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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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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固态发酵食醋固态发酵食醋 ZB X 66015-87 Solid-Fermented vinegar 瓲瓲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及其副产品为原料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及其副产品为原料,经固态发酵方法生产的酿造食醋。经固态发酵方法生产的酿造食醋。1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 1.1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见表见表 1。表表 1 指指 等等 级级 标标 一一 级级 二二 级级 项项 目目 色色 泽泽 琥珀色或红棕色琥珀色或红棕色 浅琥珀色或浅红棕色浅琥珀色或浅红棕色 香香 气气 具有食醋特有的香气和酯香具有食醋特有的香气和酯香,无不良气味无不良气味 具有食醋特有的香气具有食醋特有的香气,无不良气味无不良气味 滋滋 味味 酸味柔和酸味柔和,稍有甜口稍有甜口,醇香醇香,不涩不涩,无异味无异味 酸味柔和酸味柔和,不涩不涩,无异味无异味 体体 态态 澄清澄清,无悬浮及沉淀物无悬浮及沉淀物 澄清澄清,无悬浮及沉淀物无悬浮及沉淀物 1.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见表见表 2。表表 2 指指 等等 级级 标标 一一 级级 二二 级级 项项 目目 总总 酸酸 5.00 3.50 以乙酸计以乙酸计,g/100mL 不挥发酸不挥发酸 1.00 0.70 以乳酸计以乳酸计,g/100mL 还还 原原 糖糖 1.50 1.00 以葡萄糖计以葡萄糖计,g/100mL 1.3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 按按 GB 2719-81食醋卫生标准执行。食醋卫生标准执行。1.4 保质期保质期 瓶装瓶装 3 个月(按灌装日期开始计时)。个月(按灌装日期开始计时)。2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2.1 同原料、同配方所生产的食醋同原料、同配方所生产的食醋,经消毒、沉淀后经消毒、沉淀后,当天包装出厂的产品为一批当天包装出厂的产品为一批,每每 批产品必须按本标准的质量要求进行检验批产品必须按本标准的质量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均应附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签署的合格产品均应附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签署的 质量合格证质量合格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不准出厂。2.2 取样时取样时,可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可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 6 瓶瓶,3 瓶分别进行感官、理化、卫生检瓶分别进行感官、理化、卫生检 验验,其余其余 3 瓶作为保质期试验。瓶作为保质期试验。2.3 受货方提货时受货方提货时,如对产品质量有疑议如对产品质量有疑议,可与生产厂协商可与生产厂协商,共同抽取该批样品共同抽取该批样品,请仲请仲 裁单位进行复验裁单位进行复验,如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由生产厂方处理;若合格由生产厂方处理;若合格,抽抽 取的样品取的样品,则由受货方负责。则由受货方负责。3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按照按照 ZB X 66016-87固态发酵食醋检验方法执行。固态发酵食醋检验方法执行。4 包装包装 4.1 包装材料及容器均须整洁包装材料及容器均须整洁,符合卫生要求、无破损。符合卫生要求、无破损。4.2 产品外包装应采用木箱或塑料箱。产品外包装应采用木箱或塑料箱。5 标志标志 标签必须注明下列事项:标签必须注明下列事项:生产许可证批号、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等级、批号、注册商标、主要原料、主要成生产许可证批号、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等级、批号、注册商标、主要原料、主要成 分及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体积等内容。分及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体积等内容。6 运输运输 6.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并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混运。并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混运。6.2 运输及装卸时运输及装卸时,应注意防震、小心轻放、严禁重压。应注意防震、小心轻放、严禁重压。7 保管保管 7.1 成品须有专库存放成品须有专库存放,严禁露天堆放严禁露天堆放,库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库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7.2 入库后的成品入库后的成品,应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应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附加说明: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商业部副食品局提出。本标准由商业部副食品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食品酿造研究所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食品酿造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恩福、施柔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恩福、施柔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1987-11-20 发布发布 1988-07-01 实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