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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LX
0001
S-2019
椰子汁风味饮料
2019
椰子汁
风味
饮料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YLXQ/YLX 0001S-2019代替Q/YLX 0001S-2018椰子汁风味饮料2019-01-15 发布2019-01-20 实施广广东东椰椰留留香香饮饮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190042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2月18日Q/YLX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本标准代替 Q/YLX 0001S-2018,与旧标准相比较,修改了以下内容:-更新了引用文件;-增加了包装材料;-增加了锡指标。本标准提出及起草单位:广东椰留香饮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莫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版本为:-Q/YLX 0001S-2018。Q/YLX 0001S-20191椰子汁风味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椰子汁风味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 3 章规定的椰子汁风味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pH 值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9106.1铝易开盖铝两片罐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7590铝易开盖三片罐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Q/YLX 0001S-20192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NY/T 786食用椰干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3.1 干榨椰子汁风味饮料(原味)以水、椰蓉、白砂糖、添加或不添加复配稳定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羧甲基纤维素钠、瓜尔胶、柠檬酸钠、三聚磷酸钠)、阿拉伯胶、碳酸钠、碳酸氢钠、三氯蔗糖为原料,经原料浸泡、磨浆、过滤、调配混合、乳化均质、灌装(或杀菌后灌装)、杀菌制成的干榨椰子汁饮料。3.2 干榨椰子汁风味饮料(烘焙)以水、椰蓉、烘焙椰蓉、白砂糖、添加或不添加复配稳定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羧甲基纤维素钠、瓜尔胶、柠檬酸钠、三聚磷酸钠)、阿拉伯胶、碳酸钠、碳酸氢钠、三氯蔗糖为原料,经原料浸泡、磨浆、过滤、调配混合、乳化均质、灌装(或杀菌后灌装)、杀菌制成的干榨椰子汁饮料。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规定。4.1.3椰蓉、烘焙椰蓉:应符合 NY/T 786 的规定。4.1.4阿拉伯胶:应符合 GB 29949 的规定。4.1.5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4.1.6复配稳定剂:应符合 GB 26687 的规定。4.1.7碳酸氢钠:应符合 GB 1886.2 的规定。4.1.8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4.1.9以上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 的要求,还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l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均匀一致的固有本色气味及滋味具有椰子汁特有的香味和滋味,口感纯正无异味状态组织均匀、无凝块,允许有少量的脂肪上浮或蛋白质沉淀,但摇动后仍能均匀一致,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Q/YLX 0001S-20193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可溶性固形物,g/100mL5.0pH 值6.07.5铅(以 Pb 计),mg/L0.2锡(以 Sn 计)a,mg/kg150注:a 仅限于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4.4 微生物指标4.4.1以商业无菌工艺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规定。4.4.2其它工艺生产的产品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法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大肠菌群/(CFU/mL)52110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11001000霉菌/(CFU/mL)20酵母/(CFU/mL)20注 1: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注 2: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GB/T 4789.21 执行。4.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4.6 食品添加剂4.6.1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6检验方法6.1 感官要求Q/YLX 0001S-20194按 GB 7101 规定的方法检验。6.2 可溶性固形物按 GB/T 12143 规定的方法检验。6.3 蛋白质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检验。6.4 pH 值按 GB 5009.237 规定的方法检验。6.5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6.6 锡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检验。6.7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的方法检验。6.8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规定的的方法检验。6.9 沙门氏菌接 GB 4789.4 规定的的方法检验。6.10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的方法检验。6.11霉菌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的方法检验。6.12商业无菌按 GB 4789.26 规定的的方法检验。6.1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 原辅材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 组批由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Q/YLX 0001S-201957.3 抽样在同批产品中随机抽样,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 8 罐(瓶)(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 2L,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7.4 出厂检验7.4.1产品出厂须经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并签发合格证。7.4.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pH 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商业无菌工艺生产)。7.5 型式检验7.5.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7.5.2型式检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投产后,原料产地或供货商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f)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7.6 判定规则7.6.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6.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品,并且不得复检。8标志、标签、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8.1 标志箱表面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标签预包装销售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及 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相关标示内容的规定。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商、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条件。8.3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 GB/T 17590、GB 4806.7、GB/T 9106.1 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8.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离墙离地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8.5 运输Q/YLX 0001S-20196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8.6 保质期该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