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ZZYX 0001 S-2021 焙炒咖啡豆(粉).pdf
下载文档

ID:2693460

大小:181.01KB

页数:8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ZZYX 0001 S-2021 焙炒咖啡豆粉 2021 咖啡豆
ICS Q/ZZYX 漳 州 裕 鑫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ZZYX 0001S2021 焙炒咖啡豆(粉)2021-12-15 发布 2021-12-15 实施 漳州裕鑫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ZZYX 0001S2021 1 目 次 前言.2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产品分类.3 4 技术要求.3 5 试验方法.5 6 检验规则.5 7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6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YX 0001S2021 2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的。本标准由漳州裕鑫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漳州裕鑫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柯张洁、苏佩珍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YX 0001S2021 3 焙炒咖啡豆(粉)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焙炒咖啡豆(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生咖啡豆为原料,经原料清理、焙炒、冷却、磨粉或不磨粉、包装等工序制作而成的焙炒咖啡豆(粉),该产品为预包装食品,需用沸水煮(冲)制方可饮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 A 的测定 GB 5009.1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 604 生咖啡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产品分类 根据磨粉或不磨粉工艺的不同,产品分为焙炒咖啡粉、焙炒咖啡豆。4 技术要求 4.1 原材料要求 生咖啡豆:一、二、三级焙炒咖啡豆(粉)原料应符合 NY/T 604 要求的相应等级的生咖啡。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YX 0001S2021 4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 要求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滋味、气味 香气浓郁,无异气味,品味和口感都很好(杯品一级)香气好,无异气味,品味和口感都较好(杯品二级)香气稍差,无异气味,品味和口感好都较差(杯品三级)形 态 焙炒咖啡豆呈椭圆或圆形,颗粒均匀。焙炒咖啡粉呈粉末状、松散无结块 色 泽 根据焙炒度的不同,要求整体色泽均匀一致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2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5.0 咖啡因,%0.8 铅(Pb),mg/kg 0.5 4.4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项 目 指 标 赭曲霉毒素 A,g/kg 5.0 4.5 微生物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 项 目 n c m M 沙门氏菌/(/25g)5 0 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CFU/g)1000(CFU/g)注1: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注2: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6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4.7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YX 0001S2021 5 4.8 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从样品中随机抽取试样50g,置于清洁白瓷器皿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及 组织形态。按标签食用方法 嗅其香气,尝其滋味。5.2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 5.2.1 水分 依据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咖啡因 依据GB 5009.139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铅 依据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 真菌毒素限量(赭曲霉毒素 A)依据GB 5009.96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微生物指标 5.4.1 沙门氏菌 依据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4.2 金黄色葡萄球菌 依据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5.5 农药残留限量 依据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5.6 净含量 依据JJF 1070的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个批次原料、同一天、同一生产线、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货批。6.2 抽样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YX 0001S2021 6 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为 12 个小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1kg)。样品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6.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6.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须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6.3.2 型式试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产品停产 3 个月后,恢复生产时;c)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4 判断规则 6.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4.2 如果微生物指标和卫生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4.3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和卫生指标外,如有不合格项,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志、标签 产品预包装标签标志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7.2.1 内包装采用食品级包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单件包装应完整、封口严密,无破损。7.2.2 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有蓬盖。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或潮湿的货物混运。运输途中 应避免挤压、碰撞、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抛掷。7.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中,产品距墙、离地 10cm 以上,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存。产品采取先进库先出货的原则。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YX 0001S2021 7 7.5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