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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YTH 0003 S-2020 营养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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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YTH 0003 S-2020 营养膏 2020 营养
IQ/YYTH亳州市颐养天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YYTH 0003S-2020营养膏2020-12-20 发布2021-01-06 实施亳州市颐养天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亳州市颐养天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100083S备案生效日期:2021年01月06日Q/YYTH 0003S-2020I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参照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公司产品特性进行编写。本标准营养膏Q/YYTH 0003S-2020修订、代替原标准营养膏Q/YYTH 0003S-2020(备案号:34202005615S),备案日期2020年12月09日;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修改了前言的表述;修改了营养膏的术语内容表述;修改了文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亳州市颐养天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出并起草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照富。本标准于2019年09月20日首次发布。本标准于2020年12月20日第二次修订。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YYTH 0003S-20201营养膏1 1 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养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管理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 3 章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1725天然香辛料 分类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YYTH 0003S-20202GB/T 23234中国沙棘果实质量等级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6150免洗红枣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572桑椹(桑葚)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T 1504莲子NY/T 1506绿色食品 食用花卉JJF 1070定量包装商标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卫生部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 年第 13 号)原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第 17 号)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3 术语术语、定义定义和分类和分类3.1 营养膏(浓缩膏)以水、可食用原料的一种或多种如:人参(人工种植)、肉桂、茯苓、桃仁、黄精、玫瑰花(重瓣红玫瑰 Rose rugosa cv.Plena)、枸杞、桂圆、牡蛎、玛咖粉、佛手、菊花、桑椹(葚)、百合、山药、莲子、甘草、红枣、玉竹、干姜、阿胶、核桃、黑加仑、龙眼肉等及其他可食用配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如蜂蜜、食糖等及其他可食用配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膏状食品。3.2 其他涉及的主要原辅料L-阿拉伯糖、阿萨伊果、阿魏、八角茴香、碧根果仁、白扁豆、白扁豆花、白果、白胡椒、白茅根、白欧芥、白砂糖、白芷、白子菜、薄荷、扁桃仁、百里香、荜拨、菠萝、蚕蛹、菖蒲、糙米、草果、草莓、草莓粉、赤小豆、茶树花、茶粉、橙、刺柏、刺梨、刺山柑、葱、大豆蛋白粉、代代花、刀豆、大葱、大麦、大麦苗、大米、大清桂、淡豆豉、淡竹叶、丹凤牡丹花、钝顶螺旋藻、丁香、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冬瓜、豆蔻、杜仲雄花、多香果、番茄、番石榴、榧子、枫茅、蜂蜜、风梨、覆盆子、甘牛至、高粱花粉、高粱、高良姜、葛根、葛缕子、粳米、桂花、桂皮(肉桂)、果蔬酵素粉、广东虫草子实体、哈密瓜、杭白菊、荷叶、黑豆、黑枸杞、黑胡椒、黑芥籽、黑莓、黑米、黑木耳、黑芝麻、红茶粉、红豆、红米、火麻仁、花生、藿香、槐米、槐花、花椒、海藻糖、红甜菜根、核桃、胡萝卜干、花椒、黄豆、黄瓜、黄花菜、黄芥子、话梅、黄秋葵、极大螺旋藻、鸡内金、坚果、姜(生姜、干姜)、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YYTH 0003S-20203金花茶、金银花、桔梗、椒样薄荷、胶原蛋白、韭葱、桔红、橘皮、菊粉、菊花、菊苣、决明子、橘子、葵花籽仁、开心果、苦瓜、库拉索芦荟凝胶、昆布、可可粉、枯茗、苦丁茶(木犀科粗壮女真苦丁茶、冬青科苦丁茶)、苦荞、可可豆、辣根、辣椒、辣木叶、莱菔子、蓝莓、梨果仙人掌、梨、梨子粉、李子、藜麦、荔枝、荔枝粉、莲藕、罗汉果、绿豆、龙眼肉(桂圆)、留兰香、凉粉草、龙蒿、绿茶粉、萝藦科鹅绒藤属植物耳叶牛皮消(Cynanchumauriculatum Royle ex