯度的测定 浪素法或发烟硫酸法可任选其中一种方法4.3.1 嗅素法4.3 门门方法提要 乙炔与澳化钾的嗅饱和溶液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四嗅乙烷,嗅饱和溶液取代的体积,即为乙炔纯度。4.3.1.2 试剂和材料 a)嗅化钾溶液:3 0 0 g/L;b)澳化钾的嗅饱和溶液:取嗅化钾溶液置于具塞磨口 玻璃瓶中,缓缓加入嗅素,并充分振摇,使之成饱和状态,静置一天后待用。4.3.1.3 仪器和设备 乙 炔气体吸收管:玻璃制,带刻度,容量5 0 m L,刻度为1 0 0,分刻度为。.t o 结构尺寸如图1 所示单位 mm7 一吸收液储存处(滨化钾的滨饱和溶液);2-旋塞;3 一气体吸收管(容量5 0 m L):a 一刻度1 0 0;a-6 一分刻度。.1;b-d 一分刻度1;d 一刻度。八 一旋塞沛 一试样入口 图 1 乙快气体吸收管G s 6 8 1 9 一 1 9 9 64.3.1.4 分析步骤 将待测乙炔气瓶的气门与试样入口5 连接,打开旋塞2 及4 后,慢慢打开气门,用气瓶的试样气置换吸收管3 内的空气,先关闭旋塞2 顺次关闭旋塞4 断开气源后,迅速转动旋塞4,使吸收管内部压力与外界气压相平衡时,将澳化钾的澳饱和溶液充满吸收管的吸收液贮存处 1,吸收液液面距管口处约1 5 m m,慢慢转动旋塞2,使吸收液缓缓流入,吸收至1 内的液体不再进入3 内,吸收完毕。读取3 内液面刻度。此数值即作为乙炔纯度%(V/V)o 注 当吸收液的吸收能力差时,须重新配制4.3 门.5 分析结果的表示 以体积百分数表示的乙炔纯度按乙 炔气体吸收管3 内 液面刻度值为准,结果判定按G B/T 1 2 5 0 中5.2 修约值比 较法规定执行。43.飞6 允许差 每瓶气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2%.4.3.2 发烟硫酸法4.3.2.1 方法提要 采用发烟硫酸法,溶解乙炔的纯度可以从伦格 奥萨特仪器的气体量管直接读出。4.3.2.2 试剂和材料 a)发烟硫酸;b)经乙 炔气饱和过的有色饱和食盐水。4.3.2.3 仪器和设备 伦格 奥萨特吸收仪(简称奥氏吸收仪)仪器结构尺寸如图2 所示。G B 6 8 1 9 一 1 9 9 6单位 1一 气体量管(容量1 0 0 m L):a 一刻度1 0 0;.-b 一分刻度。.7;b c 一分刻度0.2:c-d 分刻 度 1.0;d-一分刻度0.1;e 一刻度。;2 一水位瓶(饱和食盐水)3 一 试洋入口;4 一三通;5 一旋 塞;6 一气体吸收管(容量2 5 0 m L)(三氧化硫硫酸溶液);7-促进气体吸收的玻璃细管(1 3 5 只外径 5.5 m m,内径 4.5 m m的玻璃细管);8-胶管等;9-排气管 图2 奥氏吸收仪4.3-2.4 分析步骤 a)取样前按4.1 要求释放乙炔气后,用球胆取样。取样球胆用乙炔气置换数次后再取样待用。b)水位瓶中注入2 0 0 m I经乙 炔气饱和过的有色饱和食盐水。)气体吸收管内注人发烟硫酸。d)检查仪器的气密性。三通阀4 与大气相通,关闭旋塞5。升高水位瓶2,将气体排出,饱和食盐水在气体量管1 内上升至刻度1 0 0,转动三通阀4 与大气隔绝,打开旋塞5。慢慢放下水位瓶,使气体量管1 内的液面慢慢下降同时吸收管中的液面慢慢升高,使液面淹没玻璃细管并做标记。等候大约5 m i n 液面没有变化,表示气密性 良好。)试验操作G B 6 8 1 9 一 1 9 9 6 球胆与试样入口3 连接,用水位瓶2 内的饱和食盐水充满气体量管1 后,打开三通阀4,使3 与排气管 9 相通,慢慢打开球胆,不久即从 9 排出试样,逐出3 与4 之间的空气后,将4 复原,降下水位瓶2,试样被导入气体量管 1 至稍微超过刻度零的位置,关闭球胆,然后,使2 和 1 的液面对准的同时,转动4 使试样慢慢地从9 排出,使 2 的液面准确地与 1 的刻度零重合,关闭4。打开旋塞5,提升 2 使 1 中的试样完全流入充满吸收液的气体吸收管 6 中,试样气在气体吸收管6 与气体量管1 之间往返吸收数次后,降下2,使残余试样返回1 中,对准 1 与2 的液面,读 1 的刻度,该操作重复数次,直至读 1 的刻度为定值时,此数值即作为乙炔纯度%(V/V)注 1 吸收能力 卜 降的吸收液必须用新的代替。2 吸收液在 1 5 C-3 0 C 使用。4.3-2.5 分析结果的表示 以体积百分数表示的乙炔纯度%(V/V),以吸收后气体量管液面的刻度值为准,结果判定按G B/T 1 2 5。