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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ZFY
0001
S-2019
水果干制品
2019
水果
制品
Q/ZZFY 漳 州 高 新 区 富 易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ZZFY 0001S2019 水果干制品 2019-03-10 发布 2019-03-30 实施 漳州高新区富易商贸有限公司发 布 Q/ZZFY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格式及要求主要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本标准的感官要求、水分根据GB 16325-200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QB/T 2076-1995水果、蔬菜脆片及产品特征而制定;污染物指标按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而制定;展青霉素指标按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的规定而制定;酸价、过氧化值、微生物指标按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而制定;食品添加剂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使用标准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由漳州高新区富易商贸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瑜婷。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FY 0001S2019 1 水果干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干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包装水果干制品为原料,经原料挑选、烘干或不烘干、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小包装水果干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23787 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2076 水果、蔬菜脆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FY 0001S2019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产品分类 根据水果干制品的生产工艺不同,大包装水果干制品的品种分为大包装水果脆片和大包装干果制品。3.1 大包装水果脆片 大包装水果脆片包括油炸水果脆片和非油炸水果脆片。3.2 大包装干果制品 大包装干果制品是以葡萄、荔枝、桂圆、椰肉、大枣、木菠萝、芒果、黑枣、柠檬、柿子、杏、香蕉、无花果、梅子/青梅、山楂、苹果、菠萝、芒果、李子、桃、猕猴桃、草莓、榴莲、橄榄、杨梅、杨桃、番石榴、枇杷、蓝莓、圣女果为原料,经过前处理、脱水等工艺制成的产品。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水果脆片 应符合 QB/T2076 或GB/T 23787的规定,或符合供货商备案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规定。4.1.2 干果制品(葡萄、荔枝、桂圆、椰肉、大枣、木菠萝、芒果、黑枣、柠檬、柿子、杏、香蕉、无花果、梅子/青梅、山楂、苹果、菠萝、芒果、李子、桃、猕猴桃、草莓、榴莲、橄榄、杨梅、杨桃、番石榴、枇杷、蓝莓、圣女果)应无虫害、无污染、无霉变,并符合 GB 2762、GB 2763、GB 16325 的规定,或符合供货商备案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规定。4.1.3 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块状、片状、条状或该品种产品应有形态,无霉变、无虫蛀 滋味和气味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 正常视力无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FY 0001S2019 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水果脆片 葡萄干、片状水果干制品 荔枝干、桂圆干 其它水果干制品 5.0 20 25 35 展青霉素a/(g/kg)50 酸价(以脂肪计)(KOH)b/(mg/g)5.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b/(g/100g)0.25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c/(g/kg)0.1 铅(以 Pb 计)/(mg/kg)1.0 a 仅适用于水果干制品(以苹果、山楂为原料)分装的产品。b 仅适用于油炸水果脆片、木菠萝干分装的产品。c依据原料带入原则制定。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b/(CFU/g)5 2 104 105 大肠菌群b/(CFU/g)5 2 10 102 沙门氏菌/(/25g)5 0 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1 000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值。a 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b 仅适用于油炸水果脆片分装的产品。4.5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4.7 食品添加剂 4.7.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7.2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FY 0001S2019 4 5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正常条件下,将被测样品倒在洁净的白搪瓷盘中,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并尝其滋味。6.2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测。6.3 展青霉素 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检测。6.4 酸价 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检测。6.5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检测。6.6 二氧化硫残留量 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检测。6.7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测。6.8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测。6.9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测。6.10 沙门氏菌 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测。6.11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 GB 4789.10 中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测。6.12 净含量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FY 0001S2019 5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测。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7.2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kg,样品总量不少于2kg(样品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7.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须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7.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正常情况为每半年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1)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2)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3)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4)国家食品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7.5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判为不合格品。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结果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可从该批留样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预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GB 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包装 产品采用食品级包装(不包含镀锡薄板容器包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8.3 运输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FY 0001S2019 6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雨、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8.4 贮存 贮存于清洁、卫生、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9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保质期见产品包装标识。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