Wight)、罗晃子、马齿苋、麦芽、麦芽糊精、麦芽糖、芒果、芒果粉、玫瑰茄、梅肉、蒙百里香、猕猴桃、猕猴桃粉、米粉、迷迭香、魔芋、魔芋粉、茉莉花、木瓜、木姜子、纳豆、南瓜、南瓜粉、南果子仁、柠檬、牛蒡根、牛至、藕粉、欧芹、胖大海、枇杷、枇杷叶、苹果、苹果粉、平卧菊三七(米邦塔品种)、葡萄、葡萄干、葡萄糖浆、蒲公英、奇亚籽、芡实、荞麦、荞麦花粉、芹菜、芹菜籽、青果、青梅、肉豆蔻、乳粉、桑叶、砂仁、沙棘、沙棘叶、山奈、山楂、食糖、食用葡萄糖、莳萝(土茴香)、石榴、柿、树莓、酸角、酸栆、酸枣仁、松花粉、松子仁、蒜、桃、提子粉、桃子粉、甜瓜、甜罗勒、天贝(以大豆为原料经米根莓发酵制成)、调味九里香、土豆、无花果、五指毛桃、乌梅、乌药叶、西瓜、西米、细叶芹、夏威夷果仁、鲜白茅根、鲜芦根、杏、杏干、杏仁(甜、苦)、杏仁粉、向日葵花粉、西红柿、西兰花、薤白、显脉旋覆花(小黑药)、香椿、香豆蔻、香菇、香蕉、香蕉粉、香茅、香茅叶、香旱芹、香薷、香芋、香橼、小葱、小豆蔻、小茴香、小蓟、小麦、小麦苗、小麦胚芽粉、小米、玄米、雪梨干、雪莲培养物、芫荽、燕麦、洋葱、杨桃、椰子、椰子粉、椰果果肉、椰枣、叶黄素酯、油茶花粉、异麦芽酮糖醇、薏苡仁、益生菌、益智仁、腰果仁、阴香、银耳、樱桃、鹰嘴豆、玉米、玉米花粉、玉米须、玉竹、鱼腥草、余甘子、郁李仁、圆苞车前子壳、月桂、蛹虫草、柚子、栆(大枣、酸枣、黑枣、红枣)、针叶樱桃果、芝麻、芝麻花粉、植脂末、籽类、枳椇子、栀子、紫薯粉、紫苏、紫苏籽、紫云英花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料、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蜂蜜、酵母、白砂糖、红糖、冰糖、食用葡萄糖、大豆蛋白粉、奶粉、食用酒类、调味品(如食醋等)、食用盐、畜禽肝粉、可食用养殖梅花鹿副产品、麦芽糊精、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等可食用配料。4 4技术要求技术要求4.1基本要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章以及GB 14881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范围、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原料品种必须是:一是传统上作为食品;二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YYTH 0003S-20204三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名单;四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名单;五是新食品原料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六是进口的食品原料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取得卫生证书;七是可食用的农产品;并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等的规定。4.2 原辅材料要求4.2.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2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4.2.3 蜂蜜应符 GB 14963 的规定;4.2.4 桑葚(椹)应符合 GB/T 29572 的规定;4.2.5 莲子应符合的 NY/T 1504 规定;4.2.6 甘草应符合 GB/T 19618 的规定;4.2.7 红枣应符合 GB/T 26150 的规定;4.2.8 菊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 Rose rugosa cv.Plena)应符合 NY/T 1506 的规定;4.2.9 核桃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4.2.10 沙棘应符合 GB/T 23234 的规定;4.2.11 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4.2.12 玛咖粉应符合原国家卫生部 2011 年第 13 号公告及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且与相应的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4.2.13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原卫生部 2012 年第 17 号公告及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且与相应的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4.2.14 香辛料应符合 GB/T 21725 和 GB/T 12729.1 的规定;4.2.15 酸枣仁、黄精、山药、肉桂、茯苓、桃仁、玫瑰花(重瓣红玫瑰 Rose rugosa cv.Plena)、桂圆、牡蛎、佛手、玉竹、龙眼肉、干姜、百合、阿胶、黑加仑以及其它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以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3 感官指标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组织形态有弹性的膏体,有少量汁液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YYTH 0003S-20205泽和外观形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4.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5GB 5009.12锡b(以Sn)/(mg/kg)250GB 5009.16a未添加白砂糖或蜂蜜的产品可溶性固形物不作要求。b仅适用于金属罐装。c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2762 的规定。d其他理化指标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或规定的要求。4.5 微生物限量4.5.1 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4.5.2 其他包装的营养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 00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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