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33
470.3-2004
无公害巴西彩龟
第3部分:商品龟质量要求
470.3
2004
公害
巴西
部分
商品
质量
要求
DB33/T ××××—××××
DB33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4-03-04实施
2004-02-04发布
无公害巴西彩龟
第3部分:商品龟质量要求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lider (Trachemys scripta)
Part 3: Production quality standard
DB33/ 470.3—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65.150
B 52
备案号:14971-2004
1
DB33/ 470.3—2004
前 言
巴西彩龟俗名巴西龟,又名秀丽锦龟(学名Trachemys scripta),原产美国、墨西哥、巴西等地,集营养、滋补、药用、观赏于一身,因其病害少、生长快,被引进后养殖发展也很快,产量迅速增加,产值不断提高,巴西彩龟养殖成了我省发展高效农业主要的项目之一。为了规范巴西彩龟的养殖生产,提高巴西彩龟品质,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的巴西彩龟,促进巴西彩龟养殖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了无公害巴西彩龟系列标准。
DB33/ 470-2004《无公害巴西彩龟》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 苗种繁育技术规范
——第2部分 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 商品龟质量要求
本部分为DB33/ 470-2004的第3部分。
本部分的3.3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湖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许建红、周志金、顾宽余。
I
无公害巴西彩龟
第3部分:商品龟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巴西彩龟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商品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水产食品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5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93 食品中硒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GB/T 18406.4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
NY 5029 无公害食品 猪肉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3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SC/T 3303 冻烤鳗
SN/T 0197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 0206 出口活鳗鱼中噁喹酸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T 0208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SN 0530 出口肉中呋喃唑酮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3 要求
3.1 规格
个体重400 g以上。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商品龟活体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健康状况
体质健壮,行动自如,受惊后头、脚迅速缩入甲内
气 味
有龟固有的腥味
形 态
龟甲呈椭圆形,后缘锯齿状,头两侧中部有桔红色或暗红色的长椭圆形斑
体 表
光滑完整,无病灶
体 色
淡黄色
泄殖孔
无异色、无粘着物,雄性生殖器不外露,周围皮肤光滑
3.3 安全卫生指标
3.3.1 微生物指标
无公害巴西彩龟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T 18406.4的规定,见表2。
表2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细菌总数,个/g
≤106
大肠菌群,个/100g
≤30
致病菌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李斯特氏菌
不得检出
副溶血性弧菌
不得检出
3.3.2 有害有毒物质限量
应符合NY 5070和 NY 5073的有关规定,见表3。
表3 有害有毒物质限量
项 目
指 标(mg/Kg)
汞(以Hg计)
≤0.5
砷(以As计)
≤0.5
铅(以Pb计)
≤0.5
镉(以Cd计)
≤0.1
铜(以Cu计)
≤50
硒(以Se计)
≤1.0
氟(以F计)
≤2.0
铬(以Cr计)
≤2.0
甲醛
不得检出
六六六
≤2
滴滴涕
≤1
3.3.3 药物残留限量
应符合NY 5070的规定要求,见表4
表4 药物残留限量
药物类别
指 标(μg/Kg)
抗生素类
四环素类
金霉素
≤100
土霉素
≤100
四环素
≤100
氯霉素类
氯霉素
不得检出
黄胺类及增效剂
黄胺嘧啶
≤100(以总量计)
黄胺甲基嘧啶
黄胺二甲基嘧啶
黄胺甲噁唑
甲氧苄啶
≤50
喹诺酮类
噁喹酸
≤300
硝基呋喃类
呋喃唑酮
不得检出
其他
己烯雌酚
不得检出
喹乙醇
不得检出
4 检验方法
4.1 个体重
用精度值为1g的电子秤称重。
4.2 活体感官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条件下,在白瓷盘中对样品进行感官检测。
4.3 微生物检验
按GB/T 4789.20的规定执行。
4.4 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验
4.4.1 汞的测定
按GB/T 5009.17中的规定执行。
4.4.2 甲基汞的测定
按GB/T 5009.45中的规定执行。
4.4.3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中的规定执行。
4.4.4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中的规定执行。
4.4.5 镉的测定
按GB/T 5009.15中的规定执行。
4.4.6 铜的测定
按GB/T 5009.13中的规定执行。
4.4.7 硒的测定
按GB/T 5009.93中的规定执行。
4.4.8 氟的测定
按GB/T 5009.18中的规定执行。
4.4.9 铬的测定
按GB/T 5009.123的规定执行。
4.4.10 甲醛的测定
按NY 5073的规定执行。
4.4.11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按GB/T 5009.19的规定执行。
4.5 渔药残留检验
4.5.1 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的测定
金霉素测定按NY 5029的规定执行,土霉素、四环素按SC/T 3303的规定执行。
4.5.2 氯霉素的测定
氯霉素残留量筛选测定方法按NY 5070的规定执行,测定按NY 5029的规定执行。
4.5.3 磺胺类的测定
磺胺类中的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的测定按SC/T 3303的规定执行,其它磺胺类按SN/T 0208的规定执行。
4.5.4 噁喹酸的测定
按SN 0206的规定执行。
4.5.5 呋喃唑酮的测定
按SN 0530的规定执行。
4.5.6 己烯雌酚的测定
己烯雌酚残留量的筛选测定方法按NY 5070的规定执行。
4.5.7 喹乙醇的测定
按SN/T 0197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与判定规则
5.1 检验批
按同一时间、同一来源(同一池或同一养殖场)的商品龟为同一检验批。
5.2 抽样
同一检验批的巴西彩龟应随机抽样,批量在1000只以下(含1000只)的取样为2只,批量在1000只以上5000只以下(含5000只)应取样品为4只,批量在5000只以上的取样为10只。当抽检试样少时,感官检验可去产地直接扩大抽样数量,进行现场检验,感官样本总数不低于10只。
5.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场检验和型式检验。
5.3.1 出场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场检验。出场检验由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出场。
5.3.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新建养殖场的饲养巴西彩龟;
——饲养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出场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检验。
5.4 采样
每只龟应取肌肉,同一检验批所有抽样样品采集绞碎混合均匀,按四分法对角取样,试样量不少于200g。
5.5 样品保存
巴西彩龟样品应速冻保存,保存温度-18℃以下,保存期为一个月。保存期限从检验签发之日起计算。
5.6 判定规则
—感官检验的合格率应为95%以上;95%以下时,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
—巴西彩龟所检的安全指标均应符合标准要求。所检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加倍抽样将此基指标复检一次,按复检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
6.1 标志
产品应标明名称、产地、生产单位及出池日期
6.2 包装
活体采用小布袋、网袋、塑料箱、木竹箱、筐等包装,包装容器应坚固、洁净、无毒、无异味、无污染,并具有较好的通气、排水条件。
6.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保湿、防晒、防虫咬、防挤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不得与有污染物质接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