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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TJ
0023
S-2022
营康牌多种维生素凝胶糖果
2022
营康牌
多种
维生素
凝胶
糖果
Q/YTJ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YTJ 0023S-2022 营康牌多种维生素凝胶糖果 2022-04-20 发布 2022-06-01 实施 广州市益体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备案号:44010686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6月23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YTJ 0023S-2022 1 前 言 本标准主要根据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以及 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广州市益体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炳阳,段文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Q/YTJ 0023S-2022 2 营康牌多种维生素凝胶糖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康牌多种维生素凝胶糖果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 L-抗坏血酸,烟酰胺,盐酸硫胺素,核黄素,盐酸吡哆醇为原料;麦芽糖醇液,麦芽糖醇,果胶,柠檬酸,柠檬酸钠,柠檬黄,被膜剂(葵花籽油,巴西棕榈蜡),甜橙香精,纯化水为辅料。经调配、溶胶、化糖、熬煮、混合、过滤(过 20 目滤网)、成型、干燥(干燥至水分18%)、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具有补充多种维生素的保健功能的营康牌多种维生素凝胶糖果,其功效成分为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6,烟酰胺,维生素 C。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的规定 GB 1886.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的规定 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 5009.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2的测定 GB 5009.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GB 5009.1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6的测定 GB/T 5009.197 保健食品中盐酸硫胺素、盐酸吡哆醇、盐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Q/YTJ 0023S-2022 3 GB/T 10464 葵花籽油 GB 147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1(盐酸硫胺)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2(核黄素)GB 147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83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SB/T 10021 糖果 凝胶糖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YBB00152002 药品包装用铝箔 YBB00212005 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盐酸硫胺素:应符合 GB 14751 的规定 3.1.2 核黄素:应符合 GB 14752 的规定 3.1.3 盐酸吡哆醇:应符合 GB 14753 的规定 3.1.4 烟酰胺:应符合中国药典的规定 3.1.5L-抗坏血酸: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 3.1.6 麦芽糖醇液:应符合 GB 28307 的规定 3.1.7 麦芽糖醇:应符合 GB 28307 的规定 3.1.8 果胶:应符合 GB 25533 的规定 3.1.9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 3.1.10 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1886.25 的规定 3.1.11 柠檬黄:应符合 GB 4481.1 的规定 3.1.12 甜橙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 3.1.13 葵花籽油:应符合 GB/T 10464 的规定 3.1.14 巴西棕榈蜡:应符合 GB 1886.84 的规定 3.1.15 纯化水: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Q/YTJ 0023S-2022 4 3.2 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见表 1。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淡黄色至黄色。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 性 状 块形较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明显变形,无黏结。主体糖果:植物胶型 略有弹性,有咀嚼性。是否经过夹心、包衣、抛光加工工艺:否 3.3 保健功能 本产品具有补充多种维生素的保健功能。3.4 功效成分及含量 功效成分及含量指标见表 2。表 2 功效成分及含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每粒含维生素 B1(以硫胺素计)0.084-0.18mg 每粒含维生素 B2(以核黄素计)0.084-0.18mg 每粒含维生素 B6(以吡哆醇计)0.084-0.18mg 每粒含烟酰胺(以烟酰胺计)0.8-1.5mg 每粒含维生素 C(以 L-抗坏血酸计)9.6-16.6mg 3.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 3。表 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以 Pb 计),mg/kg 0.4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总汞(以 Hg 计),mg/kg 0.3 干燥失重,g/100g 18.0 单糖和双糖,g/100g 0.5 柠檬黄(以柠檬黄计),g/kg 0.1 3.6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见表 4。表 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30000 Q/YTJ 0023S-2022 5 大肠菌群,MPN/g 0.92 霉菌和酵母,CFU/g 50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沙门氏菌 0/25g 3.7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应符合 JJF 1070 规定 4 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7405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按 GB 16740 的规定检验 5.2 功效成分及含量 5.2.1 维生素 B1(以硫胺素计):按照 GB/T 5009.197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维生素 B2(以核黄素计):按照 GB 5009.8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维生素 B6(以吡哆醇计):按照 GB 5009.154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烟酰胺(以烟酰胺计):按照 GB/T 5009.197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维生素 C(以 L-抗坏血酸计):按照 GB 5009.86 规定的方法测定。5.3 理化指标 5.3.1 铅(以 Pb 计):按照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总砷(以 As 计):按照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总汞(以 Hg 计):按照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 干燥失重:按照 SB/T 10021 规定的方法测定。5.3.5 单糖和双糖:按照 GB 5009.8 规定的方法测定。5.3.6 柠檬黄(以柠檬黄计):按照 GB 5009.35 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微生物检验方法 5.4.1 菌落总数:按照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5.4.2 大肠菌群:按照 GB 4789.3MPN 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4.3 霉菌和酵母:按照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5.4.4 沙门氏菌:按照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4.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照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5.5 净含量及负偏差 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Q/YTJ 0023S-2022 6 原辅料入库前,需检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料,应依照原辅料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6.2.1 成品出厂前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并签发合格证。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功效成分及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6.3 型式检验 6.3.1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1)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2)长期停产后(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3)国家质量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4)原辅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 5)更换主要设备时 6)产品定型投产时 6.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全部指标项目 6.4 组批 产品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的产品为一批。6.5 抽样方法 6.5.1 在成品库按批抽样,抽样单位为瓶。5.5.2 采用随机抽样,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450g 的样品,其中 150g 用于理化检验,150g 用于微生物检验,150g 用于留样。6.6 判定规则 6.6.1 出厂检验的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为合格品。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一项(微生物检验项目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6.6.2 型式检验的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不项(微生物检验项目和重金属含量检验项目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检验项目和重金属含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 以及 GB 16740 及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规定。Q/YTJ 0023S-2022 7 7.2 标志 运输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公司名称和地址、规格、数量,以及“小心轻放”、“防潮”、“防嗮”等,其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3 包装 产品规格:3.0g/粒 包装材料:直接接触产品包装材料,聚氯乙烯:应符合 YBB00212005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的规定;复合膜:药品包装用铝箔:应符合 YBB00152002药品包装用铝箔的规定。运输包装:大包装用符合 GB/T 6543 的瓦楞纸箱,包装纸箱应捆扎窂固,正常运输,装卸时不得松散。7.4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经常保持清洁。不能与有毒、有害、有污染和有放射性物质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暴晒、雨淋。装卸时轻拿轻放。7.5 贮存 产品必须存在密封、干燥、清洁、卫生、通风、阴凉的仓库内。严禁露天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或其它杂物混存。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以上。7.6 保质期 符合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