中5.2 修约值比 较法规定执行。4.3.2.6 允许差 每瓶气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2 YO4.4 磷化氢、硫化氢的测定4.4.1 方法提要 乙炔气中如含有磷化氢和硫化氢杂质,会与硝酸银溶液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磷化银和硫化银化合物分别显黄色、棕黑色,以此显色定性检出磷化氢、硫化氢。4.4.2 试剂和材料 a)硝酸银溶液:1 0 0 g/t-;b)实验室用定性滤纸:3 0 m m X 4 0 m m4.4.3 分析步骤 将硝酸银溶液2-3 滴于滤纸上。湿润面积势 2 5 m m左右,在滤纸湿润的情况下,迅速置于试样钢瓶的气流中,滤纸面垂直于气流,并距气门为6 0 m m左右u,单手持滤纸一侧,气门 流出的气量大小以 试纸不被吹偏斜,但滤纸在气流吹动下略有抖动为准,用秒表计时,吹扫1 0 s,以滤纸不变色为合格。5 检验规则51 溶解乙 炔由生产厂的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保证所有出厂的溶解乙炔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5.2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溶解乙 炔进行检验。5.3 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用两倍取样钢瓶数量的气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溶解乙炔为不合格。5.4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完全按照本标准规定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5.5 溶解乙 炔气瓶充装按G B 1 3 5 9 1 实施,每瓶溶解乙炔净重5-7 k g(指4 0 1 型乙 炔气瓶)5.6 溶解乙 炔产品应以同时下排的气瓶为一批,并以 气瓶为取样单位,1 0。瓶以下(含t o。瓶)按5%的气瓶取样,大于1 0 0 瓶至5 0 0 瓶(含5 0 0 瓶),每增加 1 0 0 瓶按 2 写的气瓶取样,5 o o 瓶以上每增加 1 0 0 瓶采用说明:1 J I S K 1 9 0 2-8 0(9 2 年确认)规定“将湿润状况下的1 0 ,A g N O 试纸搁置在样品气流中,检查在1 0 s 以内是否着 色。G B 6 8 1 9 一 1 9 9 6按 1 0 0 的气瓶递增取样。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6 门 溶解乙 炔的标志、标签、包装均按照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劳锅字(1 9 9 3)4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6.2 凡出厂的溶解乙炔均应附有产品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厂址、商标、生产日 期、生产许可证号码、本产品标准号与合格印章。6.3 溶解乙 炔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色、字样及排列,应符合G B 7 1 4 4 的规定。64 溶解乙 炔气瓶上的阀门,易熔塞等处用肥皂水检漏,各处均不得有漏气现象,否则不准出厂6,5 溶解乙炔气瓶的运输、贮存按国家劳动部劳锅字(1 9 9 3)4 号文的第七章中有关规定办理。安全与其他了.1 安全事项 乙 炔属易 燃易爆气体,使用溶解乙 炔时应按劳动部劳锅字(1 9 9 3)4 号文件的第七章中 第6 4 条规定执行。7.2 剩余压力 溶解乙炔气瓶在一5 C-3 5 之间的剩余压力应符合表 2,表 2 溶解乙炔气瓶的剩余压力 温 度,一 5 一。0-1 己厂-1 0-2 52 5-4 0最低压力,MP.0.05如果检查结果不符合表2 要求时,应按G B 1 3 5 9 1 中5.2 规定执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