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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XHR
0001
S-2020
芥花油低芥酸菜籽油
2020
芥花油
酸菜
宜 兴 市 和 润 油 脂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YXHR 0001S-2020 芥花油(低芥酸菜籽油)2020-07-07 发布 2021-01-05 实施 宜兴市和润油脂有限公司发 布 Q/YXHR 代替 Q/YXHR 0001S-2017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0 1 2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1-0 4Q/YXHR 0001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代替 Q/YXHR 0001S-2017,修改如下:调整了理化指标;调整了文本格式。本标准中黄曲霉毒素 B19.0g/kg,严于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植物油脂(花生油、玉米油除外)规定的黄曲霉毒素 B110g/kg。本标准由宜兴市和润油脂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益民。本标准于 2017 年 9 月首次发布,2020 年 7 月第一次修订。J S Q BQ/YXHR 0001S-2020 1 芥花油(低芥酸菜籽油)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芥花油(低芥酸菜籽油)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低芥酸油菜籽或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籽为原料,经压榨或浸出、精制工序而成的芥花油(低芥酸菜籽油,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 GB/T 5527 动植物油脂 折光指数的测定 GB 5529 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 GB/T 5531 粮油检验植物油脂加热试验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11762 油菜籽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20795 植物油脂烟点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5877 粮油检验 动植物油脂冷冻试验 J S Q BQ/YXHR 0001S-2020 2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产品根据质量要求分为特级和精制级。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低芥酸油菜籽、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籽应符合 GB/T 11762 的相关规定。4.2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精制级 特级 滋味与气味 无异味、口感好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GB/T 5525 透明度 澄清、透明-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黄35,红7.0,蓝2 GB/T 5009.37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黄 20,红 3.0-4.3 特征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基本组成和特征指标与试验方法见表 1。表 2 特征指标和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折光指数(20)1.47051.4750 GB/T 5527 密度(20/4)0.91500.9205 GB/T 5526 脂肪酸组成范围(%)豆蔻酸(C14:0)0.2 GB 5009.168 棕榈酸(C16:0)2.57.0 棕榈一烯酸(C16:1)0.6 硬脂酸(C18:0)0.83.0 油 酸(C18:1)5170 亚油酸(C18:2)1530 亚麻酸(C18:3)614 花生酸(C20:0)0.11.2 J S Q BQ/YXHR 0001S-2020 3 表 2 特征指标和试验方法(续)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脂肪酸组成范围(%)花生一烯酸(C20:1)0.14.3 GB 5009.168 山嵛酸(C22:0)0.5 芥酸(C22:1)5.0 木焦油酸(C24:0)0.2 4.4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指标 试验方法 精制级 特级 水分及挥发物/(g/100g)0.05 0.20 GB 5009.236 不溶性杂质/(g/100g)0.05 GB 5529 酸价(KOH)/(mgg)0.30 3.0 GB 5009.229 过氧化值/(g/100g)0.25 GB 5009.227 加热试验/(280)-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 4.0,蓝色值增加小于 1.5 GB/T 5531 冷冻试验(0储藏 5.5h)澄清、透明-GB/T 35877 烟点/C 205-GB/T 20795 芥酸/(g/100g)3.0 GB 5009.168 溶剂残留量a/(mg/kg)20 GB 5009.262 总砷(以 As 计)/(mg/kg)0.1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kg)0.1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 B1/(g/kg)9.0 GB 5009.22 苯并a芘/(g/kg)10 GB 5009.27 农药残留限量 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a 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4.5 净含量允差 产品的净含量允差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试验方法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4.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5 及其他相关卫生要求的规定。5 检验规则 J S Q BQ/YXHR 0001S-2020 4 5.1 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5.2 抽样 抽样按 GB/T 5524 规定的方法进行。出厂检验抽取样品数量不小于 1kg,型式检验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 2kg。5.3 出厂检验 5.3.1 每批产品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5.3.2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及挥发物、酸值、过氧化值、加热试验、溶剂残留。5.4 型式检验 5.4.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原料来源、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正常生产每半年或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查时。5.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 4 章中 4.2、4.3、4.4、4.5 的全部要求。5.5 判定规则 5.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合格。5.5.2 若有检验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合格;若复检仍有检验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预包装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6.1.2 运输包装标志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重量、体积。6.1.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7374 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6.3 运输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要有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避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J S Q BQ/YXHR 0001S-2020 5 7 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贮存条件下,自生产日期之日起,产品保质期 18 个月。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