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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001016308
G B/T 8 9 7 9 一 1 9 9 6前言 本标准是对G B/T 8 9 7 9-8 8(纯氮 的修订。本标准优等品等效采用P O C T 9 2 9 3-7 4 中 纯氮规格;一等品优于J I S K 1 1 0 7-1 9 7 8 中 纯氮规格。对G B/T 8 9 7 9-8 8 修订时,保留了G B/T 8 9 7 9-8 8的全部技术内容,新增加了引用标准:H G/T 2 6 8 6-9 5,即允许采用氧化错检测器气相色谱法测定氮气中的氢、氧、甲 烷、一氧化碳;氧含量测定方法增加允许采用气相色谱法,但应消除氢的干扰。适用范围中删去了空气分离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技术指标按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分等,一等品 水分含量降为1 5 X 1 0-s,本标准自 实施之日 起,代替G B/T 8 9 7 9-8 8,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 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北京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道善、周朋云、周文慧。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国 家标 准G B/T 8 9 7 9 一 1 9 9 6纯氮代替 G B/T8 9 7 9 一8 8P u r e n i t r o g e n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氮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由空气分离制取的气态或液态氮,其化学性质不活泼,不可燃,是一种窒息性气体,在化_ E、冶金、电子等行业中,用作置换气、保护气等。分子式:N,。相对分子质量:2 8.0 1 3 4(按 1 9 9 年相对原子质量)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奋 B/r3 8 6 4一 1 9 9 6 1业氮 G B/T5 8 31一86 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比 色法 G B 厂 r 5 8 3 2.1 一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电 解法 G B/T5 8 3 2.2 一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露点法 G B/T6 2 8 5 一86 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 G B/T8 9 81一88 气体中微量氢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 B/T8 9 8 4 一8 8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甲 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 G/T2 6 8 6 一95 惰性气体中微量氢、氧、甲 烷、一氧化碳的测定 氧化错检测器气相色谱法3 要求 纯氮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氮气纯度中包含微量惰性气体氦、氖、氢。表 1 技术指标项目指标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氮气纯度.1 0(V/v)9 9.9 9619 9.9 9一9 9.9 5氧含量,1 0 一“(v/v)(1 05 0 0 一氢含量,1 o6(1 /V)(1 0一 氧化碳含量,1 J(v/v)(55-一 锹 碳 含 量,10 一 (v/v)镇一51 0甲烷含量.1 0(V/V)镇5水 含 量1。一(v/v)(一万一15一国家技术监督局 1 9 9 6 一 1 2 一 0 2 批准1 9 9 7 一 0 5 一 0 1 实施G B/T 8 9 7 9 一1 9 9 64 试验方法4.1 抽样 瓶装氮气按表2 规定随机抽样检查。当检查结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自 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查。若仍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不合格。夫 2 楠样检杏 宪产品批量,瓶1-89-1 51 6-2 52 6-5 0李 5 1抽样瓶最,瓶 管道输送的氮,在4 h内至少采样一次。当检查结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4 h内产品不合格。液态氮应从每个储运容器中采取液态样品进行检查。当检查结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产品不合格。4.2 纯度 氮气纯度按式(1)计算求得:0=t o。一,:+4 z+0.,+0 +o s+0 s)x t o-。(1)式中:0-氮气纯度.1 o-,(V/v);0-一氧含量,1 o-0(v/v);0 z氢含量,l o 一 (v/v);0 3 一氧化碳含量1 1 0-1(v 八 尸);o,二氧化碳含量,1 o-s(v/v);o s 甲 烷含量,1 o-,(v/v);0 s 水含量,1 o-,(v/v),4.3 氧含量的测定 按G B/T 5 8 3 1,G B/T 6 2 8 5 的规定进行测定。两种方法具有同等效力。允许采用气相色谱法,但应消除氢的干扰。4.4 氢含量的测定 按G B/T 8 9 8 1 的规定进行测定。4.5 水含量的测定 按G B/T 5 8 3 2.1 或G B/T 5 8 3 2.2 的规定进行测定。两种方法具有同等效力。4.6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含量的测定 按G B/T 8 9 8 4 的规定进行测定。4.7 氮气中氢、氧、一氧化碳、甲 烷允许按H G/T 2 6 8 6 的 规定进行测定。5 包装、标志、安全5.,纯氮的包装、标志、安全按G B/T 3 8 6 4 第5 章规定执行。5.2 包装纯氮的容器应标上黄色的“纯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