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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X
0002
S-2021
魔芋凝胶制品
2021
魔芋
凝胶
制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魔芋凝胶制品备案号:360316S-2021备案日期:2021年5月17日有效期至:2026年5月16日Q/ZX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ZX 0002S-20212021-02-24 发布2021-02-24 实施赣州市正轩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X 0002S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X 0002S2021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 Pb 计)为 0.18 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蔬菜及其制品项下“豆类蔬菜、薯类”项下铅限量(以 Pb 计)0.2 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赣州市正轩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常兵。本标准批准人:曹常兵。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X 0002S2021 1 魔芋凝胶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粉丸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魔芋粉、食用盐、食品添加剂二氧化钛、复配乳化着色剂(色素色料:天然胡萝卜素)为主要原辅料,选择性添加食用玉米淀粉、大豆油、大豆分离蛋白、小麦纤维、海藻糖、海藻调味液、酿造酱油、味精、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磷酸酯双淀粉、可得然胶、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5-呈味核苷酸二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食用香精】为辅料,添加加工助剂氢氧化钙,经混合搅拌、成型、蒸煮、内包装、高温杀菌、外包装等工序加工而制成的魔芋凝胶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35 大豆油 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 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质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T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186 酿造酱油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X 0002S2021 2 GB/T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 255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钙 GB 2557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钛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3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可得然胶 GB 29926 食品添加剂磷酸酯双淀粉 GB 29931 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 QB/T 2848 海藻糖 QB/T 5028 粮谷纤维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494 魔芋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材料 3.1.1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2 魔芋粉 应符合NY/T 494的规定。3.1.3 食用盐 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3.1.4 二氧化钛 应符合GB 25577的规定。3.1.5 复配乳化着色剂(色素色料:天然胡萝卜素)应符合GB 26687的规定。3.1.6食用玉米淀粉 应符合GB/T 8885的规定。3.1.7 大豆油 应符合GB/T 1535的规定。3.1.8 大豆分离蛋白 应符合GB/T 20371的规定。3.1.9 小麦纤维 应符合QB/T 5028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X 0002S2021 3 3.1.10海藻糖 应符合QB/T 2848的规定。3.1.11 海藻调味液 应符合GB 31644的规定。3.1.12 酿造酱油 应符合GB/T 18186的规定。3.1.13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应符合GB 29931的规定。3.1.14 磷酸酯双淀粉 应符合GB 29926的规定。3.1.15 可得然胶 应符合GB 28304的规定。3.1.16 味精 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3.1.17 呈味核苷酸二钠 应符合GB 1886.171的规定。3.1.18 柠檬酸钠 应符合GB 1886.25的规定。3.1.19 柠檬酸 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3.1.20 食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3.1.21 氢氧化钙(食品加工助剂)应符合GB 25572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外观 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X 0002S2021 4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75.0-97.5 GB 5009.3 黄曲霉毒素B1/(ug/kg)5.0 GB 5009.22 铅(以Pb计)/(mg/kg)0.18 GB 5009.12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2 103 GB 4789.10第二法 菌落总数 5 2 105 106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20 10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注1:样品的采样按GB 4789.1执行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X 0002S2021 5 6.3.1 出厂检验 6.3.1.1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和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厂3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 及 GB 28050 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1、GB 4806.7、GB 9683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配方不同在常温或-18贮存,保质期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X 0002S2021 6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