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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LSC
0005
S-2019
香菇酱
2019
香菇
0/YLSC0005S-2019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格式编写。本标准由湖南省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由湖南省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雄彪、陈绪文。本标准的复审周期为三年。本标准代替Q/NLSC0005S-2018。有安煎省430000736Q/YLSC0005S-2019香菇酱1范围00000本标准规定了香菇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干制香菇为主要原料,猪肉(鸡肉、牛肉、鸭肉)、水产动物制品、食用盐、味精、白砂糖、香辛料(罂粟除外)、食用植物油、酿造酱、藻类、坚果及籽类、豆豉、腐乳、酵母抽提物、火腿其中一种或几种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经浸泡、清洗、脱水、分切、熬制、调味、包装、杀菌等工艺生产而成的香菇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卫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企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山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将样品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组织形态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无霉变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1Q/YLSC0005S-2019滋、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味,品其滋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要求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5009.227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1.0GB5009.12镉(以Cd计)/(mg/kg)0.5GB5009.15总汞(以Hg计)/(mg/kg)0.1GB5009.17E总砷(以As计)/(mg/kg)0.4GB5009.11方3.5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GB2763的规定。3.6致病菌限量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4规定。表4致病菌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项目检验方法ncM沙门氏菌500/25g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4789.10第二法样品的采样按GB4789.1执行。3.7食品添加剂3.7.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3.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中04.03.02.06的规定。3.8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按JJP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3.9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山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在同一条件下,同一生产周期下,用同一批原料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从每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2袋进行检验。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4.3出厂检验4.3.1每批产品须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4.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过氧化值、净含量。4.4型式检验Q/YLSC0005S-20194.4.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4.5判定规则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次产品留样中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1标志康5.1.1产品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7718、GB28050及相关的规定。5.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5.2包装5.2.1包装材料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5.2.2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5.3运输运输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5.4贮存运输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山5.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3