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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YZK
0003
S-2019
枇杷叶代用茶
2019
枇杷叶
用茶
Q/ZYZK漳漳 州州 云云 滋滋 康康 食食 品品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 企企 业业 标标 准准Q/ZYZK 0003S2019枇杷枇杷叶叶代用茶代用茶2019-06-02019-06-05 5 发布发布2019-07-02019-07-05 5 实施实施漳漳州州云云滋滋康康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发 布布Q/ZYZK 0003S2019I前前言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根据产品实际特性制定,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制定。其中,铅的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要求。本标准由漳州云滋康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漳州云滋康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辉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YZK 0003S20191枇杷枇杷叶叶代用茶代用茶1 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枇杷叶代用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枇杷叶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切丝、发酵、烘焙、去杂、包装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枇杷叶代用茶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NY/T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H/T 1091 代用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国家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20号)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YZK 0003S201923技术要求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枇杷叶:应洁净,无虫蛀、无霉变、无污染、无腐烂,应符合国家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20号)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3.1.2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 感官指标项目指标外观具有本品固有的色泽,无劣变、霉变、无杂质汤色具有本品固有的汤色香气具有本品固有的香气,无异气味滋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无异味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叶类)水 分/(g/100g)8.5总 灰 分/(g/100g)12.03.4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卫生指标项目指标铅(以 Pb 计)a/(mg/kg)1.0二 氧 化 硫(以 SO2计)/(mg/kg)100总砷(以As计)/(mg/kg)0.5镉(以Cd计)/(mg/kg)0.5六六六/(mg/kg)0.2滴滴涕/(mg/kg)0.2三氯杀螨醇/(mg/kg)1.0氰戊菊酯/(mg/kg)0.5敌敌畏/(mg/kg)0.1乐果/(mg/kg)0.2毒死蜱/(mg/kg)O.2克百威/(mg/kg)0.1三唑磷/(mg/kg)0.2乙酰甲胺磷/(mg/kg)0.1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YZK 0003S20193表 3(续)项目指标杀螟硫磷/(mg/kg)0.5注:a以鲜重计,干制品的污染物限量按脱水率折算,脱水率为80%。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称量销售的产品除外。3.6生产过程卫生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 4试验方法试验方法4.1感官指标按GH/T 1091 附录A规定的方法检验。4.2理化指标4.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总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卫生指标4.3.1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2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4.3.3二氧化硫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4镉按GB 5009.15 的方法测定。4.3.5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敌敌畏、乐果、毒死蜱、克百威、三唑磷、乙酰甲胺磷、杀冥硫磷按 NY/T761 规定的方法测定。4.4净含量按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 5检验规则检验规则5.1组批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集合为一批次。5.2样方法和抽样数量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YZK 0003S20194检验分类抽样方法按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基数应大于或等于10kg,抽样量应大于或等于600g,样品应分装在2个样品罐或样品袋,一份检验,一份复验或被查用。净含量的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5.3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5.3.1.1每批产品出厂时应由本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1.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5.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生产设备有明显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需要检验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备查留样中加倍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标签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的规定,含有枇杷叶食品应在标签上注明“枇杷叶食用量10克/天”,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6.2.1产品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铝箔袋、塑料容器或玻璃容器,应符合 GB 9683、GB/T 28118、GB 4806.7、GB 4806.5 的要求6.2.2外包装为瓦楞纸箱或其他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或其他相应标准的质量要求。6.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干燥、无异味,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运。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晒、防潮设施,避免剧烈撞击和重压。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YZK 0003S201956.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产品离地面 10cm 以上,离墙壁 20cm 以外;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或潮湿的物品混放。7 7保质期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